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得癌症,婚姻很不幸福可以離婚嗎

2022-05-06 10:13:32 字數 5640 閱讀 1051

1樓:樂觀的靚哥哥

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

沒有和好可能,可以考慮離婚;

否則,建議慎重考慮,

畢竟離婚不是兒戲,

不能因為一時衝動毀了自己的幸福。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配偶有癌症的可以離婚,法律並沒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間離婚。所以如果可以認定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的話,是可以判決離婚的。如果一方患病、又沒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難的話,另一方應當在財產上予以幫助。

3樓:王季彪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平台法律諮詢律師,我正在閱讀您的問題哦,請您多等待我一下~

「配偶有癌症可以離婚,我國法律並沒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間離婚。配偶有癌症的,可以與其協議離婚;若是協議不成的,可以攜帶起訴狀以及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向法院起訴離婚

不允許啊。除非他自己也同意。夫妻之間有相互的扶養義務。實在覺得日子苦可以和他商量。

2、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六個月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認定為確實感情破裂無法挽回才起訴第二次的,實踐中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兩人從此形同陌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更多15條

老婆得癌症,還能離婚嗎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配偶有癌症的可以離婚,法律並沒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間離婚。所以如果可以認定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的話,是可以判決離婚的。如果一方患病、又沒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難的話,另一方應當在財產上予以幫助。

5樓:張小北的窩

可以協商,考慮到女方的身體狀況,盡量協議離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但女方要是堅決不同意離婚,鑑於女方癌症,生活不能自理,考慮到夫妻之間有在生活上相互照料的扶養義務,法院判不離的可能很大,那麼可以在六個月後再次起訴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係。後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係。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

6樓:軒軒煙雨夢江南

我結婚15年,有一孩子 在第13年的時候檢查出了宮頸癌,子宮摘除。術後的我身心受傷,他非但不理解安慰我而且爭吵越來越多,完全不顧我的身體能不能接受,每次我都說我很難受,不要吵了好不好,他還是會瘋狂的繼續,要麼冷暴力,要麼就是瘋狂的翻老底,反正就是讓我不好過,我該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負心人真多啊,我和老公相處五年了,感情一直很好,真的很好!領了結婚證不到半年,我被查出得了癌症,他們家趕緊取消了酒席,我老公和他家人真是大變臉,對我越來越冷漠,甚至很唾棄我,要求和我離婚,我難道真的錯了麼,就因為我生病,我就該被遺棄麼?你們這樣的男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麼?!

8樓:匿名使用者

真不是人... 讓你老婆知道真傷心死了

9樓:匿名使用者

我考,你不是人.去死吧你!

10樓:

你去死吧!

離了婚你會有報應的!!

11樓:中原雄起輝煌

真不是男人,在這種情況下退縮,讓你老婆知道真傷心死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老婆得癌症你離婚,真不是人...

我老婆得癌症了,我可以起訴離婚嗎?

13樓:張小北的窩

可以協商,考慮到女方的身體狀況,盡量協議離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但女方要是堅決不同意離婚,鑑於女方癌症,生活不能自理,考慮到夫妻之間有在生活上相互照料的扶養義務,法院判不離的可能很大,那麼可以在六個月後再次起訴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係。後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係。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

14樓:扼腕結婚

沒有任何規定一方有病期間另一方不能提出離婚,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

同時,如果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那麼法院是否判決雙方離婚是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是否充分決定的。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15樓:

法律上可以也沒人能攔得住你起訴離婚。但是道德上,你這麼幹很多人會看不起你,包括我。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樣做,你覺得的你這輩子良心會安嗎?她已經很痛苦了你還要拋棄她,是人可以幹出來的事嗎?一會孩子也會唾棄你

17樓:山里居民小易

你良心被狗吃了嗎 斷子絕孫的狗東西

婚姻不幸天天生氣得癌症

18樓:寶鼎金樽帝豪

愛之越深恨之越切。其實你還是愛他的。

癌症和生氣密不可分,但是生氣是你自己心裡不健康造成的,你希望依賴老公,可老公不給力你就恨他,這要看老公人品怎樣沒有大問題就好,什麼困難都會過去的,生命無價。你自己生計問題自己可以解決工作從來不會讓人富餘,別找工作了,自己做點小生意慢慢壯大。到時候這些問題迎刃而解。

19樓:揚揚我最棒

生氣還沒有會得癌症的資料。癌症應該和生氣關係不大。你幹嘛不放下些事情呢?為什麼老抑鬱?

20樓:被子愛睡覺

那當初你們為什麼要結婚呢?如果這個婚姻是你的枷鎖那就早點離婚

21樓:涼風常在

這種事情有沒有和他溝通過啊!

夫妻之間如果有一方得了重病(絕症)是不是不能離婚

2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配偶有癌症的可以離婚,法律並沒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間離婚。所以如果可以認定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的話,是可以判決離婚的。如果一方患病、又沒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難的話,另一方應當在財產上予以幫助。

2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一方患重病不能離婚的規定,只要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即可提出離婚。離婚時,一方患重病生活困難的,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准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24樓:達興老師

法律並沒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間離婚。

如果可以認定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的話,是可以判決離婚的。如果一方患病、 又沒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難的話,另一方應當在財產上予以幫助。實踐中,如果不能妥善處理患病一方的生活、**問題,法院不會輕易判決離婚的。

從道德層面來說,不能離婚,兩個人走到一起是因為愛,但是結婚後就有了責任,婚姻的存在就是一種責任,同甘苦共患難,不能因為對方有了重病就撒手不管,婚姻的承諾如果不履行,那這個人的一生不過是一場謊言而已。

我有不幸福的婚姻,我想離婚,可又捨不得孩子,我好痛苦我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是為了追求自己的愛,還是為了孩子保全乙個完整的家庭,必須有取捨,就看你自己想要什麼了,看什麼才是對你來說最重要的!有時候放手頁是一種幸福,雖然需要很大的勇氣!如果你的孩子在這樣的家庭過的不愉快的話,為什麼不試著去改變一下呢!你真的覺的你的婚姻是不幸福的麼?1.人得一生會遇到各種問題...

我是剛畢業的大學生,,自己感覺很苦惱很不幸福,誰能告訴我該怎麼辦

對很多畢業生而言,來與其說是 自就業困難 不如說是 就業迷惘 對自己的未來發展缺乏科學規劃,這往往也成為你們面對就業壓力時感到手足無措的乙個重要原因,有很多大學生都類似的苦惱,你不妨關注下 尋找幸福力 活動,看看參加活動的這些同類人是怎麼調節自己的,也許對你會有所幫助。我是乙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很迷茫...

我的婚姻不幸福,初戀情人能給我快樂,但是他結婚了,我無法得到

你結婚了,不幸福,你的初戀也結婚了,你怎麼知道他幸福不幸福,你不幸福也要弄得人家不幸福麼?再說,你就一定覺得,你和你的初戀情人在一起你幸福他肯定也幸福麼?太多的未知數,沒必要這麼冒險。你現在的婚姻為什麼不幸福呢?是你老公對你不好,還是你不愛你老公了?你們決定結婚時應該是經過慎重考慮的,應該也很有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