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人一起喝酒,後面發生爭吵另把另人打死了,我有沒有責任,我會賠償錢嗎

2022-05-12 09:11:55 字數 4464 閱讀 4961

1樓:探花飛刀李

只要你在現場並參與了喝酒就有責任

2樓:

你也有責任,因為是你們三個人一起喝酒發生的死人事件,乙個人因爭吵把另乙個人打死了,在打的過程中你有沒有幫助一方或者勸說他二人拉架。沒人知曉。你肯定要負法律責任,並且要賠錢的。

三個人一起喝酒,被其中一人殺死,第三人有無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承擔「酒責」的幾種常見情況

①故意灌酒型。

曾幾何時,不少地方「酒文化」中形成了「不喝醉不夠朋友」的潛規則,於是,酒席間相互灌酒成為習慣。在灌酒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由於灌酒者明知過量飲酒會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實施這種行為,因此造成損害後果發生的,可認定為直接故意的主觀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灌酒者應當承擔賠償的主要法律責任。

②放縱型飲酒。

「酒友」明知與其飲酒的人患有某種疾病或酒量有限或發現飲酒後的不良反映以及明知其它不良後果(如酒後駕駛)等,但仍不履行勸阻義務而與之對飲,對於該「酒友」的生命和安全不管不問、任其發展因而導致該「酒友」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應認定為與受害人對飲的人具有間接故意的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對飲者應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承擔1/3以上賠償的法律責任。

③不予救助型。

「酒友」之間因有「相約飲酒協議」的存在,雙方不僅達成了共同飲酒的默契,而且由於共同飲酒過程中相互之間距離最近,相互之間還具有最容易獲取和發現飲酒者是否酒醉以及是否有不良反應等資訊的便利和特徵,從控制論和資訊傳播原理的角度來看,同飲人之間對於發現有不良反應情況後,均具有及時通知、及時協助救護、及時照顧和幫助等法律和道德上的義務。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同飲人違反了這些義務的一項或幾項或所有事項而造成其他「酒友」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應認定「同飲者」的行為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具有原因力,「同飲者」應按照原因力的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個觀點的根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第二款的規定:

「兩人以上沒有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④雙方均無過錯型。

司法實踐中還出現過這樣一種情況:一位「酒友」只勸另一位「酒友」飲用了少量的酒,結果卻誘發了對方疾病甚至死亡後果的發生,而勸酒者先前不知其病情,被勸酒者也認為少量飲酒不會發生危險,這種情況下,根據公平責任,可酌情判令勸酒者適當承擔補償責任。其依據是我國《民法通則》第132條的規定:

「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綜合來看,前三種型別均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第四種型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幾個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乙個把另乙個人殺了,我中途離開了不在案發現場我有責任?

4樓:啃西瓜的互擼娃

有不在場證明,啥事都沒有

主動配合**,解決的快一點,不然就算蓄意包庇了

5樓:

幾個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乙個人把另外乙個人殺了,而你中途離開了不在案發現場,你應該沒有責任。公安部門最多找你談話,詢問你離開之前所有的情況,你只需如實回答就可以了。

6樓:

那要看起因是什麼了,是因為什麼原因,被殺了,要是不是喝酒惹的禍,相對應的責任少一點,要是因為喝酒起因,那就是連帶責任。

7樓:飲水思源

這種情況如果這個案子是他們喝酒時臨時起意作的案你又不在場,那你是不知情的,不會構成犯罪,與你無關的。

8樓:墨曼珍

事情發生的時候你不在場,你負的責任應該相對少一些。

9樓:杏花落雨暮色起

如果你是在殺人前離開的,而且,那時候還沒有殺人的苗頭,你就沒有責任。如果你離開前他們已經打起來了,你不勸阻而離開是有一定責任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時殺人時你參予了嗎。 只要你沒參予殺人就沒責任

11樓:cygcyg曹豔國

那要看你在其中發揮了什麼作用了!看法院的判決決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不在現場證據的話,沒有任何問題的,這事兒報案了沒有,如果警察已經在調查中,你應該主動交代已知詳情

13樓:凌子晗

報案了嗎?沒報案趕緊報案,知情不報也是罪

14樓:讀書看戲

你是這次聚會的組織者?如果是的話,是有一點責任的。

他們爭吵、鬥毆是你挑起?如果是,你是有一點責任的。

就是三個人在一起喝酒乙個人先打了乙個人,另乙個也去打要怎麼追究責任

15樓:梁律師

在報案之後,打成輕傷,不能和解,該進去的進去或這個事情就此結束;打成重傷,和解也得進去。沒有報案或者沒有構成輕傷,那麼賠錢了事。

16樓:來自東錢湖喜悅的曹植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打架鬥毆會犯什麼罪?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如果是雙方聚眾鬥毆的,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眾鬥毆罪」。

17樓:得到uo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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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幾個朋友在一起喝酒,我喝完酒就回家了。他們酒後**把人打死了,請問我有沒有責任?

18樓:劉永方律師

沒有責任。酒後打人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喝酒而減輕法律責任,更不能免除法律責任。打人與喝酒之間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所以不能要求所有參與喝酒的人都承擔打人的法律責任,打人的法律責任只能由打人者承擔,沒有打人的,即使參與喝酒了,但也不應承擔打人的法律責任。

至於應該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要根據被打者的傷害後果確定,因為已經把人打死了,一般應當承擔故意傷害(致死)或者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同時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是你帶頭去喝酒的嗎?

如果是的話 你可能會有與事的責任...

不是的話 你就無責。。。

一起喝酒的喝完走回家,其中乙個把另乙個人殺了,我們一起喝酒的有什麼責任?

20樓:螺螄粉

有一定責任。

至少需要配合**調查。

而且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酒局也不能隨便參加的。

21樓:陽光的碣石客

這應該是**者承擔責任,與別人無關。但是你們免不了要去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22樓:惠芷藍

你們一起喝酒的應該沒有責任,你們應該屬於見證人吧。

23樓:李倩智超

以後就得了,喝完了回家其中乙個把另外乙個殺了,那麼這是誰的責任?我們喝酒的都有責任。

一起喝酒的一人把另乙個人給撞死了其他人有責任麼?

24樓:匿名使用者

酒後還開車,居然還撞死了人,一起喝酒的人明知他這種做法不對還放任了這種行為的發生,就都要負連帶責任。

25樓:天空我

只要一起喝酒就有責任。

三人在一起喝酒,其中一人在回家的路上意外死亡,另外二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26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下的吃喝聚會:

首先死亡的人是否是已經到了法定年齡的行為能力人,如果他是身體健康行動便利的自主行為能力人,導致他死亡的原因又不是外力或是其它外在因素(如果他是自身有隱疾或是突發性病變導致死亡)另外兩人沒有承擔責任和賠償的義務。

但是能坐在一起舉杯共飲的一定不是外人,出於同情或是友情盡一點事宜都是應該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應該不用賠償,因為是他自願和你喝酒的,只是道德上應該同情,你也可以適當補償,但是在法律上講,是沒有賠償的義務。

28樓:匿名使用者

要承擔,但賠要和人家協商

29樓:匿名使用者

承擔監管不利的責仼,賠償要看死者家屬的要求看情況而定。

30樓:匿名使用者

意外不是另兩個人製造的不需賠償

31樓:go青銅書

法律上不用,但是道義上還是賠點吧

人一起喝酒分開後,其中人被另人騎車帶著的人摔傷了,另外兩個一塊喝酒的人承擔費用比例

帶你的人負責醫藥費用的百分之,另外兩個人負責20百分之,你自己也有責任,不過如果他們賠給你了下次肯定不敢叫你一起喝酒了 你們四個人承擔一樣,不過這要看你們的感情了 4個人在一起喝酒有兩個人騎車摔傷了,我和另乙個人回家了,不在場,我有責任嗎?40 是你造成的嗎,不是就沒有 有一定的責任,但對方一般不追...

兩個人一起吃飯,人問另人想喝什麼,另人說隨便,有奶茶更好。但是來吃飯的路上沒有賣奶茶

都是因為愛呀,如果是朋友,那也是對朋友真誠,很能顧慮到別人的感受。喜歡,這樣的感覺很奇妙。沒有奶茶用別的她喜歡的東西來替代,這就是乙份細心,從小事情表明他對她的用心。兩個人去吃飯,其中乙個人問對方想喝什麼,對方說隨便,有奶茶就和奶茶。這個人在去飯店路上,並沒有看到 30 這種情況一般的是想討好對方,...

夢見遇到乞丐與另人抱在一起夢見遇到乞丐與另乙個人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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