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停工留薪期超出規定期怎麼辦

2022-02-18 21:15:04 字數 4972 閱讀 4874

1樓:春暖花開與藍天

停工留薪期是指從業人員工傷後停止工作接受搶救和**的時間。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根據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從業人員發生工傷後,在接受工傷**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這裡的原工資福利待遇,按工傷人員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按此計算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低於本地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按本地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計發。

2樓:清秋寒霜

讓工廠開份證明寫清是廠方同意你休假的

工傷的停工留薪時間長短是怎麼規定的?

3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工傷期間停工留薪期是根據員工的建議,建議員工休息多長時間來計算的,但是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如果傷情嚴重,可以延長醫療期,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4樓:匿名使用者

停工留薪期按醫療機構書面證明或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根據傷情恢復情況,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5樓:周律師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怎麼辦?

6樓:職場spring老師

需要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因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需要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7樓:一羚

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的,向勞動監察投訴。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工傷的醫療機構根據工傷人員傷情程度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因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延長期不少於1個月,但不得超過12個月。

在停工留薪期內,工傷人員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標準為工傷人員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且不得低於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

超過了只能按病假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工傷職工停止工作,**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後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機構出具的休養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的,向勞動監察投訴。

8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相關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9樓:南京錦隆律師事務所

沒有鑑定並不是你的過錯,過錯在用人單位,所以,你主張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為出具鑑定結論通知書的當日。

10樓: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工傷的醫療機構根據工傷人員傷情程度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因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延長期不少於1個月,但不得超過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工傷人員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標準為工傷人員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且不得低於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了只能按病假算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是問題,停工留薪期是指發生工傷**期及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後休息時間,在12月以內,如果超過12個月需要鑑定!你只不過由於認定工傷耽誤了時間,其實你的醫療期就是住院時間及出院休息時間,應該在12個月之內,你應該在期滿後繼續上班,同時打官司確認勞動關係,不能因為打官司而不去公司上班,除非公司不讓你上班,那應該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事故中停工留薪期怎麼規定?有多長?

12樓:皆有可能

工傷休養時間按**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確認,滿一年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和各地規定,工傷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工傷期間,包括住院**和出院後休養期間,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機構根據職工傷情出具的休jia證明,由用人單位按當地勞動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或者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停工留薪期從何時算起?還沒有做工傷鑑定單位就要求上班合理嗎

工傷期間工資照發的。你傷好了的話,就應該去上班。工傷鑑定也是要在傷好後再做的。工傷停工留薪從發生工傷之日起,根據 情況,醫療機構開出建議休假證明期間,都屬於醫療期間。鑑定時間由勞動鑑定委員會根據病情和恢復情況決定。停工留薪期,從受傷住院日起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

請問一下工傷被停職留薪月,月過後被叫去鑑定而沒有被評上工傷級別,能不能得到什麼補償

1 工傷保險條例 33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 上述規定供參考 工傷沒有評上等級,就是不構成傷殘等級,只是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沒有其他補償。即 1 工傷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 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工...

我的老婆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受了工傷,停工期間工資該怎麼發

法大大電子合同 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之規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資標準按照原工資標準計算。一 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 含基本工資 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 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二 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