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請問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舉幾個例子

2022-06-16 13:32:21 字數 4908 閱讀 4043

1樓:搜狐焦點

首先,「訂金」在法律上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它是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定金依法律性質不同可以有多種分類,如證約定金、成約定金、違約定金、立約定金等。我國定金在《擔保法》上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擔違約責任形式之

一,其基本法律性質是違約定金,並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定金」的作用有兩種情形: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

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1、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即交付方違約的,無權收回;接受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根據最高法院在2023年12月8日公布的"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定金的型別和適用主要有如下幾種:

1、訂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了訂約定金。訂約定金即立約定金,其設立是為了擔保主合同的簽訂。

訂約定金的特點是,其法律效力的發生與主合同是否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關係。凡在意向書一類的協議中設定了訂約定金,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就存在,在其所擔保的訂約行為沒有發生時,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當事人就要實施定金處罰。

2、成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了成約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約定的定金,稱之為成約定金。

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成約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當事人約定定金並明確表示定金的交付構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該定金具有成約定金的性質。但是,為了鼓勵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實際交付定金,仍應當承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了解約定金。解約定金是指以定金做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即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一方雖然以承擔定金損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約的當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損失大於定金收益的情況下,解約方仍然應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4、違約定金。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規定,"解釋"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補充規定。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擔保法》規定以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作為適用定金罰則的條件,"解釋"進一步對"不履行"分不同情況作了不同規定。

一是明確規定違約定金處罰的條件不但要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還要有因該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結果,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沒有履行,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了損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沒有完全落空,這時,既要對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當事人進行定金處罰,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罰。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適用定金罰則的規定。

對於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係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受定金處罰後,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範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訂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可見定金和訂金雖只一字之差,但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訂金不能產生定金所有的四種法律效果,更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樓:西瓜姐教買房

買房子時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3樓:超人邦頻道

定金屬於法律用語,是一種對債權的擔保款,並應以書面形式約定。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的規定,適用於定金罰則。 訂金不是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

無論賣方違約還是買方違約,收取訂金的一方都應如數退還。

4樓:妙招姐

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5樓:二丫美食日記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你知道嗎?

6樓:潘娜_律師

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寶蓋頭的定金是一種擔保形式,最大的特具有懲罰性,如果對方拿了錢,最終不履行合同需要

7樓:

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後果完全不同

8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定金是一種擔保金,兼具補償性與懲罰性,如果違約,違約方需要支付守約方雙倍定金,但是約定上限不得超過20%。訂金,是一種意向金,隨時可退,不具備懲罰性。

9樓:劉老師會軍

定金是有現貨 訂金沒有

請問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舉幾個例子

10樓:匿名使用者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保護、包含內容和違約後承擔的法律後果都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受法律保護不同。

定金受民法、擔保法各種法律的保護,對定金的性質、權利有明確的規定。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範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

2、包含內容不同。

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定金卻是乙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

3、違約後承擔的法律後果不同。

從法律上來講,即使訂金給付方違約,收受方也應予退換訂金。而給付定金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方若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結合訂金和定金的使用,舉例如下可以更清晰的了解兩者的使用區別:

1、買房時房地產開發商收取的為訂金,雙方在簽訂預售合同時,訂金需及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若房地產開發企業並未和買家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協議,或雙方對預售合同條款無法協商一致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但如果是定金則無法返還。

2、如購買車輛,與銷售方簽訂的是定金,而非訂金,就無法退還。

11樓:最愛彩虹糖

1、法律概念不同。定金是乙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訂金並非乙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

2、違約責任不同。預付定金合同違約,則違約方需要雙倍返還定金,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果訂金違約,不須雙倍返還訂金。

3、簽訂方式不同。定金預付一般簽訂正式的合同;而訂金一般不需要簽訂合同,可以出具收據等。

4、舉例說明

1、比如購房定金。小明購房預付給開發商6萬定金,並簽署了定金購房協議;如果開發商違約,需要支付小明12萬元定金;如果小明違約,那麼6萬元定金就拿不回來,歸開發商了。

2、比如購買空調訂金。小麗預買一台空調,給了商場200元訂金,商場開具了收據;如果商場違約,只需退回小麗200訂金;如果小麗違約,200元訂金歸商場了。

擴充套件資料

定金特徵

根據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1.定金具有從屬性。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

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

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訂金異於「定金」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說的訂金與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顯區別的。定金是乙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我國《擔保法》還規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 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了約定並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為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擔保法》中規定:擔保合同(即定金條款)是主合同的從合同,若主合同無效,定金條款無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

換言之,若合同無效,定金條款亦無效,收受定金的一方應返還定金。如一方過錯造成主合同無效,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不是沒收或雙倍返還定金了。

訂金並非乙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商品房交易中,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發展商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嗎,定金和訂金有區別嗎?

定金屬於法律用語,是一種對債權的擔保款,並應以書面形式約定。根據 合同法 擔保法 的規定,適用於定金罰則。訂金不是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無論賣方違約還是買方違約,收取訂金的一方都應如數退還。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你知道嗎?剛創業或者希望創業的朋友要注意了。我們在與別人合作的...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不同,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啊

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後果完全不同 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定金屬於法律用語,是一種對債權的擔保款,並應以書面形式約定。根據 合同法 擔保法 的規定,適用於定金罰則。訂金不是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無論賣方違約還是買方違約,收取訂金的一方都應如數退還。根據我國 民法通則...

訂金和定金有什麼不同,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

定金與訂金有以下幾點不同 1 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2 定金在一方違約時,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