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假冒「康師傅」速食麵的行為,觸犯了哪些罪名?是牽連犯,想象競合犯還是單純的法規競合,求詳解

2022-02-23 14:33:19 字數 5138 閱讀 3884

1樓:匿名使用者

只觸犯了乙個罪名,即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該罪名為選擇性罪名,包含生產和銷售兩種行為,如生產和銷售假冒康師傅速食麵,只以乙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不並罰。

2樓:紅橙西瓜

這方面不是很懂,不好意思啊

想象競合犯和牽連罪的區別

3樓:中顧法律網

1.想象競合犯

基於乙個罪過,實施乙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罪名的情況。

2.牽連犯

(1)概念:以實施某一犯罪為目的,其方法行為(如為招搖撞騙罪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採用破壞的方法盜竊)或結果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假冒註冊商標同時銷售該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又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

(2)處罰

原則上擇一重罪處罰,但刑法分則或司法解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想象競合犯:實施了乙個行為侵犯了數個客體,觸犯了數個罪名,

牽連犯:以實施某種犯罪為目的,其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了其他罪名。

其次,想象競合犯是指行為人基於乙個犯罪意圖所支配的數個不同的罪過,實施乙個危害行為,而觸犯兩個以上異種罪名的犯罪形態。

牽連犯是指行為人實施某種犯罪,而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

從兩種犯罪形態的定義中可看出,想象競合犯實際上只有乙個危害行為,而牽連犯則有數個行為,如方法行為、結果行為。

最後,想象競合犯的處斷原則採用「從一重處斷」,不實行數罪併罰。

牽連犯的處斷原則是:凡刑法分則條款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明確規定了相應處斷原則的,無論其所規定的是何種處斷原則,均應嚴格依照刑法分則條款的規定,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適用相應的原則予以處斷。除此之外,對於其他牽連犯,即刑法分則沒有明確規定處斷原則的牽連犯,應當適用從一重處斷的原則定罪處刑,也不實行數罪併罰

相同點:

(1)在主觀方面都是在乙個意圖支配下,產生數個罪過

(2)客體上,行為都是作用於數個不同的客體

(3)罪名上,它們都觸犯了不同的罪名

(4)處罰上,一般都採用從一重罪處罰,不實行數罪併罰

4樓:小揚說歷史

2.行為不同:想象競合犯是指行為人基於乙個犯罪意圖所支配的數個不同的罪過,實施乙個危害行為,而觸犯兩個以上異種罪名的犯罪形態。

牽連犯是指行為人實施某種犯罪,而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

3.危害不同:想象競合犯實際上只有乙個危害行為,而牽連犯則有數個行為,如方法行為、結果行為。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想象競合犯是實質的一罪,而牽連犯是處斷的一罪

其次,想象競合犯是指行為人基於乙個犯罪意圖所支配的數個不同的罪過,實施乙個危害行為,而觸犯兩個以上異種罪名的犯罪形態。

牽連犯是指行為人實施某種犯罪,而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

從兩種犯罪形態的定義中可看出,想象競合犯實際上只有乙個危害行為,而牽連犯則有數個行為,如方法行為、結果行為。

最後,想象競合犯的處斷原則採用「從一重處斷」,不實行數罪併罰。

牽連犯的處斷原則是:凡刑法分則條款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明確規定了相應處斷原則的,無論其所規定的是何種處斷原則,均應嚴格依照刑法分則條款的規定,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適用相應的原則予以處斷。除此之外,對於其他牽連犯,即刑法分則沒有明確規定處斷原則的牽連犯,應當適用從一重處斷的原則定罪處刑,也不實行數罪併罰。

6樓:

當然是不一樣啦,乙個主動乙個被動。當然都是反對,但態度不一樣。

想象競合犯與牽連犯的區別

7樓:神馬時候的事

2、性質不同:牽連犯是行為人實施某種犯罪,而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想象競合犯是行為人基於乙個犯罪意圖所支配的數個不同的罪過,實施乙個危害行為,而觸犯兩個以上異種罪名的犯罪形態。

3、原則不同:凡刑法分則條款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明確規定了相應處斷原則的,無論其所規定的是何種處斷原則,均應嚴格依照刑法分則條款的規定。想象競合犯又稱想象數罪,該說認為,想象數罪只是形式上構成數個罪名,因其僅有乙個犯罪行為與實質數罪性質明顯不同。

8樓:南霸天

首先,想象競合犯是實質的一罪,而牽連犯是處斷的一罪

其次,想象競合犯是指行為人基於乙個犯罪意圖所支配的數個不同的罪過,實施乙個危害行為,而觸犯兩個以上異種罪名的犯罪形態。

牽連犯是指行為人實施某種犯罪,而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

從兩種犯罪形態的定義中可看出,想象競合犯實際上只有乙個危害行為,而牽連犯則有數個行為,如方法行為、結果行為。

最後,想象競合犯的處斷原則採用「從一重處斷」,不實行數罪併罰。

牽連犯的處斷原則是:凡刑法分則條款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明確規定了相應處斷原則的,無論其所規定的是何種處斷原則,均應嚴格依照刑法分則條款的規定,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適用相應的原則予以處斷。除此之外,對於其他牽連犯,即刑法分則沒有明確規定處斷原則的牽連犯,應當適用從一重處斷的原則定罪處刑,也不實行數罪併罰。

9樓:悠悠nfky虭

1相同點: (1)在主觀方面都是在乙個意圖支配下,產生數個罪過 (2)客體上,行為都是作用於數個不同的客體 (3)罪名上,它們都觸犯了不同的罪名 (4)處罰上,一般都採用從一重罪處罰,不實行數罪併罰 2不同點 (1)在性質上,想象競合犯是實質的一罪,牽連犯是實質的數罪,處斷的一罪 (2)主觀上,想象競合犯的數個罪過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而牽連犯的數個罪過都只能是故意 (3)客觀方面,想象競合犯實施的是乙個犯罪行為,而牽連犯實施的是數個犯罪行為這是兩者的根本區別 很高興回答樓主的問題 如有錯誤請見諒

在刑法中,牽連犯與想象競合犯的區別?

10樓:須振梅偉燕

首先,想象競合犯是實質的一罪,而牽連犯是處斷的一罪

其次,想象競合犯是指行為人基於乙個犯罪意圖所支配的數個不同的罪過,實施乙個危害行為,而觸犯兩個以上異種罪名的犯罪形態。

牽連犯是指行為人實施某種犯罪,而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

從兩種犯罪形態的定義中可看出,想象競合犯實際上只有乙個危害行為,而牽連犯則有數個行為,如方法行為、結果行為。

最後,想象競合犯的處斷原則採用「從一重處斷」,不實行數罪併罰。

牽連犯的處斷原則是:凡刑法分則條款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明確規定了相應處斷原則的,無論其所規定的是何種處斷原則,均應嚴格依照刑法分則條款的規定,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適用相應的原則予以處斷。除此之外,對於其他牽連犯,即刑法分則沒有明確規定處斷原則的牽連犯,應當適用從一重處斷的原則定罪處刑,也不實行數罪併罰。

11樓:眉山剛剛

牽連犯:指出於乙個犯罪目的,實施數個犯罪行為,數個行為之間存在手段與目的或者原因與結果的牽連關係,分別觸犯數個罪名的犯罪狀態。且對於牽連犯,除我國刑法已有規定的外,從一重罪論處。

想象競合犯也稱觀念的競合、想象的數罪,是指基於數個罪過,實施乙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罪名的情況。例如行為人甲欲殺死某乙,開槍後不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輕傷,就屬於想象競合犯。

什麼是牽連犯,刑法對牽連犯是怎樣規定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牽連犯在中國刑法條文中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卻經常涉及。對於牽連犯問題,在刑法理論界存在較多爭議。傳統刑法理論認為牽連犯是實質的數罪,處斷的一罪;新刑法的規定對牽連犯既有適用從一重處斷,又有適用數罪併罰。

因在司法實踐中這兩種處罰原則並存,極易造成法律適用的不統一。

牽連犯:指出於乙個犯罪目的,實施數個犯罪行為,數個行為之間存在手段與目的或者原因與結果的牽連關係,分別觸犯數個罪名的犯罪狀態。且對於牽連犯,除我國刑法已有規定的外,從一重罪論處。

構成牽連犯,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數罪必須出於乙個犯罪目的

犯罪目的,是指行為人通過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所希望達到的結果。犯罪目的不同於犯罪構成中的主觀方面的故意,在乙個犯罪目的支配下實施的牽連犯罪行為,其故意內容可以不同,但都必須是故意。過失犯罪不成立牽連犯。

第二必須實施了兩個以上獨立的犯罪行為

行為人必須實施了兩個以上獨立的犯罪行為且觸犯不同的罪名。如果只有乙個犯罪行為,即使觸犯了不同罪名,也不是牽連犯而是想象競合犯。

犯罪行為的個數可根據犯罪構成判斷。觸犯不同的罪名,既行為的異質性,也就是說,方法行為與目的行為、原因行為與結果行為是異質數罪。如只觸犯同一罪名,是連續犯而不是牽連犯。

第三數個犯罪行為須有牽連關係

牽連關係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數個犯罪行為之間具有方法與目的或原因與結果的密切聯絡。

如何認定牽連關係,學術界主要有主觀說、客觀說、折衷說三種觀點。筆者認為這其中的要堅持主客觀一致,綜合考慮行為人的主觀因素與客觀因素,既要求牽連意圖、又要求行為之間內在因果聯絡的折衷說比較科學。

想象競合犯 和 牽連犯 怎麼區別??

13樓:醉裡簪花倒著冠

想像競合犯中只有乙個犯罪行為,即乙個犯罪行為觸犯幾個罪名,如**這乙個犯罪行為可構成**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等;牽連犯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犯罪行為,每乙個行為都單獨構成犯罪。這些行為彼此之間是方法與目的或方法與結果的關係。如詐騙犯罪行為,採取偽造國家公文、印章的手段,這一手段又構成偽造國家公文、印章罪。

14樓:小木木嘞呵呵呵

給你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想象競合犯的典型是開了一槍,打死乙個,打傷乙個,也就是乙個行為觸犯兩種罪名。

牽連犯是實施某一犯罪為目的,其方法或者行為、結果又觸犯其他罪名,比如用偽造國家公文的方法騙取財物,觸犯了偽造公文罪和詐騙罪,這就是典型的牽連犯

牽連犯與想象競合犯的區別

15樓:

你舉得例子都是牽連犯。牽連犯是指為了達到乙個犯罪目的,實施數個犯罪行為。比如為了撞死乙個人就搶了別人的車然後開車撞死人,在這裡故意殺人和搶劫兩個行為只是為了殺人這乙個目的。

想象競合犯是,乙個行為,觸犯了數個罪名。比如為了求財而偷電纜線,那就是盜竊罪和破壞公共電信設施罪兩個罪名。

16樓:趙斌律師

主觀上:主觀上處於乙個犯罪目的

客觀上:牽連犯是實施數個犯罪行為、同時觸犯數個罪名,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想象競合犯是實施乙個犯罪行為,但同時觸犯數個罪名。

兩者都是吸收犯,從一重罪處理。要理解定罪中主客觀相適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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