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訴訟時效的題答案和我選的不一樣求正解

2022-02-27 10:18:27 字數 1505 閱讀 2754

1樓:羅長江律師

身體受到傷害索賠訴訟時效為1年,自傷勢確診之日起算。所以,錯誤的選項:

a.原告2年後才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已過

b.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從傷勢確診時開始計算,因此訴訟時效未過

d.該案的訴訟時效應當從撞車之時開始計算

一道又關訴訟時效中止的題,求解答

2樓:西政聶琰

這個應該是a, 是司法考試題目,結婚後因債務混同而消滅,已不受法律保護

求經濟法高手解答下,一下關於訴訟時效的選擇題.還有解答下為何選擇此答案..感謝非常感謝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答案:b

【解析】本題中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是個陷阱。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是從權利受侵害時起算,即從2023年1月1日開始計算,最後的截至日期應當是2023年的1月1日。但是本案中涉及的身體受到傷害的訴訟時效為1年,從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權利被侵害時起算。

而且「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權利被侵害」應當包括知道「加害事實」和「加害人」兩個方面。因此1年的起算點為2023年的6月30日,最後的截至日就是2023年的6月30日,沒有超過20年的最長期限,所以正確答案為b。

4樓:

選b身體收到傷害的,特殊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2023年6月30日知道李某將其打傷,往後推1年,即2023年6月30日。

但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律不再保護,20年是最長的保護期間。如果2023年6月30日知道李某將其打傷的話,法律最長保護到2023年1月1日,要在2023年1月1日前提出賠償的請求。

【求解】民法 關於訴訟時效的案例分析題

5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超過了。

如果雙方已經約定好了2023年6月1日還清,那如果到期張某沒有按時返還借款,而王某一直沒有索要一直到2023年才記起,這就已經過了兩年訴訟時效了。

假如王某中途去索要過,那兩年時效就會從索要的那天重新計算。但是王某一直沒有索要,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了。

(多選題)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訴訟時效期間中止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6樓:木酒腫目打醬油

a.訴訟時效的中止,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訴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暫停計算。不可抗力消除後,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相關法條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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