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不願意在婚房加我名字,該不該分手呢

2022-05-10 13:10:49 字數 5546 閱讀 7102

1樓:超級蜜桃雪泥

女生說,她和男友大學就在一起,兩年了,感情不錯,最近準備買婚房結婚。

男友表示,如果婚前他全款買房, 希望房產證不加她名字。

女生當時同意了,但心裡不舒服,她以為男友愛她,就會主動在房產證上加她名字,她也有信心他們以後的婚姻不會出問題。

沒想到男友不願意加她名字,她覺得自己太天真,想得太簡單,也覺得男友不夠愛她,對她的愛有所保留,她在考慮要不要繼續跟他在一起。

網友們各執一詞,有的說,凡是要求房產證加女方名字的,還有結婚要彩禮的,大多是因為對自己的另一半不自信,對感情不自信,對婚姻不自信,實際上是對自己的選擇最大的不自信,這種沒自信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也有人認為,如果是我,婚前買房我會毫不猶豫加上妻子名字,分開了也毫不猶豫給她,錢財乃身外之外,太過算計和計較,說明靈魂一貧如洗。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婚姻不是講道理,它涉及到人心、人性以及婚姻法。

因為房子鬧分手的情侶,也不在少數,今天我們來談談以下三個問題。

01:男人願意為什麼樣的女人付出?

我們常聽到一些女生說:

你愛我,就要給我買生日禮物;

你如果愛我,就會給我買包包;

你愛我,就要在房產證上加我名

女生普遍有一套理論:你愛我,就會心甘情願為我花錢;你不願意為我花錢,就是不愛我,她們覺得男人為愛的女人花錢是天經地義的。

世上很多問題都可以用心理學和經濟學來解釋。

男人願意為什麼樣的女人付出,願意付出多少,他心裡都標著價,裡面大有文章。

之前看《歡樂頌》,小總的媽媽擔心安迪拿包家資產投資失利。

她威脅說:「這種事你女朋友都幹得出來,她還想不想進包家的門?」

小總一句話,說出了男女交往的真相。

他說:「包家在安迪眼裡就算是個屁!」

看了《歡樂頌》的人都知道,安迪是紐約歸國的高階商業精英,投資公司高管,首席財務官,她住豪宅、開豪車,依靠自己的能力,應有盡有,活得風生水起。

小總心知肚明,把錢交給安迪打理,他放一百二十個心。

男女交往的真相是:你擁有的越多,男人就越願意給你,自己一無所有,對方越看不上你。

你擁有的越多,他越害怕失去你;你一無所有,他根本不怕失去你,自然不願意為你付出。

就好比借錢,你資產越豐厚,無論是個人還是銀行,都願意借給你;你越是一無所有,別人越不願意借錢給你。

《奇葩說》薛兆豐曾說:

結婚就是辦企業,簽合同,辦的是家庭企業,籤的是終身批發的**合同。

男女一起拿出自己的資源包,有身體、容顏、生育能力、有家庭關係,有未來個人的增長潛力,每個人拿出的資源不一樣。

從經濟學視角來看,男人願不願意為未來的婚姻做一點墊底,做一點保護,要看女人能提供多少資源。

凝練成一句話:男人願不願意付出,願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你名,要看你值不值。

02:自保,是人的本性

為什麼有些男人,就算結婚時信誓旦旦說愛你一輩子,但他就是不願在房產證上加女人名字呢?

因為世上最不可控的就是感情,最不可料的就是人心。

這一刻他愛你,他不能保證自己永遠愛你;你這時愛他,他也不確定你從一而終,只愛他一人。

當初愛得死去活來,後來撕得你死我活的戲碼,隨時都在上演。

姜思達曾採訪過一位離婚律師,她說,見過兩人離婚,男方會要求女方:「離婚可以,鑽戒還我。」

女方說:「我們還有一捲衛生紙,要不要分?」

結婚前不分彼此,離婚時只留下恨意和厭惡,表現在物質上斤斤計較,不願讓對方佔一點便宜,更別說半套房子了。

將心比心,你願意婚前全款買房,然後無條件給一半給你老公嗎?

想必也不會,因為你也害怕遭遇他的背叛、不忠,你怕所託非人,還白白損失了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財產。

與其離婚時為財產鬧得魚死網破,不如現在就捂緊自己的口袋。

男人之所以不願在他房產證上加你名字,是因為他不想把自己婚前財產拱手送人。

沒有人能保證感情不變,愛情永恆,但自己的財產可以長久屬於自己。

《婚姻法》不保護愛,但能保護自己的財產。保護懂得自保,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侵犯,是人的天性。

2樓:寶唄蛋的憂傷

我覺得不要因為一套房子就放棄了男朋友。不在房產證上加入你的名字也沒有關係,只要你們倆有結婚證,房子依然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3樓:娛評火鍋醬

該分手,在經濟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人,再怎麼勉強都不會長久。婚房如果是男友婚前購置的,作為女方無權要求加名字;婚房如果是婚後雙方共同按揭還貸的,作為女方要求加名字是合法的要求。如果兩種情況男方都不願意加女方名字,那麼兩個人就不合適了。

4樓:筱泡泡

不該分手呀,婚房這個本身就是男方自己的物品,加不加名字是他們的權利,女方應該要懂得知足,畢竟愛你的男人會在生活的點點滴滴去表露出來,而不是乙個房產證的名字。再而女方要有自己的經濟基礎,自強比要求男方加名字更重要!

5樓:楓殺

分手吧,不要耽誤人家了,想要房子不是通過結婚獲得,是要通過自己努力。

6樓:仲冬卉

我認為如果男方付了房子的全款就可以不用寫你的名字,但是如果只付了首付之後要一起還。那就必須分手

7樓:大力怪

應該,在婚房加上你的名字是對你最大的保障。雖然說愛不能以金錢衡量,但是需要保障的。

男友不願意在婚房加我名字,該不該分手?

8樓:傷感小久

一直以來這都是乙個困擾人們很多的問題,很多人表示加也不是,不加也不是;但是從調查的資料來看的話,對於加不加名字這個問題,大部分的都是各執一詞。

從資料調查來看,有61%的人表示身邊有因為房產證的名字問題存在矛盾;其中有40%的人表示面對購房時候房產證上加誰的名字很煩惱;有66%的人認為房產證上必須加上夫妻二人的名字。其實從這個問題我們就可以看出很多的問題,每個人對於看這個問題的角度不同,那麼得到的結果也不相同,就像是男人和女人對待這個問題也是不同。

有的男人認為我辛苦賺錢買房,而且首付還是父母湊的那麼如果房產證上加了你的名字,萬一感情不和那麼你就會分得我一半的財產,這怎麼行?但是換個角度來說,女方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都加了我的名字,那麼肯定是能夠信任我,是我可以託付一生的人,但是如果不加吧,那肯定是不愛我,連這點信任都沒有;兩個人會因為這件事產生許許多多的矛盾和問題。

還原事件的本質,主要還是對人不對事,不同站位的人,看到事情的本質也是不相同的;記得之前有一部電視劇集叫《歡樂頌》,在這個電視劇集裡有乙個情節是樊勝美由於男友拒絕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而分手。這個問題困擾了多少結婚的或者沒結婚的男女朋友。讓他們從即將進入婚禮殿堂瞬間成為了陌生人。

關於結婚篇財產這樣的事情,在之前已經有了先例;就在前段時間wephone的創始人蘇享茂跳樓自殺事件,就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女方與其結婚乙個月不到離婚,在已經謀取財產1300多萬的情況下,結果還要求男方給予1000萬和三亞的房產,於是蘇享茂不堪重負跳樓自殺了,很多人覺得這是乙個特殊情況,我們畢竟是大多數,結婚無非就是過日子。

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國家的離婚率頗高,如今關於離婚這一塊的糾紛是越來越多。這種情況已經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感情了,而且從過結婚的手段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這是一種對婚姻的褻瀆,本來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是一件神聖的事情,可是卻成為了別人不勞而獲的手段,何不讓痛心。

相反,如果是靠房產證的上的名字來鞏固的感情,那是真的感情嗎?其實這也算是給自己的婚後生活種下了許多的隱患。事實上,在現有的婚姻法已經有規定關於婚後財產的分割問題,只要是符合了法律的規定,即便是沒有在房產證上加名字,但是女方依然可以分的一半的房產;相反如果婚姻過程中,是女方的問題,導致婚姻破裂或者女方想通過這樣的方式謀取財產,即便是有名字,依然無法分得一半的房產。

所以無論加不加名字,其實都不重要了,現在國家對於婚姻的保護十分的看重,當然了,對於依靠這樣的方式獲取的感情這的可靠嗎?這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想說如果是真心在一起的人,是不會在意這麼多的。

9樓:次元小拾

首先得看婚房是不是兩個人一起買的,如果是兩個人一起買的,或者是雙方一起還房貸的話,那我覺得要加,如果他不加那就分手。如果不是,那我覺得也沒必要糾結這個事。

10樓:養生小知識天天分享

看什麼情況,如果男友的房子是自己買的加不加的你的名字應該無所謂。但是如果這套婚房你也出錢了,那麼不加你的名字可以選擇分手。

11樓:阿公尺巴

這個就要去跟男友溝通了,問清楚原因,如果男友理由太過分了,那麼再分手也是可以的。

爸爸給我貸款買的200萬婚房。我和女朋友倆人很好。但是岳母非得要求房子加上她女兒名字,要不要分手?

12樓:糜曉雨

那如果以後你們還貸是你父親還還是你們共同去還呢,如果你們夫妻共同去還就應該寫。如果你父親自己還當然沒有理由寫啊。

13樓:泉森

加上他女兒名字也沒關係啊,房貸一起還

14樓:丹納蘭

她們這是想不勞而獲,達到騙財的目的。她媽既然認為你不牢靠,為什麼還讓女兒跟你結婚,難道就是為了你的房嗎?分手得了。

15樓:陪妳感冒

看女方,如果可靠,不會離婚,可以寫上。如果是相親女,就不要了。

16樓:

婚後一起還貸款可以考慮加上

17樓:牙小夫

兄弟 考慮清楚了 你有這樣的岳母 就算結了婚 加了名字 你們的婚姻會牢靠嗎? 再說了 那是你爸媽拼了老命貸款給你買的房子 如果被你女友不費吹灰之力就分走一半 你想讓你爸媽跳樓嗎

我家房子買的6樓,作為婚房,沒有電梯,女朋友說太高了,不願意爬,要跟我分手,怎麼辦啊?? 200

18樓:北斗七星

人不能太現實,你女朋友這種就是太現實了,本來生活就應該有一定的曲折才能奏出美妙的樂章,你女朋友的心態是乙隻不滿足的動物而已。分手對樓主來說其實算是一種很幸運的事,畢竟讓你提前有乙個選擇的機會。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和她說 現在的房子是過渡房 以後就會換好的房子(沒電梯一邊都是老小區 早晚要拆遷的)看看她是不是還是不同意呢 要是執意要分手 就分吧 我覺得老婆比房子好找多了...

並不是所有女生都這樣的 你先人女朋友只是太務實了 太物質了

20樓:廷

我覺得乙個真正愛你的女孩不會為這麼點小事和你分手的,我男朋友也是高成沒有電梯,不是一樣走麼?而且還鍛鍊身體,女孩也不用刻意走健身房**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那只是乙個藉口,他愛你,風餐露宿她覺得浪漫,他不愛你,錦衣玉食她覺得浪費。總之,女人就是這樣。說得不好聽叫做犯賤,別太當回事了。十幾歲的純情小女生多得是。

22樓:立達投資

僅僅是因為房子高而和你分手,個人覺得有點差強人意,這其實是不足為奇的小事,好好開導開導你女朋友,如果你們以後在一起了,還要共同奮鬥呢!

23樓:生活之彩

剛一看這問題有點嚇到了,我就是女生,我個人認為,很多女生在想到自己的男朋友可以為了跟自己結婚而買房子的時候,應該是很幸福的,退一萬步講,如果兩個人真的很相愛,就算租房結婚也願意呀!現在你們都有乙個屬於自己的窩了,居然這麼嫌棄,還說要分手,經不起考驗的愛情,那就算了吧,以後的風風雨雨還不知道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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