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對最近的見死不救的行為評價一下,謝謝您的參與

2022-05-07 11:28:17 字數 5248 閱讀 3873

1樓:魯巨集律師

發生的危險如果與見死不救人無關,那麼見死不救人只能受到道德的譴責。

如果危險是因為見死不救人先前的行為導致,見死不救人可能構成間接故意殺人。比如,情侶之間談分手,女的說你要離開我我馬上從橋上跳下去,男的無視這種行為,構成間接故意殺人。

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我們現在這個社會 見死不救的事件越來越多了 社會的愛心越來越少

應該得到譴責 中華民族應該是乙個富有愛心的民族 不能因為一些反咬一口的人 讓我們失去社會良心

難道要我們眼睜睜的看著老人摔倒不管不顧嗎

請問良心在那?

3樓:

見死不救不咋好,佛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積德行善,無論是對被救人還是個人,乃至整個社會風氣的影響,不言而喻

4樓:匿名使用者

死不救,見義不為,是我們這個有著五千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自古就切齒痛恨的事,然而,它有時發生在我們的身邊,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發生在現代文明的今天!人類的文明之處就在於有理性、有道德標準、有辨別是非的能力。 但是,社會的現實又呈現給人們以一種什麼樣的情況呢?

由於相當一部分公民的精神狀態充滿了怠倦,無聊、空虛甚至厭世的情緒色彩,於是,一種極其可怕的"社會冷漠心態"滲透進相當一部分人的心靈之中,滲透進人與人的關係之中,這幾年來大眾媒介時不時的向我們傳來那些令人心寒的,見義勇不為的,見死不救的"旁觀者冷漠現象"的新聞報道,不正說明這種可怕的心態已經滲透進社會風氣之中了嗎?

5樓:手機使用者

見死不救是一種「社會病」,有道德、心理、法律、社會等層面的原因,需要多方位、長時間的介入「**」,難以畢其功於一役。目前,至少有兩個方面可以考慮:一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加大對見義勇為者正面激勵的力度;二是道德萎靡,法律兜底,將見死不救罪提上立法議程。

好人難做,好事難為,見義勇為成本太高,是時下許多人面「義」前逡巡,甚至退避三舍的重要原因。為此,必須降低見義勇為成本,提高做好事的收益,無論是行政救濟、司法救濟,還是物質鼓勵,都要從呵護善念、引導向善、維護社會公序良俗的高度出發。譬如對見義勇為的行為進行褒揚,對好人好事予以獎掖,幫助被誣陷的熱心人士進行維權……

雖然法諺有雲,「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但當道德滑坡,難以規範社會成員的行為時,「禮失求諸野」,寄望於法律便成必然訴求。有些國家,也有將「見死不救」入罪的先例,如德國、法國、義大利等。幾年前,我國也有專家有此動議,但遭炮轟。

在「見死不救」慘劇頻仍的語境下,在大膽假設的前提下,能否小心求證「見死不救」入罪問題呢?竊以為,只要利大於弊,將其入法也是可以商量的。

6樓:手機使用者

與見死不救的冷漠看客層出不窮相對應的是摁下葫蘆瓢起來的馬路訛人事件。如果說「不敢伸手」是由人性之劣輻射推動的道德恐懼感,那麼見死不救在很多時候亦與之「大同小異」。面對道德和人性之劣的不可控性,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便成為自發的自我保護意識。

切入現實的語境,其實不難洞悉和還原這樣一種真相:多數圍觀者的「圍觀」,發端於潛藏於心的群體性信任危機,而冷漠只是外在被放大、被聚焦的表象。往深處說,社會信任危機和信任紐帶的斷裂,正是如今這個時代看客和哄客頻出的真正根源。

  最該反省的其實不是道德,而是社會契約理性。契約理性的成長遠遠滯後於社會的發展,不僅無法支撐社會信任紐帶的維繫,還反過來助推了道德的放量**。倘若社會信任紐帶還處在斷裂的狀態,得不到有效的修補,「見死不救」的冷漠傳染病注定只是信任危機語境中的一種表現姿態。

對此,道德根本無能為力。

7樓:手機使用者

我認為鼓勵「見義勇為」,避免「見死不救」,除了根據「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給予行為人一定的「獎勵」之外,**還得對類似的行為給予特別的讚許和肯定。當然,如果被救助者是條「毒蛇」,我們可借鑑新加坡的律法規定,「毒蛇」除須親自上門向見義勇為人賠禮道歉外,還必須對「毒蛇」施以民事的、經濟的、行政的和刑事的處罰。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要立法,保護那些見義勇為的人們,掃除人們的顧慮才行。其實人們還都是有愛心的,就是怕自己惹上麻煩

9樓:鞏曉暢

見死不救是社會道德問題,採取法律的強制手段是要非常慎重的。法律的強制手段,不是乙個萬靈的膏藥,這個社會不能什麼事情都通過國家的強制力量來治理,這未免太依靠法律了。而且即便立法規定了,道德跟不上來,也會導致有人一看到別人受傷,為了不被追究責任,就跑掉了。

這樣不解決問題。

10樓:雪飛

自從看了小悅悅事件,我對這個社會失望透了,人們都怎麼了,見死不救!18名過路人都這麼冷血嗎?這18個人不過是當下國人道德水平低下的乙個縮影,但是不代表中國人整個群體,這是個別現象,但也絕非偶然,因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在中國人的心裡早已扎根。

11樓:小雨的喜怒哀樂

我想如今的見死不救是乙個社會觀念的問題,人人都想做雷鋒,但是做了雷鋒的後果又有誰承擔的起,為什麼見到有人受傷害沒人敢幫,是乙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12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 應該去幫助別人 那些見死不救的行為他們應該考慮一下在自己面臨這種情況下別人的想法與感受 做一下換位思考

13樓:09尕浩

還是得分情況吧 有的是危及到自身安全了 有的是怕惹禍上身或者來不及吧 如果是真的見死不救 那這個人良心會過得去麼?

14樓:拜樂苼

最美司機吳斌給了我們答案,在我們期待有這樣更多的好心人出現的時候,此時此刻是不是也是我們捫心自問的時間,問什麼,我想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問題,因為每個人更清楚屬於自己的那份焦慮、困惑和不信任,當我們現在內心深處蓄滿淚水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問問自己,我們信什麼?敬什麼?自己能做什麼?

而你的答案恐怕就是對這些最美普通人的最好的祭奠和祝福。

15樓:手機使用者

小悅悅事件裡有想象,有**的善意,也有其惡意,有卑鄙小人的作弄,但確實有冷漠的路人(我們不確切知道數量),還有許多人希望放大事件的道德推理,而道德推理是不可能靠消防車做暴雨實驗的方式得以證明的。道德推理沒有正當程式,只能靠我們個人把智和善結合得更好一點。

16樓:卻天悅

道德是人類活動的正常範圍,道德有高有低,道德高者不能因此要求利益,道德低者是在我們可以容忍的範圍內。道德的底線是法律,當道德滑坡到一定程度,就有必要劃出一條法律紅線,告訴人們,到此為止。當見死不救成為常態,則見死必救,應成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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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樓:

見死不救行為可恥,即使自己能力不及無法施救,但打個110,120也算一回

18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社會任何事都講究權利義務相一致

有多少權利,承擔多少義務

在大街上,有人搶劫,作為乙個公民,確實有義務扭送犯罪嫌疑人去公安局。有義務正當防衛阻止犯罪。但是相應的這個公民要承擔相當大的風險,而這個風險的保障卻很低。

所以儘管有義務,公民卻沒有必須去做的義務。也就不需要付法律責任。但是警察就不一樣了,他的工作就是保障社會穩定,打擊犯罪。

這是他的職責,就算警察當時在休假,脫下警服,他依然是警察。他有義務組織犯罪的發生。

解釋完犯罪,再來說見死不救。

還是一樣的權利義務相一致。

乙個路人看到有人在水裡呼救,這路人去救人能得到什麼好處?我們不需要考慮道德觀點,因為失去禮儀的社會講求道德,失去道德的社會講求法律。我們的現代社會早就不用道德作為社會標準了,唯一的社會標準就是法律。

這個路人救人之後得到的可能就是一句謝謝。這就是他得到的權利,而他需要付出可能包括自己生命在內的義務。這就是權利義務不一致。

那麼這個路人就沒有一定要去救人的義務。也就沒有法律責任。這也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譴責看人跳樓,跳河看熱鬧,卻不救人。

站著說話不腰疼,輪到自己的時候都在想,有別人呢,誰去救救他啊。卻不想自己去。因為都知道,自己去,付出和得到的不一致。

甚至可能還要搭上自己的一條命。

但是也有特殊情況,比如夫妻二人出去划船,船翻了,妻子不會游泳,而丈夫有能力去救妻子,但卻不去。認為這不是自己的義務。那就錯了,因為夫妻二人有扶養義務,二人的權利義務是相互的。

所以如果丈夫在有能力去救而不去的話,那就是構成了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還有個類似的案件就是乙個鄰居帶領鄰家小孩去水庫游泳。小孩溺水身亡,鄰居沒有實行救助義務。這個鄰居也要承擔責任,不過他的責任不是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而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儘管他也可能有不作為的行為,但是他救小孩子的義務得不到相應的權利。所以就不是不作為的故意殺人。而是典型的過失犯罪。

因為小孩子應該到游泳館去。得補充一下,如果是鄰居能救而不救還是算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因為違法的先行行為導致了他應承擔的救助義務。

19樓:手機使用者

若想促成社會的良好執行,只能是道德的歸道德,法制的歸法制。見死不救罪不足以改變見死不救的現實,因為它不能改變人情的冷漠。見死不救也本不是法制的問題,而是道德的問題,在於我們缺乏公平正義的精神,在於沒有乙個獎勵保護見義勇為者的良好機制。

當法律不能保護行善者,**不能保護見義勇為者的時候,我們又怎麼能通過法律強行要求人們去見義勇為?

20樓:匿名使用者

見死不救於心何安?!該出手時就出手,人情不再冷漠。

21樓:空裡流霜不覺飛

見死不救肯定是不對的,就算你怕被冤枉不敢靠近,但打個**報警應該沒問題吧?另外究其根源還是我國的法制不夠健全,對這方面的法律依據不夠充足,一定程度造成了人們的顧慮,但個人覺得人命大於天,關鍵時刻還是要以人命為主,盡量予以救助。

22樓:手機使用者

反思小悅悅事件,見死不救和「袖手旁觀效應」在乙個不鼓勵人見義勇為,不為弱勢社群請命、維權的社會,大家還剩下多少俠義之心呢?當賣假貨者可以一夜暴富,太多人因司空見慣而變得麻木時,誰還會為區區一條小生命動半點惻隱之心呢?

23樓:手機使用者

這是什麼樣的乙個年代,惡霸官匪叢生,道德淪喪殆盡,在這裡,請允許我說明,我不是五毛,我也不是五美分,我不偏左,我也不偏右,我只是乙個尚存一點靈魂的軀殼,但我並不高尚,有時我覺得自己很卑劣,卻只能躲在角落裡發一點別人根本不會在意的狗屁文字。我一直有乙個信念,中國什麼都怕,即使內有蛀蟲外有強敵,但乙個沒有靈魂的國家,卻比任何一場鴉片戰爭都強百倍萬倍。所幸讓我感到欣慰的是,卻有那麼一群人,乙個個事蹟,不難發現,他們都是活著這個社會最底層的人,他們也是我們值得尊敬和愛戴的人,他們才是中國真正的脊梁。

而那些自以為高貴,喝咖啡看報紙,打高爾夫球,逛ktv得大官大爺們,你們與死何異,其中例子我不在列舉,人人心中有桿秤

見死不救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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