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理結婚證離婚了小孩子歸誰,沒領結婚證想離婚孩子歸誰

2022-02-24 19:59:08 字數 5562 閱讀 8342

1樓:法幫網知道

一、結婚登記的條件:  (一)、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二)、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三)、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四)、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五)、雙方自願結婚;  (六)、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  (七)、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證件,即:  1、內地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戶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2、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3、澳門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4、台灣居民  (1)、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在台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3)、台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5、出國人員、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6、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二、結婚登記的程式  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

""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四)、自願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各填寫乙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五)、當事人宣讀本人的宣告書,婚姻登記員作為監誓人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六)、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七)、頒發結婚證。

  頒發結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結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夫妻權利、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附件2上的「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4、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係;  5、祝賀新人。

  三、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或者辦理復婚登記的,適用結婚登記的規定。  四、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通知單》。

沒領結婚證想離婚孩子歸誰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沒領結婚證想離婚孩子歸誰需要法院根據具體的情況作出判決,可能跟父親也可能跟母親。有以下幾種情況:

1、看孩子的年齡: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

2、看生長環境:父方和母方選擇更有利於孩子生長一方與其生活;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3樓:匿名使用者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孩子歸女方的機率最大。

: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第

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第

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第

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規定,2周歲以下的孩子,歸女方撫養。男方出撫養費到孩子18周歲。

5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不存在離婚,直接分手,判決的話哺乳期的孩子一般給女方。

6樓:在菽莊花園徜徉的紅楓

我結婚四年了。現在老婆走了。丟下兩個小孩怎麼辦?可是我們沒有結婚證。

沒有結婚證離婚孩子歸誰?

7樓:迴轉陌路

在沒有結婚證的前提上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是可以雙方協商的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可隨父方生活: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

8樓:錦語良言

看看誰想撫養,如果雙方都不願意撫養,那麼,雙方老人能不能撫養,如果沒有能力,只能考慮兒童福利院啦。

9樓:易書科技

沒領結婚證想離婚孩子歸誰需要法院根據具體的情況作出判決,可能跟父親也可能跟母親。有以下幾種情況:1、看孩子的年齡: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

10樓:巢珠星

沒有結婚證,法律上你們都沒結婚怎麼說的上離婚,那只能叫分手 ,早早要孩子,倒霉的是孩子,是誰的人誰養。

11樓:雪中家園

你好,沒有結婚證,就是非法同居,孩子具體歸誰?這就要看誰有撫養能力了,希望採納謝謝

12樓:染墨花香

沒有結婚證,但是有孩子,那麼是事實婚姻,誰想要孩子就歸誰。

13樓: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的,孩子在十八歲以前最好還是媽媽扶養,這樣對孩子以後的發展會好些,如果母親實在沒有能力負責那就只能父親來扶養了!

14樓:有財有理

沒有結婚證的能叫離婚?????分手後孩子應該隨母親

15樓:布冬舊聞

如果沒有依法登記結婚導致沒有結婚證,也就意味著你們是屬於非婚同居,並非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又何來「離婚」?充其量也就是解除非婚同居關係。

作為孩子的父母,如果你們彼此想要解除非婚同居關係,對於孩子由誰監護的問題(包括非婚同居期間財產的分割等),可以由你們雙方彼此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裁決。

但有一點必須明確,無論孩子「歸誰」,即使孩子由一方監護,但另一方依然是孩子的父(或母)親。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沒結婚證離婚孩子歸誰撫養孩子戶口在女方

16樓:答疑解惑

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後,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雙方無法補辦結婚登記的,可向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哺乳期後的子女,由雙方協議,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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