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施工費暫估成本如何處理

2022-03-06 23:20:11 字數 4082 閱讀 8071

1樓:覆水疊涯

沒有開工何來成本?!不需做賬務處理

跨年工程施工應按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成本

2樓:匿名使用者

開工了沒,沒有開工何來成本?!不需做賬務處理

跨年工程施工應按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成本

3樓:hmm妹妹

關於跨年度成本費用,雖然現在的企業所得稅法與會計準則均遵循權責發生制,按道理來講似乎不應發生不一致的情況,但現實徵管中,由於我國實行「以票控稅」的徵管系統,以及會計年度與匯算清繳年度的不同,經常會出現財稅處理的差異。

大多數企業的做法是將跨年度成本費用作納稅調整,這也是之前延續習慣所致。實際上,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4號,以下簡稱34號公告)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5號,以下簡稱15號公告)下發後,對於跨年度成本費用的處理,還是需要分情況的。

第一種情況:當年成本費用已經發生,企業也已作賬務處理,但稅前扣除憑據不能在當年取得。

比如存貨暫估入賬、固定資產暫估入賬等。有的企業年底購入原材料,已經領用生產,但由於結算等問題,一直未取得發票,為準確核算成本,在年底按照合同等資料暫估計入存貨與成本。財務核算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賬務處理。

而在稅務處理上,對無發票的購進貨物是否能在稅前扣除則比較敏感。

34號公告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即在匯算清繳前取得有效憑證,證明該成本費用的真實性,可不需納稅調整。

對於此問題,有的企業在認識上有一定的誤區,認為所謂的「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中的有效憑證,指的是發票日期是去年的有效憑證,比如2023年底的暫估存貨,發票必須是2023年開具的,只是取得時間在2023年。這種認識顯然是錯誤的,如企業在2023年4月30日匯算清繳,取得發票日期為2023年4月30日前的發票,即可稅前扣除。

在實際工作中,還有一種利用暫估入賬進行稅負轉移的現象。比如,有的企業年底將暫估存貨的價值人為加大並結轉成本,待來年時,按照較小的發票的金額確認存貨價值。這樣就將當年的應納所得稅額轉移到了來年。

對此情況,稅法並無明確的規定,但根據實際經驗來講,對於跨年度差額較大且無正當理由的存貨暫估,稅務機關有理由保持職業懷疑。

第二種情況:當年成本費用已經發生,但未在當年稅前扣除,在以後年度發現。

比如核算錯誤的銷售成本在以後年度發現、當年的資產損失未履行稅務機關報批制度,未在稅前扣除,以後年度經稅務機關審批可稅前扣除等。

15號公告規定,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准予追補至該專案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15號公告所述「年度」的含義,結合34號公告的理解,應指匯算清繳年度,比如,2023年的100萬元成本未扣除,在2023年匯算清繳前取得有效憑證並稅前扣除的,2023年是本年度,匯算清繳後扣除的,2023年就成了以前年度。

15號公告對於納稅人來講是利好訊息,但是其規定的「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准予追補至該專案發生年度計算扣除」的規定,對於某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可能會有一定的難度。一是做出專項申報的成本較高;二是追補至發生年度計算,對稅企雙方均不便於操作。建議參考青島市2023年匯算清繳的檔案,對於以前年度應扣未扣成本費用,在相關年度稅收待遇一致的情況下,可選擇在實際取得合法憑據的年度進行稅前扣除。

在做工程結算時,投標中的「暫列金額」和「暫估價」怎麼處理?

4樓:夢裡聽

投標**中的「暫列金額」不屬於工程專案費用,而是建設單位在做工程測算時,對於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費用增加而預先預留的費;

此費用主要用於工程變更增加、人材機費用的調增以及其他不可**費用的增加。如果專案施工完成後,沒有變更增加、人材機調增等費用的話;

那麼暫列金額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收回,如果有以上費用增加的話,則從暫列金額的費用中調撥。若變更費用超出暫列金額,則需由建設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下撥資金;

若變更費用沒有超出暫列金額,則按實際變更費用由暫列金額填補,剩餘資金歸於建設單位。在施工單位做竣工結算**時,不可將此項費用進入結算**。

暫離金額一般多用於**出資或合資的工程。

而暫估價主要是材料和分包工程的暫估單價,針對建築市場上長期內**幅度變化比較大的材料和分包工程;

為防止各投標單位在投標競爭**上為中標而惡意壓價但中標後在施工時以漲價為由向建設單位索賠此類現象的產生,由建設單位指定暫估**,;

各投標單位均以此**為準進行**,這就是暫估價。暫估價部分在竣工結算時會根據市場實際**進行調整。

5樓:gold橙汁

在做工程結算時,投標中的「暫列金額」是指以後不確定是否發生,如果在實際工程中發生了,計算時就可以跟甲方結算。如果沒發生,甲方就要扣除。「暫估價」是指這個專案肯定要發生,但不確定**,只能暫估乙個**。

結算的時候按實際價或者甲方認**調整。

投標**中的「暫列金額」不屬於工程專案費用,而是建設單位在做工程測算時,對於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費用增加而預先預留的費用,此費用主要用於工程變更增加、人材機費用的調增以及其他不可**費用的增加。

暫估價主要是材料和分包工程的暫估單價,由建設單位指定暫估**,各投標單位均以此**為準進行**。暫估價會在竣工結算時會根據市場實際**進行調整。

擴充套件資料:

工程結算方式:

1、按月結算

是指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後清算的方法。

2、竣工後一次結算

建設專案或單項工程全部建築安裝工程建設期在12個月以內,或者工程承包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可以實行工程價款每月月中預支,竣工後一次結算。

3、分段結算

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

4、目標結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將承包工程的內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介面,以業主驗收控制介面作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條件。

5、結算雙方約定的其他結算方式

實行預收備料款的工程專案,在承包合同或協議中應明確發包單位(甲方)在開工前撥付給承包單位(乙方)工程備料款的預付數額、預付時間,開工後扣還備料款的起扣點、逐次扣還的比例,以及辦理的手續和方法。

6樓:非0常0好

暫估價處理方式

處理方式:合同履行階段再最終確定該部分的合同**金額。

暫估價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出的,用於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的材料、裝置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

產生原因:該筆款項屬於簽約合同價的組成部分,合同履行階段一定發生,但招標階段由於區域性設計深度不夠、質量標準尚未最終確定、投標時市場**差異較大等原因,要求承包人按暫估****部分。

7樓:匿名使用者

暫列金額給是指以後不確定是否發生還的,如果在實際工程中發生了,計算時就可以跟甲方結算。如果沒發生,甲方就扣除。

暫估價是指這個專案肯定要發生的,但不確定**,只能暫估乙個**。結算的時候按實際價或者甲方認**調整。

8樓:絕情浪客vs香蠔

暫列金額:作為施工過程中不可預見工程專案費用,預先暫列的,如施工過程已發生了工程量清單以外的專案,且是與專案建設相關聯的,應在暫列金額中支付;如施工過程中沒發生工程量清單以外的專案,則暫列金審減;

暫估價:對確實要發生的專案列示的價款,但由於這個價款暫時無法確定,結算時以實際發生額為準/

9樓:匿名使用者

預留金指的是在總價的基礎上在預先留出一部分的價款併入總價款作為預備資金;這跟暫列金額有些相似,暫列金額也是預備金,預留金和暫列金額都是暫不支付,等到實際發生時在據實支付,不同在於預留金是對整個專案中不可預見發生額的整體預備金,暫列金額則是專門針對可能發生的某項支出預留的,對應專案的暫列金額就只能用於那項支出

暫估價則不同,暫估價是對確實要發生的專案列示的價款,但由於這個價款暫時無法確定,所以做暫列,等到確定了金額在據實調整

10樓:匿名使用者

看施工單位實際發生暫列金額的內容沒有,如果的確發生,切有依據,那麼就要支付給是施工單位,如果沒有發生就不用支付。

可以跨年度連續使用的賬簿是

總賬 日記賬和多數明細賬應每年更換一次。但有些財產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如 固定資產 原材料 應收賬款 應付賬款賬簿等,由於材料品種 規格和往來單位較多,更換新賬抄寫工作量大,因此可以跨年使用,另外各種備查簿也可以連續使用。由具有 定格式 相互聯絡的賬頁所組成,用來序時 分類地全面記錄乙個企業...

收到了建安類發票可以跨年度入賬嗎

可以。一般來說,企業發生跨年度取得發票的情況有三種 第一種情況是上年度發生的費用等稅前扣除專案,由於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發票的專案欄填寫的仍是上年發生的費用 第二種情況是上年度發生的費用等稅前扣除專案,由於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但發票的專案欄只填寫相關的費用內容,並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