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期間丈夫給妻子的錢離婚時可以索回嗎

2022-02-17 20:39:25 字數 6407 閱讀 7111

1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您好,再婚期間丈夫給妻子的錢是否可以索回的問題,需要看錢款的性質,如果錢款是彩禮性質,且結婚後夫妻有沒有共同生活或生活時間較短,是可以起訴要求返還的。如果該錢款只是普通的贈與,或已經為夫妻共同生活所消耗,那麼一般是無法要求返還的。

首先,彩禮並不是法律用語,而是屬於一種習俗。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送給對方的聘禮或禮金。司法實踐中,彩禮糾紛訴訟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以婚約彩禮糾紛起訴要求返還財產,另乙個是在離婚糾紛中要求返還彩禮。

對於彩禮是否應當全額返還的問題,司法實踐中,法官通常會考慮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彩禮數額、當地風俗習慣、彩禮的實際用途及雙方的過錯程度等因素,確定是否返還及返還的數額。

一般情況下彩禮屬於接收彩禮一方的個人財產,那麼,哪些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呢?夫妻個人財產範圍,主要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夫妻各自的婚前財產,以完成結婚登記、確立婚姻關係為界;第二類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因其明確的人身專屬性而歸一方所有;第三類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明確只歸一方的財產,尊重遺囑人或贈與人的自由意志;第四類是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雲夢之巔

再婚期間丈夫給妻子的錢,如果是妻子提出離婚,丈夫可以乘機提要求要求對方歸還錢財。當然如果是丈夫提的離婚可能就要不回來了。

3樓:law大叔

不能。其實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誰給誰的。即便男方將其婚前個人財產給你,無特別特殊情況的,也視為對你的贈予。

望採納,謝謝!

4樓:愛吃番茄西紅柿的維木木

不能說回吧,因為當你們是在婚姻期間,你們的財產領取他的錢屬於婚姻的,夫妻間的共同財產當然是不能索回的,因為的話,他屬於你們夫妻倆的共同財產,他們是共有的。不過數目要是比較大的話,你可以去詢問律師之類的,應該是可以索回一部分的。但是絕大部分時候其實是無法索回的,因為說是屬於你們雙方倆的共同財產,而且是屬於你自願給的,你自願給的是?

很難再要回來的,他屬於你自己的個人自願的。

5樓:

夫妻共同財產不能要回。

結婚後男方給女方用的錢離婚的時候需要歸還嗎

6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的。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7樓:15076719575冤

不用,要分割共同財產。

婚前男方給女方的錢離婚可以要回嗎

8樓:誠心為您諮詢

婚前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在離婚時可以要回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律師 ,沒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看病,離婚女方還要還給男方嗎?

婚姻存續期間,丈夫不給妻子和孩子生活費,離婚能把一部分錢要回來嗎?

10樓:夜爆張小扎

一,有權要回。

二,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收入如果沒有提前約定的話,都應視做夫妻共同財產。丈夫揹著妻子將錢借給別人,其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三,離婚時如果妻子不知道丈夫將錢外借,而離婚後才知道,那麼,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請將債權全歸丈夫,但妻子有權力要求丈夫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償付。如果丈夫不願意償付,則可以做為債權人進行追討。

二婚老婆經常要錢不給就離婚,能要回給他的錢嗎?

11樓:珂磊之心

看二個人的感情怎樣,她就是為了你的錢而已,二婚的人不建議考慮啊,現在你也成二婚了,結婚需謹慎!建議諮詢相關律師。最後祝你們幸福!

12樓:絲煙抹茶

離婚是要不回的,只能把共同財產均分,可以私下達成協議,使用其他的分配方式

13樓:不運動會s星人

婚姻狀態下,一般還是不能的,因為這是你們之間的共同財產,是不可以拿回的

14樓:活寶

不能了,說明當初你們結婚前就是衝著你的錢來的,所以你 要想清楚,也,u先前有感情,這裡沒有了,也許找到了更好的,不想跟你過了,你給她的錢,是婚後給的,她都用了,也沒有了,婚前有沒有公證婚前財產,要不分不清誰的,離婚還要分她,想好,過不下去就分開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吧,然後起訴她詐騙你的財產,大不了是財產糾紛

16樓:匿名使用者

給的已經給了,要不回來了,雖說是二婚,但也是你老婆,老婆花了老公的錢能要回來嗎?二婚畢竟和頭婚不一樣,沒有共同的孩子,找你就為你養活花你的錢。

17樓:

人與人相見是上賜給的緣分,有了婚約就應該真惜,如果因為種種原因不能過下去那就快刀斬亂麻,馬上分開,別在錢上態費心思,以免以後更麻煩。

18樓:珍惜擁有的

你們都成為一家人了,就算給她離婚了,你也不能再要回他的錢。

19樓:

這個要看你二婚老婆要錢是幹什麼的,如果是用於正常的家庭開支我覺得無可厚非,如果她心裡有小九九給自己存私房錢就說不過去。可以溝通一下,如果不行離婚但是錢要回來的可能很小,因為夫妻之間平常給錢不可能有條子之類的證據,是否能要回來就看她的良心了。

20樓:我本熱情

這個肯定是要不回來,因為你們本身是一種婚姻關係。

21樓:思語新竹

已經給出去的錢怎麼要回來,肯定要不回來呀。她的目的就是管你要錢,實在過不到一起,就離婚吧。

22樓:超贏般若牛

給出去的錢,如果沒有對方簽名的借條或者收據什麼的,基本上是沒希望要回來了的。而如果你想減少損失,你的二婚老婆不是說了,不給錢就離婚,那不是正好離婚就可以解決了嘛。

23樓:

一般是要不回來。相這樣女人是為錢來的。不是為了好好過日子的人。如果經常這樣下去。還是不給為好。如果離婚還是放手。

2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你老婆

給了就給了

要回幹嘛呢?

她都已經吃定你了

拿離婚來要挾你

你又吃她這一套

沒有辦法哦

你的意思是要離婚嗎?

還是只是想要要回錢??

如果不想離婚 那就改變策略

你不給錢

看她真的離婚嗎?

25樓:跑馬的漢子

要不回來的,婚後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26樓:star華麗的轉身

這個錢估計是要不回來了,別要了平時都這個態度還怎麼要。

27樓:過客也被註冊

已經給出去的錢還能收回嗎?

再說了,好歹也是你老婆,對吧?

但是如果他總是這樣的話,你可以重新考慮一下你倆的關係。

28樓:匿名使用者

要不回來了,吃到嘴裡的東西你還指望她給你吐出來嗎?如果你想和她過,就給她錢,和她好好的談談。如果不想過就離婚。這有啥糾結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了,還是盡快離婚吧,要不你這台提款機不知何時才是個盡頭啊。

30樓:實事求是

一般是要不回來的。感覺不合適就離婚,沒有必要糾纏下去。

婚後老公給我轉賬的錢,離婚了需要歸還嗎?

31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回答與建議】

婚後您和男方的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方給您轉賬,所使用的都是您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您是不用歸還的,除非您雙方有簽訂夫妻婚內財產協議,建議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

【分析與法條引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32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您好,婚後老公給您轉賬的錢,離婚了不需要歸還。婚後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實行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夫妻雙方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的共同財產主要分為以下幾類,一是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是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是智財權的收益;四是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五是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如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以及軍人復員費和自主擇業費等。

離婚時,您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也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相應的撫養費,若對方一直不給妻子和孩子生活費,但名下又沒有財產的話,建議您可以向法院申請調取對方的銀行流水,檢視對方是否有可疑的大額支出,並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財產的處理規則】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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