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離婚後再婚,對方有個女兒,後感情不和又離婚,現在父親病故這個曾經有撫養關係的女孩是否有繼承權

2022-04-19 08:04:55 字數 597 閱讀 6194

1樓:趙小哈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是沒有的。除非你父親立了遺囑要求分給她。

這種還是要看實際的操作吧,如果他們生活時間長,相互的感情也比較深,你父親離婚後,仍有來往,這個女兒跟你們的關係也蠻好,那就適當分一點,就當是尊重老人的意思吧,以後也當乙個親戚走走,仍然沒有血緣,但親生的沒有養大的恩情大啊。

如果說沒有共同生活幾年,離婚了也沒來往的,就算了,斷了聯絡吧。反正法律上也沒她的份額的。

具體事情具體操作吧。看你們自己的,法律沒有限定的。

2樓:帶刺的朋友

如果有遺囑的話,首先按照遺囑的繼承權!

女孩應該沒有繼承權但有撫養費,撫養費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因為牽扯的事情比較多,父親可能有別的親屬關係呢,他們是有繼承權的!

建議你諮詢專業律師!

3樓:花滿晨

沒有,離婚後擬制血親關係已經解除

4樓:方文笙

沒有 但是具體看遺囑 如果遺囑上沒有寫的話 從情分上是可以分一部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對父親沒有盡撫養義務,那就沒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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