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開票人和收款人可以是同人嗎,發票開票人和收款人可以是同乙個人嗎

2022-06-13 11:21:46 字數 4296 閱讀 1746

1樓:匿名使用者

開票人,收款人可以是同一人,複核人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欄目齊全,內容真實。按上述規定,企業開具發票,一定有開票人和收款人,所以這兩欄內容一定要填寫,否則視為不按規定開具發票。

開具發票是一件嚴肅的事情,發票分開開票人和複核人是為了確保發票的填寫內容正確,且分清相關責任,所以原則上覆核人和開票人不能為同一人。

2樓:企服星

原則上:開發票時,發票上開票人可以和收款人為同一人,但開票人和複核人不可為同一人。

理論上的規範做法是應予將開票人、複核人及收款人分別賦予不同人員擔責,以明確各自責任且起到監督作用。

3樓:項菀魏飛瑤

開票人和收款人可以為一人.

網路發票開票員和收款人可以是同乙個人嗎

請問增值稅發票上開票人和複核人可以為同一人嗎?

4樓:

理論上是:開發票時,發票上開票人可以和收款人為同一人,但開票人和複核人不可為同一人。但國稅局認證系統可能只審核密碼區,無法審核開票人、複核人。也就是說認證能過,但不合規。

5樓:李秋言

不可以。

增值稅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製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改革中很關鍵的一步,它與普通發票不同,不僅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由於實行憑發票註明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

它具有完稅憑證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將乙個產品的最初生產到最終的消費之間各環節聯絡起來,保持了稅賦的完整,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

開具增值稅發票有不少具體要注意的地方:

1、確保開票資訊無誤(只需公司名稱和即可)但是開時需要填、賬號、位址、**、開戶行等;

2、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金額等符合合同要求;納稅人開具增值稅發票時「金額」欄應填寫不含稅金額。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如不能準確換算不含稅金額,可選擇「含稅金額」選項填入收取的含稅收入,開票系統自動換算為不含稅金額,「價稅合計」欄為系統自動算出,不能人工修改,應等於含稅收入。

3、系統裡的發票號要和實際放在印表機裡的發票號碼一致;

4、開票後及時交給購貨方,如有問題可以在當月作廢重開;

5、如需,要提前去稅務局申請。

法律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一條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1、專案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2、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4、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收款人」、「複核人」「開票人」真的真的是不能寫同乙個人,因為這個問題,已經吃過不少的虧了。

6樓:掘金企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納稅人應按上述規定如實開具發票。開票人和複核人是否能為同一人稅法暫無相關的明細檔案規定。

但同時,發票的填開應遵循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原則上開票人和複核人不應為同一人。

理論上是:開發票時,發票上開票人可以和收款人為同一人,但開票人和複核人不可為同一人。但國稅局認證系統可能只審核密碼區,無法審核開票人、複核人。也就是說認證能過,但不合規。

1.開票人和收款人可以為一人.

而開票人和複核人不可以為一人.

現實工作基本上都是乙個人負責開票系統的,因此所謂的收款人和複核人都是虛的.你在開票系統上增加乙個收款人和複核人並可.

2.發票認證,不是認證這些的.開票人,收款人,複核人是同乙個人的名字並不影響認證.

7樓:帆舟

增值稅發票上的開票人和複核人一般來說不要是乙個人,因為開票和複核其實是相互牽制的,但是由於有些公司制度不完善或者業務量不大,開票和複核就會是乙個人。

8樓:哼唧咔咔

我個人覺得增值稅發票上面的開票人和複核人肯定不能夠是同乙個人,不然這樣子的複核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意義。

9樓:告煦賀皓

開發票時,開票人和複核人不可為同一人,但國稅局認證系統無法審核開票人、複核人,也就是說認證能過,但不合規。

10樓:欣欣天空藍

從理論上來講,開發票時,發票上開票人可以和收款人為同一人,但開票人和複核人不可為同一人。否則失去了複核的意義。所以建議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一般是在複核人和開票人處是填不同的人。

11樓:天使小姝穎

同乙個人並不違背任何檔案,另外個人獨資企業整個公司只有乙個人,就會出現「開票人」、「複核人」、「收款人」是同乙個人的情況,憑什麼不讓人打同乙個名字?法無禁止即自由。對於「開票人」、「複核人」、「收款人」可否為「管理員」這個問題,鐵蛋的態度還是比較折中的,畢竟「開票人」應該是乙個人名,不可能是無人操作的,既然有人操作就應該用人名,最好不要用「管理員」,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要求嚴格一些,如果是普票標準相對寬鬆一些。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開票人可以和收款人為同一人,但不能和複核人為同一人,否則就起不到複核的作用.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因為開票人只負責開票,而複核人只複核開票人開的發票有沒有錯誤,有的話要及時改正,他們是分工的。就象記帳,有記帳,也有複核的,象上面所說,記帳也只是記所入的帳,而複核也只是複核所記的帳,,要是使用電腦系統的話,兩者的編號,密碼是不一樣的,互不干涉,各有各的工作範疇。

14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現行稅法沒有對發票開具內容明文規定,只要求您如實開具發票,對於開票人和複核人,沒有明確規定。

15樓:名字90天以後就可以修改了

假如乙個公司就乙個財務怎麼辦?收款,開票和複核都是同乙個人。如果隨便填乙個名字,這不就是與事實不符嗎?

稅務局說據實開具,誰說三個人必須不能為同乙個人了,給稅務局12366人工客服打**都不好使。我就是同乙個人,要求換票就不換,拿檔案出來,投訴也不好使。自己認為這個規定合情合理,其實就是瞎講究。

貫的毛病。

稅務局規定,填寫齊全,據實開具,三個人員我都填了,實際就是我自己收款開票複核,都寫我怎麼了,難道要瞎寫個人名?這就滿意了?這恰恰就違反了據實開具這條規定。

今天就有個客戶因這個情況換票的,我就不換,除非把明文規定開票人和複核人不能同一人給我拿出來,否則天王老子來了也不好使。

16樓:承枋潔

開票時只設開票人即可,可以是乙個人

增值稅發票上的開票人和收款人可以同乙個人嗎

17樓:滕志誠秋瑗

開票和收款可以是乙個人,值得注意的是開票和複核不能是同乙個人。

18樓:掘金企服

1、如題所述,按照現行稅收相關規定,並未作具體明確;

2、通常情況下,基於發票使用及管理要求,複核人與開票人不為同一人則可,開票人與收款人可以同為一人;

3、規範做法應予將開票人、複核人及收款人分別賦予不同人員擔責,以明確各自責任且起到監督作用;

4、以上僅供參考,請予核實,依法操作。

發票的開票人和收款人可以是同乙個人嗎

19樓:寧松蘭麼戊

按照規定,規範的發票,收款人和開票人,複核人和開票人都不能是同乙個人。

20樓:姒文玉繆女

開發票時開票人和收款人不能為同一人,否則就是虛假交易,稅務局是要查處的。

21樓:禰金生包巳

可以的,開票人、收款人為同乙個,複核為另外乙個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三個人,有的甚至三人都為同一人

22樓:老實人老實幹事

1、如題所述,按照現行稅收相關規定,並未作具體明確;

2、通常情況下,基於發票使用及管理要求,複核人與開票人不為同一人則可,開票人與收款人可以同為一人;

3、規範做法應予將開票人、複核人及收款人分別賦予不同人員擔責,以明確各自責任且起到監督作用;

4、以上僅供參考,請予核實,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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