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到底要不要離婚,我不知道到底要不要離婚

2022-03-09 19:15:24 字數 4568 閱讀 7740

1樓:老王快樂

你都說成這樣了,肯定只是需要乙個支援的聲音了。我是堅決同意你跟他離婚,再在一起你的幸福就永遠離開你了。

離婚前,跟自己的父母好好談談,爭取他們的支援。妥善解決好孩子的撫養和歸屬。

2樓:穎寶的小彩虹

分開吧!這種情況乘早放棄啊。

3樓:匿名使用者

在你說的事實成立的基礎上,這個是原則性問題,我覺得必須離婚,沒有商量的餘地。讓你老公淨身出戶,改兒子姓跟你姓,讓他提供撫養費,這都是你需要做的。妥協只會讓你以後更痛苦,讓這個家變得更加破碎,讓孩子受傷害更多,現在孩子不大,影響不多。

最後勸你,這是原則性問題,一定要離婚,並走法律程式。

4樓:白天鵝情感

要不要挽回前任嗎?要不要離婚嗎?

5樓:汪楊聊情感

到底要不要離婚?男人心裡怎麼想的?

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離 跟這種男人過日子不會好的 女人也要為自己著想

7樓:江湖一夢

都這樣了你還在糾結要不要離,看來你不是很想離,那麼就繼續過下去吧,忍忍得了,忍忍小孩子就大了,忍忍就老了,一輩子就過去了。

我到底要不要離婚 20

8樓:樂觀的靚哥哥

該不該離婚,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慮孩子,離婚了孩子怎麼辦。怎麼樣為孩子創造乙個和睦的家庭環境。

其次要考慮雙方是否確實破裂破裂或有其他非離不可的情況存在。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或有其他符合離婚的情況存在,實在過不下去的話,那就離了。要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因為孩子是無辜的。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9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如果你還在糾結到底該不該離婚,家理律師楊然然的回答你一定要看。

10樓:劉建明律師

回答你好

提問在離與不離邊緣

不知道怎麼辦

不知道怎麼辦

媽媽希望我離,爸爸又不讓我離

回答你自己考慮為主

目前,我國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這兩種離婚方式。夫妻是否可以離婚,取決於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出現以下中的一種,可能會被判決離婚:第

一、夫妻中的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第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第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第

四、因感情破裂已分居滿二年。

提問孩子大的12歲,小的10歲

他不怎麼管家,自己賺錢自己都顧不了

回答過不下去了就離吧

如果的確出現感情破裂時,可以選擇登記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盡力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更多9條

11樓:白天鵝情感

要不要挽回前任嗎?要不要離婚嗎?

12樓:汪楊聊情感

到底要不要離婚?男人心裡怎麼想的?

13樓:以季宛映冬

既然再苦再難都挺過來了,還有了孩子,我想施主還是慎重考慮為好......夫妻之間好好溝通,應該沒有溝通不了的,看你用什麼樣的方式和他溝通。讓他自己覺悟,醒悟。

14樓:葉幫陽

如果你們沒有另有所愛等原則性問題,不應該離婚,因為能夠走到一起就是緣分,夫妻之間應該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才對,畢竟人還是舊的好!不過如果你們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一方已經另有所愛,建議你還是離婚為佳,因為沒有真情的婚姻只能是悲劇!強扭的瓜不甜!

但願你們是前者,不要離婚!

15樓:粘韻蘭芷容

該離,這種男的太可惡了,一點都不考慮一下女的心情。如果,你想一直都這樣哭著過美意天的話,就不離吧

16樓:長工阿東

爭取心平氣和的好好交流,困難只是一時的。

自我檢測:你究竟該不該離婚

17樓:愛穿拖鞋

從你描述的情況看,你說你們還有感情,其實也是自己騙自己。只是為了維護這個家而已。

如果你所說屬實,那麼我有幾點建議說一下,只是建議,你的問題我解決不了。

首先是婚姻:你們生活在一起,確實沒有意義,只是增加煩惱而已。能離就離吧。

其次是孩子,孩子不能給她,即使你放棄再多的財產,也要留下孩子,一旦你們離婚,她暴怒之下如果找孩子發洩,後果不堪設想。這裡我勸你留個心眼,把她有暴力傾向的資訊和語音留下,將來真的要判,你這可以作為她不適合帶孩子的有力證據。 而且孩子願意跟你們也是你們的優勢。

第三,鑑於她的精神有暴力傾向,一旦離婚,安全問題你們要注意。防止她走極端,甚至報復你們。

最後,如果實在勸不了,離不了。 那就不要再要這個家了,住工廠吧。 冷處理。錢財不要再交出了。

我到底要該不該和老公離婚

18樓:八三老人

這個問題取決於你們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

19樓:皆有可能

啥原因啊,就問該不該離。

該離,必須離。

20樓:俗稱蘋一蘋

理由是什麼?_?你這樣問,沒有理由咋回答你

21樓:九月的藍星空

能協調好,就不要輕易離婚

22樓:

我覺得你要是離婚。估計對他的家人及他是另一重傷害。如果他提出來了。

你為他考慮可以答應。但是我大概看你說的。有些杞人憂天。

還有點是不是你並不是很愛他,所以選擇了乙個離開的理由。我個人感覺。流產了可以慢慢調養。

也不能為了老人催生乙個吧。順其自然啦。好好培養心情。

你這樣胡思亂想。想調好我看難。別想多了。

期盼有小孩的那天吧。

生活不開心,我到底該不該離婚

23樓:曾恬

生活不開心的太多了,離婚的唯一條件是感情破裂。離婚後再婚,有可能開心,但,沒有100%的把握。離婚是下下之策。建議,不要離婚。

24樓:皆有可能

應該,太應該了。婚姻必須要開心 而且天天滴,時時滴

25樓:寂寞傻瓜

如果能解決盡量不要離婚

我和我老婆到底要不要離婚,真的好煩

26樓:匿名使用者

有孩子了,最好不要離,乙個完整的家庭對孩子的成長是好的,心理學家測試過,離異家庭的孩子或多或少心裡有缺陷,如果沒孩子,實在過不下去了,離吧,對彼此都好,也是給對方一次機會,雙方只是一點誤會,摩擦的話最好不要離,一日夫妻百日恩嘛,最後離不離關鍵還在於你自己,望採納,謝謝

27樓:

她要是不尊重你和家人,或是和別人曖昧 不顧家庭 這樣的女人真沒辦法要的,如果是的話,就不用考慮了。

28樓:橙宸宸琛

那就要看你自己了,如果你和你老婆感情不好,是可以離的,但是有孩子的話,最好不離!

29樓:

真的到那地步了?婚姻來之不易,好好珍惜,有小孩的話更不要離,想想孩子

30樓:哇呀呀呀哭

不要,家庭比什麼都重要,既然在一起了,就不要分離~

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雙方自願離婚的即可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32樓:瘋神痴纏

因為什麼事,有孩子麼

33樓:ares無心

你們因為什麼原因想離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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