法律問題判斷是否犯罪急急急急,法律問題 求答案。急急急(

2022-07-03 01:17:53 字數 4399 閱讀 2645

1樓:匿名使用者

乙構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罪。屬於過於自信的過失。

第一,從主觀方面來說,甲乙都沒有殺死丙的故意。這屬於典型的過失。過於自信的過失是指認識因素上明知有可能造成損害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

案例中,乙明知道有可能造成丙的受傷或死亡,但輕信自以為丙可以把「小地雷」扔出去,結果造成了損害,這屬於過失犯罪。

第二,從客觀方面來講。甲的行為確實對乙點燃「小地雷」有一定的「教唆」,但這是過失犯罪,不可能存在過失地教唆了過失犯罪的情況。刑法第25條明確規定,「共犯必須是共同故意」。

這個案件甲和乙都是過失,所以甲在這裡是過失,無罪的,不算教唆犯。

另外,客觀方面說,刑法中的犯罪行為都必須是使得受害方受害風險公升高的行為。而過失犯罪也必須是對一種注意義務的違反。因為乙點燃的行為使得丙的健康生命權利受到嚴重威脅,乙此時就具有減輕消除危險的義務,否則必然構成犯罪(過失犯罪的情形)。

2樓:起源靴子

甲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乙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因為甲主觀上沒有致丙死亡的故意,客觀上沒有實施致丙死亡的手段,故其不構成犯罪。雖然甲的言語引起了此次事故,但乙的過失行為與甲的行為不能構成共同犯罪。

而乙主觀上存在過於自信的過失,認為「小地雷」不能炸死人,或者認為丙能及時將其扔出,客觀上實施了點燃「小地雷」的行為,侵犯了丙的生命,故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法律問題、求答案。急急急(

3樓:懵懵懂懂法律人

過失致人死亡罪。趕牛下水之後,在牛背上的年齡尚小的女孩被處於乙個可能發生危險的狀態,洪某可以預見或者有可能預見,但由於疏忽沒有預見,這是洪某的過失。洪某的行為與女孩的溺亡有一定的因果關係,故洪某需要對女孩的死亡負刑事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過失致人死亡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客觀上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為,並且已經造成死亡結果,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詢問這種情況是否犯罪?。。。 急急急

5樓:_落幕d輝煌

去公安局控告他,

或去法院起訴

(推薦)

就這兩種辦法比較有用的。

或者花的錢,叫幾個人把那人架到乙個地方嚇唬嚇唬他(不推薦)希望你能要回你的錢,哎現在的人收了人家的錢還不給人家辦事 ,真 ·混·蛋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法官什麼職位,他說把你安排到什麼地方?

7樓:

是的還可以 依據欠條 要去

8樓:始未有過

最妥當的辦法是:

既然有欠條的名義,欠條上有還款的時間嗎?

有的話,在到期時催討;

沒有的話,可以隨時催討。

但是每一次催討,最好有錄音,作為證據支援以後的行為。

多次催討無果,就告訴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如果,他肯還,皆大喜歡;不肯還,只能起訴了。

9樓:哀元槐

雖然我不清楚,但是肯定是違法了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借條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法官主動找你們說安排工作的,應該是違法。如果不是,我看這錢也算打水漂了,別人拿去打點關係不一定就能辦成,那錢都花了,可是別人就是不給工作機會,你有什麼辦法。

12樓:天外飛冰箱

該行為是否犯法得看你有沒有證據。

如果有欠條,可以到法院起訴追討。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但違反法官職業道德和法官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想把事情搞大,可以向地方中級人民法院檢舉

乙個法律問題 急急急急!!!!

14樓:呂艾

你叫2個人打人,你是主謀。

警察立案,準備私了。讓你們各自繳款2000元。

你交2000元,其餘兩個沒交錢。

因為已經由警察處理過,他們兩個沒交錢和你沒有關係。你不用替他們交錢。他們的事由警察處理。

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規定,如果你不滿18歲是第一次接受治安處罰,那麼就不會留案底。

那樣就不會影響你考大學。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紀錄,你們已經同意協商私了的話,就是私下最好找你那兩個朋友處理一下,如果賠償沒有到位,警察會建議你先支付給傷者,餘下問題你們自己私下解決,立案的話會立案,這種案記錄檔案一般不會,呵,

16樓:匿名使用者

第乙個問題,輕微傷不構成犯罪,不會記錄檔案。

第二個問題,不會叫你們交。

法律問題急急急急~!!!!!!!11

17樓:匿名使用者

在充值的時候,他是非法取得,但你是善意取得;這一步你不犯法。

知道了**後,你應當勸你的朋友把錢給網咖,並請求原諒。這樣是犯罪中止。因為數額較小,應不會追究法律責任。

否則,你涉嫌銷贓,因數額較小,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範疇。

建議不要因小失大,要防微杜漸,還是一身輕的好。

18樓:

廣東胡律師:

如果網管查到了的話,你將承擔銷贓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100塊錢的事情,有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你還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做的,沒關係。你要是發善心就把錢還給網咖。小事

20樓:33度的酒

就當做什麼都不知道,不犯法

有沒有懂法律的高人請教幾個問題 急急急急。。。。。。

21樓:中顧法律網會員

1,「可以不予追究」不是所有的完全不追求,而是可以追究也可以不追究。

2,從舊兼從輕原則是時間效力的原則,從舊的原因,是因為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不能用新法去制裁舊的行為。從輕的意思是,如果新法規定處罰比較輕,那麼適用新法。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再規定從新兼從輕,從舊兼從輕就可以實現使用輕的新法的功能。

4,能犯未遂例如:用刀故意殺人未遂,不能犯未遂例如:誤將白糖當砒霜用來殺人。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刑事侵權與民事侵權的概念,區別,如何界定??? 20

22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違法(違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民事義務所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它具有強制性、財產性、補償性等特徵。民事責任與民事義務有著密切的聯絡,民事義務是民事責任的前提,無義務就無責任,民事責任是不履行此種義務的法律後果。

23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侵權比較嚴重,受型法調節了,民事侵權,較輕,受一般性的普通法調節,簡單說,乙個會涉及到坐牢的問題,乙個主要以經濟賠償為主,基本不坐牢。

請教乙個法律問題!急急急。**等!!!!

24樓:浙江元嘉張弛

這個不構成刑事犯罪,單純的不聞不問並不能構成法律意義上的遺棄罪。只能在你哥在世的時候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兒子履行其法定的贍養義務。

25樓:律政盲流

您好,問題答覆如下:

立案標準: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

你哥已經去世了,你在他在世的時候起訴也許可能立案。現在你哥沒了,你侄子怎麼進扶養義務啊。所以不立案。

我是知道id 律政盲流。很高興為您解答

如有疑問歡迎追問

如有參考價值請採納

26樓:小國之民

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乙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

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從你的描述,似未達到此程度。

27樓:楚雲公升

立案標準:

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

假如你哥病逝的原因是「獨子」不作為(有能力履行贍養義務,但是不履行贍養義務),而且遺棄行為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

刑法條文

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8樓:蠶她爸

人都死了,孩子也是當時未成年,算了吧。

急,法律問題,急急急!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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