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指定辯護的範圍是什麼,指定辯護的情形有哪些?

2022-03-27 04:58:19 字數 5138 閱讀 2868

1樓:雷神之戀

我國只規定了指定辯護制度。

指定辯護的範圍:

1、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聾啞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3、未成年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5、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明的;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屬經多次勸說仍不能為其承擔辯護律師費用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託辯護人,而該被告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7、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8、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9、人民法院認為起訴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有問題,有可能影響法院正確定罪量刑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有關於指定辯護的規定。一般而言,指定辯護是指被指控人因為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無力聘請辯護人的情況下,法院為其指定辯護人。指定辯護可分為任意性指定與強制性指定。

強制性辯護是指定辯護的一種形式。而法院免費為被指控人指定辯護律師是國家進行法律援助的一種形式。

德國、日本等國家建立了強制辯護制度,被告人必須有將辯護人為其進行辯護則法庭審判活動方為合法有效。德國刑事訴訟法典第140條第一款規定,具有下述情況時必須有辯護人參加訴訟:州高階法院或者州法院第一審審判;被指控人被指控犯有重罪;程式可能禁止執業等;第二款還規定,在其他情況下,如果案情重大或者因為事實、法律情況複雜,認為有辯護人參加之必要,或者發現被指控人無力自行為自己辯護,尤其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為被害人指派了律師時,審判長應當依申請或依職權指定一名辯護人等。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89條第一款規定:「於審判適用死刑或無期或最高刑期超過三年懲役監禁的案件中,如無辯護人,不得**。」 在強制辯護外的場合,根據本人的請求提供辯護人;如果沒有申請,沒有辯護人進行的審判也不違法。

強制辯護是以救濟性為宗旨,以國家強制力為屬性的一種國家的強制權。強制權,強調的是國家權力屬性,即具有不容置疑性。對能力有缺陷的訴訟參加人進行幫助這是國家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內容。

因為在立法者看來,程式上的公正是實現實體公正的保證與基礎,辯護權應當是嫌疑人的固有權利,在其權利可能缺失的情況下,國家有義務補正。而救濟權,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權利,對救濟的物件來說,具有可選擇性。強制辯護有別於任意性指定辯護之處即在於此,也是其存在的意義所在。

強制辯護制度的建立,是國家公正理念在辯護制度上的體現。

2樓:王元頁

1、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聾啞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3、未成年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5、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明的;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屬經多次勸說仍不能為其承擔辯護律師費用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託辯護人,而該被告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7、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8、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9、人民法院認為起訴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有問題,有可能影響法院正確定罪量刑的。

指定辯護的情形有哪些?

3樓:你大爺

指定辯護,又可分為「應當指定」和「可以指定」兩種情形。

所謂「應當指定」,就是法院必須為被告人指定律師作為辯護人,如果不指定辯護人,在沒有辯護人參與訴訟的情況下**審理,便是程式違法。

所謂「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無論指定還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依據法律規定,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  (一)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二)**審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

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人:(一)符合當地**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的;

(二)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明的;

(三)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屬經多次勸說仍不願為其承擔辯護律師費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託辯護人的;

(五)具有外國國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七)人民法院認為起訴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可能影響正確定罪量刑的。

被告人堅持自己行使辯護權,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記錄在案;但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審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的,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但是需另行委託辯護人,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為其另行指定辯護人。

前面說的是相關的規定,司法實踐中,法院對於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都一定會為其指定律師作為辯護人,對於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一般也會為其指定辯護人,但是對於**審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許多法院並不一定為其指定辯護人。

什麼是指定辯護,法院指定辯護人的情形有哪些

4樓:誠心為您諮詢

1、指定辯護是當刑事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時,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為被告人進行的辯護。 這種辯護是無償的。

2、《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十九條 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應當告知其有權委託辯護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應當告知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被告人屬於應當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應當告知其將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第四十二條 對下列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一)盲、聾、啞人;

(二)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

高階人民法院複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第四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經委託辯護人;

(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

(四)被告人的行為可能不構成犯罪;

(五)有必要指派律師提供辯護的其他情形。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符合當地**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的;2、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明的;3、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屬經多次勸說仍不願為其承擔辯護律師費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託辯護人的;5、具有外國國籍的。

可以指定辯護律師的案件範圍有哪些

6樓:土流集團

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

(一)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二)**審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

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人:

(一)符合當地**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的;

(二)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明的;

(三)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屬經多次勸說仍不願為其承擔辯護律師費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託辯護人的;

(五)具有外國國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七)人民法院認為起訴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可能影響正確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應當是依法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

7樓:胡俊刑事律師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8樓:明月高樓

法律援助的案件(比如判死刑)

死刑複核案件:為什麼不適用指定辯護的強制規定呢?

9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我國法律規定的指定辯護的範圍:

1、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聾啞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3、未成年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5、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明的;本人確無經濟**,其家屬經多次勸說仍不能為其承擔辯護律師費用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託辯護人,而該被告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7、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8、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9、人民法院認為起訴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有問題,有可能影響法院正確定罪量刑的

死刑複核案件不在以上範圍之內,至於為什麼不列入範圍有許多深層思考,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死刑複核程式是乙個最高人民法院的內部書面審核程式,或者說書面的行政審查程式,因此不適用指定辯護規定。

10樓:

因為死刑複核案件往往有可能出現新的證據和情況(原有的證據發生變化等),而被指定的辯護人不一定了解和掌握新的證據。因此不適用指定辯護的強制規定。

速達中的個別指定法是什麼意思

個別指定法又叫個別計價法,是指定每一件或每一批商品的實際進價,計算該件或該批商品銷售成本的一種方法。採用個別指定法計算商品成本,每一件或每一批商品按照批號來分別計算,計算出來的的商品成本最為準確,主要適用於能分清進貨件別獲批次的庫存商品的企業,比如醫藥銷售企業 食品銷售企業。個別指定法的業務流程 1...

辯護的意思是什麼,辯護意思是什麼

1.站在某一方,提出理由或事實為其辯解 2.在法庭上否定原告申訴的正確性 基本解釋 為了保護別人或自己,提出理由 事實來說明某種見解或行為是正確合理的,或是錯誤的程度不如別人所說的嚴重 不要替錯誤行為 我們要為真理 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申辯或辯護人為被告人申辯 人 律師。詞語分開解釋 辯 辯 ...

問道奇寶齋角色指定買家是什麼意思

問道奇寶齋角色指定買家就是把這個賬號賣給指定的某個人,其他人是不可以買的。而如果指定人不買,角色就會下架,沒有自動購買一說。一般情況下指定與被指定的人在現實是認識的,或者在現實中交易的。比如 a有乙個角色,因為種種原因不玩了,把號送給朋友b,但是賬號是a的,a隨時可以找回。現在想把賬號過戶給朋友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