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如果失敗犯人要多判刑嗎,犯人被保後,還需判刑嗎

2022-04-17 02:38:09 字數 5624 閱讀 4393

1樓:頂風_背公尺

刑事訴訟,小案子上訴一般都失敗的,維持原判,不會多判刑,但是監獄要比看守所條件好,所以累犯和慣犯一般都不上訴

2樓:天元無雙

不會,我國刑法為保護被告人上訴權利,有上訴不加刑原則,即上訴被駁回,也不會比一審所承擔刑事責任更重,最多維持原判

3樓:不見得都懂

上訴只是不加刑,意思是不會因為你的上訴行為而加重刑罰,但不等於上訴了就不判刑。判不判刑需要根據案件證據所確定的事實,證據鏈所指向的案件真相作出客觀判斷,如果確實不構成犯罪,當然就不會被判處刑罰。上訴失敗,意味著上訴請求被駁回,如果沒有在有效期間內再提起上訴被採納的話,原判刑罰就會生效,生效的法律文書就不能再二審了,如果不服,就可能要通過審判監督程式申請再審了。

4樓:忻賀撥朋

你好,不會的,中國法律規定,上訴不加刑

5樓:四哥有法說

上訴不加刑。只要沒有檢察院提起抗訴、沒有在二審中發現新的犯罪證據,就不會加重處罰。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犯人己被判刑,同案犯上訴,高院發回重審,沒有上訴的還改判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有可能被改判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刑事案件,如果有部分同案犯上訴的,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如果發回重審後,審理法院認定原判決對於未上訴的被告人所處的刑罰錯誤的,應當依法改判,但是不得加重處罰。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第二百二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二十五條 審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提出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並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一)同案審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既不得加重上訴人的刑罰,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二)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只是認定的罪名不當的,可以改變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罰;

(三)原判對被告人實行數罪併罰的,不得加重決定執行的刑罰,也不得加重數罪中某罪的刑罰

(四)原判對被告人宣告緩刑的,不得撤銷緩刑或者延長緩刑考驗期;

(五)原判沒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內容、延長期限;

(六)原判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沒有限制減刑的,不得限制減刑;

(七)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判處的刑罰畸輕、應當適用附加刑而沒有適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罰、適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必須依法改判的,應當在第二審判決、裁定生效後,依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判。

人民檢察院抗訴或者自訴人上訴的案件,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7樓:開心6珍

如果有提供新的對你們有利的證據可能會改,如果沒能提供新證據,可能又維持原判。

因詐騙罪一審判的實刑兩年兩個月,上訴後二審下來社群調查,請問社群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緩刑適用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因此,一審判刑二年,被告人不服判決上訴後,二審人民法院如果在全面審理過程中,認為原判量刑不當的,可以改判;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 【緩刑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9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二審為什麼要去社群調查,如果此次社群調查能獲得有利的人證物證,也許會有減刑或緩刑的可能!要看具體情況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機率,罪已經定了。沒有關係機率幾乎為零

11樓:熱浪人間

上述提問,沒有具體問題,不知要問的是什麼,無法回答。因此,不符合高質量提問要求。建議收回高質量提問。

犯人被保後,還需判刑嗎

12樓:華律網

有些犯罪嫌疑人因為做了違法的事情,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被判刑了,判刑代表著他們要進入到監獄裡面生活了,那麼,被判刑後還可以保釋嗎?判刑後不存在保釋了,保釋又叫取保候審,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13樓:北京朝陽蘇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取保候審不光是取保,還有候審。

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14樓:郭胖子律師

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要看具體案情,能取保只能說問題不是非常嚴重。而且要看你在什麼階段的取保,從你的問題來看多數是公安偵察階段。是否要判刑還要經過法院判決。

15樓:匿名使用者

1:他們官話嚴重

2:取保侯審是在家接受監督,詢問,偵察

3:還是要判的,就是判的輕或者是緩刑

4:情況還有一種,那就是有事實矛盾的。

犯人認罪了,判決書下來了!上訴還有用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認罪並不等於判決內容本身就沒有任何瑕疵,例如犯罪定性錯誤,量刑過重等等

其次,被告人認罪並不等於他喪失了上訴的權利,上訴權是被告法定的權利,任何人不能剝奪

就樓主的問題,被告人如果認為判決中錯在問題,或者在案件的偵查、起訴、審理階段存在任何程式性、實體性問題,都可以要求上訴

當然,即便沒有理由仍然可以要求上訴,因為我們不能要求人人都具有法律知識,提起上訴有時候上級人民法院可能會在二審期間發現一審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使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審認罪了,那還需要上訴嗎?只有在不服一審判決的前提下,是可以上訴的。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二審一般會維持原判的。如果有疑點會發回重審,或直接判決。

18樓:卿川律師

1、上訴是否有用,是對於被告而言的,就算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是量刑不一定適當。

2、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人員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口頭形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這樣規定是為了保證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準確、無誤,準確、及時打擊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用啊,判決最後一頁寫了乙個日期,這僅僅是宣判的日子,不是判決生效的日子。

2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一審判決書簽收15天內可以上訴,提出理由,要求二審。

判刑上訴會有減刑嗎

21樓:樂觀的靚哥哥

判刑上訴是否會有減刑,要看是否有減刑的條件。

《刑法》

第七十八條 【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22樓:神采飛揚

上訴不加刑(抗訴除外),發回重審後一般也不加刑。上訴後有改判輕刑的可能。

23樓:野馬幫何莫

如果二審認定一審判決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這要看全案證據

犯人判決已經生效現在監獄服刑了,如果想申訴可以麼?申訴具體是什麼意思?申訴的同時犯人還在監獄麼?

24樓:黃實習律師

申訴就是對於已生效的判決,當事人,近親屬,監護人認為判決有錯誤,向法院,檢察院說明情況,請求再審,申訴是不影響原判決的執行的,也就是說,申訴可以,但不能釋放。

25樓:掩耳盜鈴

為什麼不在生效前上訴,不過現在也可以上訴,最好是請個頂級律師,即使你上訴成功也是只能是減刑而已

判刑後的罰金不交可以嗎,對犯人有影響嗎

罰金是附加的刑罰,是需要執行的。如果被告人在判決生效後不主動繳納罰金,法院應當強制追繳。如果當時無力繳納或者隱匿財產不予繳納,法院什麼時候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隨時繳納。罪犯在服刑期間未繳納罰金的,如果是有執行能力而不繳納,減刑 假釋要從嚴控制,有可能會不予減刑 假釋。積極執行財產刑的會從寬掌握。刑...

剛判刑的犯人,家屬可以馬上去探監嗎?要向監獄申請家屬會見嗎

剛判完人在看守所裡不再監獄 如果不上訴可以接見直接去看守所就可以除了禮拜天禮拜六 可以,但僅限直系親屬。根據 監獄法 第40條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 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

如果有個犯人逃到美國,中國可以抓他回來嗎

這取決於美國的bai是否願意 因為中國 du與美國暫未簽訂引渡條zhi約,dao所以美國沒有義務抓捕罪犯引回渡給中國。另外,政答治犯不引渡是國際慣例,即不論是否有條約都不能引渡。同時按照國際法的規定,抓捕罪犯是涉及乙個國家的司法主權,其他國家是無權派警察到別國抓捕罪犯,否則就侵犯別國的主權,會引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