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荒地自願棄耕多年,又被人栽種,請問能收回嗎

2022-05-31 22:26:34 字數 652 閱讀 1635

1樓:王子天下

不能收回 @ 不管是開荒地 還是承包地 如果主關棄管 荒蕪 兩年以上  可以視為你放棄其經營權利 **有權收回其土地 不管是承包地還是開荒地

2樓:上海大律師吳濱

如果是登記那麼名下,那麼就可以要回。

個人分得的土地放荒多年被人做成開荒地能要回嗎

開荒地栽種果樹 遭他人砍伐如何維權

3樓:愛穿拖鞋

地里種的樹被別人砍伐,建議及時報警,追訴對方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後、自留地、自留山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因此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屬於刑事犯罪,同時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也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6條第1款的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當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農民開荒地歸誰所有權,開荒地的使用權歸開荒人,所有權歸國家。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 荒地 荒灘從事種植業 林業 畜牧業 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 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根據 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一條 農民集體邊續使用其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滿二十年的,就視為現使用者所有 ...

我家有一塊土地,以前是荒地但我爸爸開荒種了二十年了,現國家占用要給補償款,有村民要霸佔這我該怎麼辦

種了二十年不一定就是你家的!你要有合法的證據才能勝訴 假如不是村裡面分的地,你開了荒,這就是國家的也就是你們村共有的地皮 我把開荒地種了二十多年了現在別人拿著土地使用證給我爸說要賠償一萬元合理嗎?5 這個如果人家確實劃分的有土地證的話,賠償1萬元也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既然有土地使用證而閒置不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