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人防車位與非人防車位的性質區別

2022-03-17 21:31:38 字數 6074 閱讀 8485

1樓:褚奕琛銀鶯

普通車位是開發商單獨建設,與人防車位最大的不同就是,普通車位可以買賣,而人防車位不可以

。人防工程裡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符合三個特點:

第一、從建築形式上看是否有戰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

第二、從防護功能上看是否有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爆波活門。

第三、從結構內容上看是否具有抗核暴荷載衝擊波的設計,地下室頂、底板以及側牆厚度都明顯高於普通民用建築,一般都是全埋式的建築。

2樓:小月老師

回答人防車位和非人防車位的區別

1、性質用途不同

人防車位的使用許可權由城市的人防辦公室授權給建築物的建設機構,而建設機構可以將人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給個人和機構,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0年,如果國家條件需要則強制徵用。兩者的風險不同。非人防車位基本都是普通的產權車位,產權有開發商或建築物的建設機構擁有,當然產權也可以賣個個人和機構。

2、使用年限不同

人防車位由於沒有產權的買賣僅是一種租賃行為,也就是說租賃車位,《合同法》中租賃期限最多20年,而非人防車位的使用年限與房產期限70年一致。而有些人說買人防車位能用70年,那是因為地區立法不同,上海、廣州、重慶、廈門、漳州等地實行人防車位產權歸開發商所有並可辦理產權證,也就說個人或機構可以向開發商購買人防車位產權。而安徽、江蘇、江西則實行人防車位不能**只能租賃。

3、車位建築結構不同

一般非人防車位建築在地面或樓層,而人防車位位於非人防車位更下的樓層,出入口都是採用比較厚重的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牆體結構會更厚有抗衝擊波設計,裡面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這也使得人防車位的**更高一些。

更多5條

請教,人防車位與非人防車位的性質區別

3樓:巴掌說法

1、建築形式不同。

人防車位有戰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普通車位則沒有。

2、防護功能不同。

看人防車位有防護單元和抗暴單元,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暴破活門,普通車位不具備。

3、結構內容不同。

看人防車位具有抗核暴荷載衝擊波的設計,地下室頂、底板以及側牆厚度都明顯高於普通車位。

4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原則上人防車位不允許銷售,買了也拿不到產權證。非人防車位則可以銷售並且領證。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5樓:

這個,我有個親戚買過人防的,,開發商是這樣解釋的。。大城市中,開發商在拿地的時候,備註就有必須有人防車位,人防就是起防空洞的作用,,,,,這個是沒有產權的,突發緊急情況,是有用的,,,修建的標準比較高哈,,,非人防的,是有產權的哈,,,,,就這區別,,

車位人防和非人防有什麼大的區別

6樓:下無寸土

1、建築形式不同。

人防車位有戰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普通車位則沒有。

2、防護功能不同。

看人防車位有防護單元和抗暴單元,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暴破活門,普通車位不具備。

3、結構內容不同。

看人防車位具有抗核暴荷載衝擊波的設計,地下室頂、底板以及側牆厚度都明顯高於普通車位。

7樓:楓林雨露

人防車位一般與非人防車位在建築物的不同樓層,一般位於非人防車位更下的樓層,大型的密閉鐵門是人防車位區域的標誌之一。

8樓:血刺暮晨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

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

9樓:向上爬地蝸牛

買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哪個更好呢?今天算長見識了

普通車位和人防車位有什麼區別呢

10樓:

普通車位和人防車位有什麼樣的具體區別?有什麼樣的區別的話,就是要看他們的一種具體的型別究竟是什麼樣的。

11樓:小月老師

回答人防車位和非人防車位的區別

1、性質用途不同

人防車位的使用許可權由城市的人防辦公室授權給建築物的建設機構,而建設機構可以將人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給個人和機構,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0年,如果國家條件需要則強制徵用。兩者的風險不同。非人防車位基本都是普通的產權車位,產權有開發商或建築物的建設機構擁有,當然產權也可以賣個個人和機構。

2、使用年限不同

人防車位由於沒有產權的買賣僅是一種租賃行為,也就是說租賃車位,《合同法》中租賃期限最多20年,而非人防車位的使用年限與房產期限70年一致。而有些人說買人防車位能用70年,那是因為地區立法不同,上海、廣州、重慶、廈門、漳州等地實行人防車位產權歸開發商所有並可辦理產權證,也就說個人或機構可以向開發商購買人防車位產權。而安徽、江蘇、江西則實行人防車位不能**只能租賃。

3、車位建築結構不同

一般非人防車位建築在地面或樓層,而人防車位位於非人防車位更下的樓層,出入口都是採用比較厚重的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牆體結構會更厚有抗衝擊波設計,裡面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這也使得人防車位的**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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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匿名使用者

普通車位和人防車位,

應該後者是在負二層,

也就是更下邊的一層的車庫。

13樓:妮妮小樂園

這兩個的話是有一些區別的,人防車位的話,他這乙個的話有一些這個證件不一樣,所以它的這個**的話也是有一些的不一樣。

14樓:來自水立方有禮貌的天目瓊花

人防車位就是用於消防車位是緊急停車道。

15樓:半截裙兒

普通車車位和人防車位這個當然是有區別的,普通車位裡邊沒有什麼基本設施,而人防車位裡邊應該還是有些基本保護的

16樓:福倒福來

普通車位和人防車位是沒有區別的,只不過是他們放的位置不同而已

17樓:吉運公升

普通車位和那種人防車位。它的價位也是不一樣的,它的位置在一塊。

18樓:

普通車位和各方車位的區別就是安全係數安全力度不一樣。

19樓:匿名使用者

地下普通車位和人防車位有兩個不同。

乙個是車位的產權性質不同。普通車位可以是建設單位向使用者**或者出租的,產權是建設單位的。人防車位的產權屬於**所有,不是建設單位可以隨意支配的,人防車位只能臨時性出租。

第二個是車位的使用管理方法不同。普通車位是建設單位在設計時就作為一般停車場使用的,構造可以按照方便車輛行駛來安排,沒有強制性防護標準的要求,只要建築安全達標,就可以投入使用。人防車位是人防工程的臨時使用,是平戰結合的一種形式。

人防車位不允許使用單位改變地下結構,不能破壞人防工程的防護效能,不能隨意加裝非人防工程的裝置,並且在需要騰空時無條件騰空,保證人防工程的正常使用。

如何區分人防車位

20樓:搜狐焦點

如今大一點的城市出入車輛都開始實行限行,這是因為買車的家庭越來越多了,基本上所有人買房時都會關心車位的問題,很多開發商抓住這一需求點,在樓盤的宣傳廣告上就打著買房送車位的旗號,但是大家卻不知道開發商送的車位很多都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一般與普通車位在建築物的不同樓層,一般位於普通車位更下的樓層,大型的密閉鐵門是人防車位區域的標誌之一,也有部分建築中人防車位與普通車位位於相同的樓層,按不同區域劃分。從使用角度而言普通車位和人防車位沒有任何區別。防車位的使用權由城市的人防辦公室授權給建築物的建設機構,建設機構可將人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給相關個人和機構。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因此可知,人防車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能,該類車位不可以辦理產權證,所有權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

人防車位一般適用於一些人防工程,是指為了保障戰亂時期人員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位於地下的防護建築,是國家強制要求配套的建築,禁止開發商銷售。

判斷人防車位方法

第一、從建築形式上看是否有戰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

第二、從防護功能上看是否有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爆波活門。

第三、從結構內容上看是否具有抗核暴荷載衝擊波的設計,地下室頂、底板以及側牆厚度都明顯高於普通民用建築,一般都是全埋式的建築。

第四、獨立的人防地下室都有人防口部,門為比較厚重的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很容易分辨出來,裡面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

第五、如果在地下室裡面劃分區域建設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區都被要求進行集中處理,那麼人防防護門(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圍合空間裡面的車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車位。

第六、有一些上萬平方公尺的地下停車場裡面有很多防護門,識別還是有難度的,可以通過觀察小區規劃圖來分辨哪些是人防工程車位。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在報規劃的時候已經明確地下室的功能,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部分是可以**的產權車位,這些都很清楚。

為什麼要注意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的區分呢?主要還是因為產權的問題,如果遇到小區拆遷等問題,沒有產權登記的車位肯定是拿不到拆遷補償款的,對於開發商宣稱的可以自由買賣也不可以輕信,人防車位沒有權利轉移憑證的停車位交易,始終存在不小風險。

21樓:超人邦頻道

人防車位是根據人民防空法要求建設人民防空地下室

22樓:鑽誠投資擔保****

現在購買車位成了很多有車族購房頭疼的一件事情,不僅僅是車位**昂貴,很多時候是重金難求,因為小區面積有限,車位有限,這也造成了很多開發商不合理買賣,很多業主不清楚相關法律法規,在車位購買方面經常出現糾紛和困惑。下面總結五點注意事項,以供消費者在購買車位時作為參考:

一,看能否辦理產權證。業內人士指出,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

二,租賃車位有限期20年。租賃車位、車庫最長有效期只有20年。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三,人防車庫禁止買賣。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

四,買車位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銀行有關工作人員解釋,按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於購買車庫。

五,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

業內人士指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如果車位和房屋是一併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車位的範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購房者如果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

車位人防和非人防有什麼大的區別,人防區車庫和非人防區車庫的最大區別是哪些呢 謝謝

1 建築形式不同。人防車位有戰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普通車位則沒有。2 防護功能不同。看人防車位有防護單元和抗暴單元,防護密閉門 密閉門和防暴破活門,普通車位不具備。3 結構內容不同。看人防車位具有抗核暴荷載衝擊波的設計,地下室頂 底板以及側牆厚度都明顯高於普通車位。人防車位一般與非人防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