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職要求上交辭職信和工牌,並且下個月才發工資,我能交出這些證明我工作過的證據嗎

2022-06-12 01:08:08 字數 4677 閱讀 5838

1樓:

我剛經歷這事

說真的,這只能靠自己爭取

因為現在不正規的小工廠太多了,勞動法又管不到這麼多事情我要求他必須給我開一張到月底發工資的證明,錢數,公章都不能少,不然就不走,到經理辦公室爭取,

我說我要回老家了,這也是事實,然後他就結現金給我了。

工牌和打卡記錄像印乙份。

2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先暫時不提交。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3樓:昆重帥師

讓單位開離職證明給你,並且註明工資發放時間,這樣你就有證據啦

按照規定來說,你離職手續辦好以後是要馬上結清工資的,不是要等乙個月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交出這些「證據」。下月發工資屬正常情況。你可以將這些「證據」copy自留以防不測,到時候即使需要去勞動仲裁,此作為證明沒有問題。

另外一定留意要收集並儲存在該公司上班的始末日期資料(copy亦可)。如:有本人簽字和日期的任何檔案。

5樓:檀鄉亭

工廠實行這樣的規則的話,一般都會在你離職的時候給你一張字條(或憑據),讓你到時候領工資用的。

一般正規的廠不會坑你的,就算沒有合同,除非是黑廠!

我試用期辭職到期,公司說工資要等到下個月才能發,這樣合法嗎?

6樓:謇思萱以君

明確的跟你說,這個是不合法的,各個地方都有工資支付條例,這個在裡面都是有規定的,比如深圳是規定解除勞動關係3天內結清工資,浙江是5天內,勞動法是規定解除關係當天應當結清工資。

但是各地方勞動部門在執行是一般是乙個工資發放週期內結還有就是你們是30號結工資,結什麼時間的,如果是8月30結7月的,這個肯定也是違規的,比如深圳規定的是第二個月7號前需要結算工資,最多可以拖延5天,

如果你較真的話,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訴

如果不急,就等等吧

7樓:師傅又被抓走啦

回答您好,這樣是不合法的,離職時公司應該立即支付員工工資,不應該拖欠,有的公司說按所有人的支付週期,到月頭髮放,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協商發放日期,但不能無理由拖欠工資。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解除或是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您好,這樣是不合法的,離職時公司應該立即支付員工工資,不應該拖欠,有的公司說按所有人的支付週期,到月頭髮放,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協商發放日期,但不能無理由拖欠工資。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解除或是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提問也就是說試用三天應該當時結清工資

回答您好,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係,對於自己辭職的情況,用工單位可以不給予經濟補償,但是仍然應該按照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實際工作的天數支付相應的工資。

更多2條

我沒有跟公司 簽合同的 我提前交了辭職信 但老闆提前讓我走 但是不給我發工資 要下個月才發 請問我該怎麼

8樓:匿名使用者

去申請勞動仲裁吧。可以要求公司

1、補繳社保,

2、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3、經濟補償金。

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樓:匿名使用者

找老闆寫個說明,看老闆同意不同意,另外,像你這樣的應該還曾有過,向老同事們打聽一下這樣的事情以前怎麼處理的。一般來說,辭職都是下個月給工資的。

試用期內提出辭職,但是人事說要乙個月才能離開,若公司強行要我繼續工作乙個月,我不去上班會有什麼後果 30

10樓:g買了否冷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辭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申請了離職,公司說壓的工資不能現在拿,要等下個月,我要求他出個證明書證明公司欠我乙個月工資!證明書

11樓:王元頁

公司公章必須有,老闆或者負責人簽字都可以

在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上寫明,幾月的工資未結算,於*年*月*日什麼方式付清

按規定應該解除勞動關係時一次性付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正規的公司的話不用寫!你把你的銀行卡號碼寫給他!他會到時候打在你賬上的

你好,請問,我在試用期辭職,公司要扣我七天工資 ,還要求我寫保證自願扣除七天工資,我寫了那樣我還能

13樓:

1、多管齊下傳送辭職信,然後在掌握有對方已經收到辭職信的情況後,三天之後走人即可:一是電子郵件傳送辭職信,二是書面遞交給老闆或人事領導,保留好錄音;三是建議採用ems方式傳送,封面寫明「手寫辭職申請書乙份」,留好郵局蓋有郵戳的單子,從網上調取ems收取記錄,再從**11185**錄音諮詢郵件到達情況;

2、《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這個「通知」,沒說書面還是口頭,既然做事做到最細,書面的。「交了不用來上班?」錯也,兄台,不來上班就給你算曠工,扣你工資太正常了,為啥,人家還每批呢,你就走了,工作不交接了?

不光是扣工資,如果這三天造成的其他直接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有權要你賠償呢。到時候又是雙方扯皮的事情。

3、怎麼規避這個事情?在辭職書上明確寫明:請接到本申請書之日起三日內安排人和我進行工作交接。

4、仲裁時不光要提交你給辭職信的時間,還得要有證據證明一是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二是這個關係的存續時間;三是你的工資數額。自己想好怎麼證明。

5、辭職信怎麼寫有技巧:針對第3,本人草擬一封,望能派上用場:

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

********

本人自 20* 年 * 月 * 日與貴公司建立了勞動關係,在 ** 部擔任 ** 職務。因貴公司未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我估計你也沒有繳納) 。根據勞動法等相關規定,賦予勞動者辭職權。

現正式通知貴公司,請於收到此通知書當日後解除我們雙方的勞動關係,並請於通知書期滿x日內辦理離職手續。並履行支付200x年x月x日至20x年x月x日未籤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繳本人200x年x月x日至20x年x月x日的社保,特此通知。

此致通知人:___

年 月 日

6、剋扣你工資,直接上勞動監察支隊投訴即可。

7、一字一字打的,你在哪兒見過能複製貼上過來?心誠不過如此也!!!

14樓:windy元衛覺醒

別天真了,用人單位都這麼做了,你覺得你還能拿回來麼?他們已經做好自己需要的所有準備了,

即辭單位批准的,交了辭職書當天人事叫我辦理離職手續,答應給我開上個月工資,合同要求提前乙個月,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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