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多協議離婚,女兒跟男方,我出撫養費一月五百,農村戶口,他還要求逐年遞增合理嗎,更要求補償小

2022-06-07 09:32:18 字數 2730 閱讀 6275

1樓:匿名使用者

撫養費逐年遞增是合理的,因為隨著物價水平**,錢會貶值,十年後的五百塊基本買不了什麼了。分居期間撫養費不合理。那是還沒離婚,他有扶養小孩的義務。只有離婚後才要把撫養費撇清

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訴訟中,孩子的撫養權的確定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為原則,綜合考慮雙方的撫養能力來確定。如果孩子跟隨您更有利孩子成長,則法院會將孩子判歸您所有。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標準為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享有孩子的探望權,另外一方應當協助。《婚姻法》第37條第1款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在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時,以離婚夫妻雙方的自願協商為首選,只有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在審判實踐中,對非直接撫養方承擔子女撫養費和教育費問題處理時要注意下列問題:1.子女撫養費數額的確定標準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的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一、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子女撫養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1)有固定收人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人的20%-30%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人的50%。(2)無固定收人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人或同行業平均收人,參照上述比例確定。(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可見,子女的撫養費可以變更。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出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覺得多,你來撫養孩子,讓他給生活費

4樓:士氣方剛

不多 給孩子的愛,是金錢能買的到的嗎?

你好我和老公住乙個房子裡分居一年多了,我一直都和女兒睡!和他協議離婚他又不離!但是他又要和我分居!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離婚,以男方不盡家庭責任,分居超過兩年內起訴離婚一般准許離婚的。要求撫養權歸女方,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如果男方拒付,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真的想離婚,既然無法協議,只能單方面去法院起訴要求離婚,這樣的離婚方式不需要對方的同意和配合的。

7樓:匿名使用者

走法院起訴的程式吧!,好像分居兩年就達到離婚標準了。

8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法院,夫妻關係破裂

9樓:欠愛情的債

不行的!沒有證據證明你們分居。。。

在夫妻分居一年多期間,丈夫以女兒作為監護人的名義向我追討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有法律依據嗎?

10樓: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還沒有離婚,他追討什麼撫育費。我想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但是我問你,你們分居以來管過孩子嗎,你的經濟條件是不是比你老公的好呢。

要是你的條件比他好,自己的孩子咱也有撫養的義務。孩子是無辜的理應你們好好的呵護。

你們為什麼鬧得這樣啊,難道就不能坐在一起好好談談嗎,各次深刻的檢討一下。為了孩子好好在一起生活吧。

12樓:吉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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