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是業務員幫忙代簽的,現在有什麼方法補救

2022-02-24 00:54:42 字數 5949 閱讀 1588

1樓:阿木子香

可參考以下案例。

王某訴某人壽保險股份****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

保險合同代簽名的法律後果

【要點提示】

投保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親自簽章。保險業務員代為簽字,但投保人已經交納保險費的,視為其對代簽字行為的追認。

《解釋(二)》涉及條款:第三條第一款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親自簽字或者蓋章,而由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人代為簽字或者蓋章的,對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經交納保險費的,視為其對代簽字或者蓋章行為的追認。

【簡要案情】

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張某與投保人王某是同學關係。在張某向王某推銷保險產品時,王某在外地出差,於是王某讓張某到自己家中找自己的妻子收取保險費。張某遂到王某家中找到王某的妻子取得了保險費,並代替王某在投保書上簽字。

投保書所記載的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均為王某,投保的險種為重大疾病保險,保險期限為終生,交納保險費期限為20年,每年應交納保險費金額為2000元。王某出差回到北京以後,張某將保險合同及保險費發票交給了王某。

此後,王某每年正常交納保險費,累計交費12000元。直到2023年,王某、張某關係惡化,王某遂起訴保險公司,以投保書不是自己親筆簽字為由要求退還全部保險費。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王某在張某代其簽署投保書後,取得了張某轉交的保險合同文字及保險費發票,應視為其對張某所實施的代簽約行為已經明知。

在此後長達五年的時間裡,王某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交納各年度保險費的行為,即屬於以積極參與合同履行的方式表達了其對於張某代其簽約行為的追認。據此,法院認定王某追認了張某代其訂立保險合同的行為,判決駁回王某的訴訟請求。

2樓:太平保險吳俊晶

當初投保時由業務員代簽,那這份保險合同是無效的,萬一發生了風險是不會理賠的。

首先,可以到保險公司辦理簽名變更,當面重新本人簽名,這樣保單可以繼續有效。

其次,如果覺得這份保險不想要了,也可以憑這個簽名的原因申請退保,可拿回當初所交的錢。

所以,按照你自己的需求來選擇怎麼辦理,建議用第乙個方法簽名變更,這樣保障可以繼續有效。

3樓:匿名使用者

代簽名是違法行為,如果客戶希望合同繼續有效,則需要到櫃面書面變更簽名!

無效合同是可以全額退保的!朋友不顧自己利益,而自己要顧朋友利益,這倒是「以德報怨」嘛!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帶好身份證、保單,到櫃檯填寫變更申請的材料就行了!

4樓:平安

可以申請簽名風格變更就可以改回,變更後具有合法的合同效力,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親自前往客戶服務廳辦理。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營業廳申請重新補簽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合同是不能代簽的,代簽是違法的。

找保險公司協商解決。

車險投保單不是本人簽字,是業務員代簽的,保險公司可以以此為理由拒賠嗎?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7樓:太極雙魚

保險公司及其**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第一款:代投保人簽名或者唆使、誘導代簽名的法律責任;

是指保險公司及其**人在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合同中,替代被保險人簽名,或者唆使、誘導投保人替代被保險人簽名的行為。在保險實務中,這兩種行為會導致人身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公司一般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詳見《保險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8樓:中國平安張順良

可以,當然你也可以跟業務員溝通下,看下怎麼處理

9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律師。

保險合同被業務員代簽名了。保險公司說:業務員不承認。保險公司不能處理業務員。要我舉證業務員代簽名。 10

10樓:

這種情況需要你來舉證,是你認為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代簽了你的姓名,那麼就要你來舉證,你可以向鑑定機構申請筆跡鑑定。

11樓:紅色十月節

沒錯,誰主張誰舉證,就你這個案例中,舉證責任不存在倒置問題,應該由你來給出。也不難的,你到司法鑑定機關做一次筆記鑑定就可以了,到時候不僅可以據此主張保單無效,還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你做鑑定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等。

業務員代簽保險回執書具有法律效應嗎? 5

12樓:匿名使用者

業務員代簽保險回執書不具有法律效應。代簽保險合同無效,沒有法律效應。證明是業務員代簽名還是可以全額退款的。

回執書是指保險合同交到客戶手裡之後,客戶簽收的單子。投保單上的風險提示和投保人簽名必須是客戶自己籤的。代簽名屬於違反行為,嚴重的論刑法,非客戶本人簽名的合同都屬於無效合同,沒有法律效應。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看了2023年的中國人壽保險的正式合同,(現在還是有許多的保險公司沒有按保險法的規定)沒有保險回執單。如果現在正式的書面合同有回執單而你本人沒有簽名,那就沒有法律效益,可申請全額退保。

14樓:匿名使用者

代簽名屬於違反行為,嚴重的論刑法!

非客戶本人簽名的合同都屬於無效合同,沒有法律效益,可申請全額退保!

保單代簽名當時業務員不在誰承擔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承擔責任,只要能說明是代簽名,就是合同無效〜

16樓:

保險法中沒有明確規定說代簽無效。

首先需要看業務員是不是在徵得投保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代簽。

在新的《保險法》執行後,**人的操作也意味著保險公司的行為,如果**人為了達成自己的業績,為了簽單的簡便讓客戶代簽名,視同保險公司行為,負有相關的責任,保險**人也會有連帶責任。

新《保險法》第116條規定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二)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三)阻礙投保人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

(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六)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虛構保險合同或者故意誇大已經發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程度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險費;

(八)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或者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

(九)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十)利用保險**人、保險經紀人或者保險評估機構,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或者編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費用等違法活動;

(十一)以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等方式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者以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擾亂保險市場秩序;

(十二)洩露在業務活動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商業秘密;

(十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行為。

新《保險法》第127條規定,保險**人根據保險人的授權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保險人承擔責任。

17樓:國壽鄭州

投保時只要是成年人必須自己簽名,業務人員應該親自監督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親自簽名,代簽明業務人員有責任,追究責任的話她會受到公司相應的處罰,不過做保險銷售也不容易,有些銷售人員沒有意識到代簽名的責任後果。

投保單是我籤的,但回執是業務員代簽的。這樣我能全額退保嗎?

18樓:越磨越光芒

回執業務員代簽了,其實也不影響你投保的,你要全額退保,只要在猶豫期內。不管是誰幫你籤的字都可以退

19樓:保叨叨

只要存在違規就有希望。

20樓:海千厹

只要都是合法的就可以

21樓:

業務員是不是你授意代簽的?如果是他私自籤的可以找他。即便不是你籤的回執,公司也會有省公司客服回訪的

投保單是我籤的,但回執是業務員代簽的。這樣我能全額退保嗎?

22樓:皮生貢媚

猶豫期是從本人簽收回執時起算,如果你可以證明回執確實不是你籤的,而且你不知情,那麼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全額退保。

我在平安保險買了乙份保險 但是保險合同不是我本人籤的字 是業務員給代簽的字 這對以後保險理賠有說法嗎?

23樓:之何勿思

如果個人知曉保險合同內容,並有意授權業務員代簽的話,這種情況保險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業務員給代簽字的話,保險合同時無效的。

作為保險銷售人員,在展業過程中不得為客戶代簽字。業務人員為客戶代簽字本身就是違規行為,如果不經客戶同意私下簽字的話,就是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

但是只要客戶認同,保險公司一般不會追究,畢竟是保險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在先。

24樓:匿名使用者

因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代簽行為引發糾紛的,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與保險合同發生間接關係的人,保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險合同關係人。被保險人是指受到保險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在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並且在保險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權利,不用承擔繳付保險費的義務。

保險合同可以為第三人利益訂立,投保人也可以將自身或者他人的財產作為保險標的,所以保險合同有關係人。

被保險人俗稱「保戶」受保險合同保障並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被保險人具有以下特徵:

(1)被保險人是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失的人。在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是其生命或健康因危險事故的發生而遭受直接損失的人;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必須是財產的所有人或其它權利人;

(2)被保險人是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3)被保險人的資格一般不受限制,被保險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被保險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在人身保險中,只有父母才可以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25樓:紅色的鬥牛士

有說法,因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代簽行為引發糾紛的,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表示,因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代簽行為引發糾紛的,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相關資料顯示,保險公司業務員代簽行為是造成保險糾紛尤其是人身保險糾紛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法官認為,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投保單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投保人作為保險合同主體之一,應根據合同約定在承擔相應義務的同時享受相應權利。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才能成立。如果投保單中沒有投保人的親筆簽名,或未經投保人授權而由他人代簽的,造成的後果只能是保險合同無效。無效的合同自然沒有法律效力,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該返還。

我國保險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對於保險合同的條款,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有爭議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應當作出有利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擴充套件資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八條: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影響理賠的,有時間的話去做個簽名變更就行了,其實不去變更影響也不大的,如果過了10天猶豫期退保肯定是有損失的,如果你證明是業務員代簽名還是可以全額退款的,但是這樣保險公司會追究業務員的責任。

自己權衡吧,如果產品合適的話不建議退保

哪個公司的保險業務員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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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都是學什麼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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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保險公司業務員打來的電話,一種保險意外險,到欺反還保險金。,是陽光人壽的「真心守護「不用交

你手機號多少,我可以和你介紹下。陽光保險 真心守護兩全保險 8月上市,國內首次高達1000萬的意外險出現了。交10年錢,享受25年全方位的意外保障。平安健康118 返還。最高保額50萬。航空意外身故20倍賠付 1000萬 再返還118 本金。公共運輸意外身故10倍賠付 500萬 再返還118 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