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該告訴絕症病人實情 辯論稿

2022-02-14 06:51:24 字數 3926 閱讀 1487

1樓:小嫣老師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病人對自身的基本資訊是有知情權的,在癌症的**、看護等方面有重要的決定權,也就是說,醫生的**要在病人知情和允許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但中國特有的家庭文化環境,一般都是家屬先知道病情,覺得要瞞住病人,為了病人好,怕心理承受不住,這種善意的隱瞞,導致最後家屬代替病人做關係到生命健康的重大決定。

從病人的角度來說,其實大部分都是希望知道病情的,不管病人的個人背景和病重程度如何,很少有人希望被隱瞞。告訴病人實情,並不一定會讓病人心態崩潰,也不會增加病人出現精神疾病的概率。

每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剛開始都是沒辦法一下子接受的,短時間的情緒失控也是正常的,但不代表就會有精神疾病。所以,據既往與癌症病人及其家屬的經驗反饋,是否需要告知病情實情,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建議根據病情和病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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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的病情的好轉是非常不容易的,需要患者、醫生、家屬的十二分努力,需要患者、家屬對醫生充分的信任。而醫生也會想方設法給予最專業、最有針對性的**方案,這常常不單純是醫學專業的知識,很多時候還需要有社會、心理因素方面的考量。

即使是平時和患者交流病情這種最普通的事情,如果沒有掌握好方法,患者很有可能失去對醫生的信任,對自己戰勝疾病失去信心,而放棄相關的**,最後疾病迅速進展,這是非常可惜,也是醫生最不願意看到的事情。

2樓:梵若

當然..善意的謊言仍然是欺騙.欺瞞.如果靠隱瞞實情就能好轉的話就沒必要要醫生了.然而最終還是會被病人知道.

已經幾乎沒有了生存的權利.難道還要剝奪知道事實的權利?

安撫病人.讓他們開心的過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辯論 要不要告訴絕症病人實情

該不該對絕症病人說出真相 具體點啊 是辯論賽的題目

3樓:遙望凰華

我針對的問題不是辯論哪一方,我站在我認為比較理性的角度看問題的 是否告訴病人的真實情況應該看病人的承受力如何,如 承受力小,你是在加速病人的死亡,身邊這樣的例子也不是找不到,所以這個時候應該隱瞞.若對方的承受力好,可以告訴他,或許他會在剩下不多的日子裡做些他想做的事情,完成位完成的心願.

4樓:

當然要說。或許有人就想用所謂的善意的謊言欺騙病人,就說燕窩和鹹菜,其實吃什麼都一樣,只不過燕窩比較大多數人會接受。但是吃燕窩後,拉出來會更臭!

相似的,如果你騙了病人,讓他以為自己還會繼續活者,那麼等他走的前一刻,你怎麼跟他解釋?如果他還有許多事情本來得及做,卻因你所謂的善意給耽誤了,你擔待得起嗎!說謊就是說謊,別強調是不是善意的!

5樓:匿名使用者

該 , 病人 有權利 知道 自己的 病情 ,我們 應該 引導病人 有積極的 心裡 ,珍惜 現在 擁有的 , 就算 不說出 真相 ,家人 朋友 在怎麼 隱瞞 ,

病人 的 一顆 敏感的 心 會 覺察 到的 。

6樓:

不知道你是正方反方?

我覺得如果說「該」,那麼理由應當是病人有知道自己命運的權利,這樣他有機會安排妥當自己的事情,而不應該直到最後一刻才悲劇地離開。

「不該」的話,那有點像是「善意的謊言」之類的論題了,大概要從出於挽留病人最後一段快樂時光的角度,比較人道主義的這種考慮來找論據。

最後我覺得這個題目有些無聊啊!病人也應當分物件啊,如果是個孩子,一般不應該告訴,如果是個飽經滄桑的老人還瞞著他的話,豈不有些可憐了。。

7樓:晉桖卉

應該告訴病人,。。。應該告訴病人讓他有心裡準備

(求救)我要辯論:"醫生面對絕症病人是否告訴真實情況,是不是該說真話,請幫我.我看到認為好的就追加20分.

8樓:糟辣子

從醫生的角度來說,醫生有義務告訴病人實情。但站在病人的角度上,要看他的身體狀況和心理承受能力了,若經觀察,如果其身體狀況還可以,該病人的心理狀況好一些就可以告訴他實情,相反的,還是要乙個善意的謊言,讓其安詳的走完最後的路!

9樓:

我針對的問題不是辯論哪一方,我站在我認為比較理性的角度看問題的 是否告訴病人的真實情況應該看病人的承受力如何,如 承受力小,你是在加速病人的死亡,身邊這樣的例子也不是找不到,所以這個時候應該隱瞞.若對方的承受力好,可以告訴他,或許他會在剩下不多的日子裡做些他想做的事情,完成位完成的心願.

10樓:好班的差生

我認為應該告訴他,並幫助他在剩下不多的日子裡做他想做的事情,讓他死而無憾。

11樓:

這種情況很難的,當然要告訴他,以便及時與家人珍惜寶貴的時間,相互溝通,相互鼓歷,一些未了心願做個了結;如果不告之,對方也不會有一種警覺性,文筆不行,只小得這麼多

12樓:可愛的蜘蛛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試情況而定。

辯論賽:醫生應該告訴病人實情。 10

13樓:

病人知道自己的病情是他的權利,如果他知道了可以利用剩下的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 不留遺憾,能更好的配合**

14樓:

根據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1條之規定:「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諮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後果」。

15樓:恐怖de男人

第一:病人有知道自己病情的權利,

第二:醫生有義務要告訴病人實情,

只要抓住這兩點,對方不管說什麼也沒用。

就算拿家屬來說事,你也可以拿第二點來說。

就算拿病情來說事,也可以拿第一點來說。

不用怕什麼假設,這是憲法上有的和醫院規章制度上的明文規定。

當然,要記住!醫生並不能強制告訴病人實情。醫生之所以告訴病人實情是因為病人的要求。所以不存在什麼把病人嚇死的過錯。

如果有家屬阻攔就看病人的態度,如果病人強烈要求知道實情,那醫生也必須得說出來。

16樓:匿名使用者

正方:醫生應該按照職業的基本要求【該做的】,告訴病人病情。

反方:像得了重病的患者要給他生的希望,所以不應該告訴他病情,而應該告訴家屬

1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大部分主張醫生應該告訴病人實情,但是要講究方式,主要看患者的承受能力,有的可以開門見山,有的還得採用漸進式的方法讓病人在承受得住的情況下知道自己的病情。

18樓:晉桖卉

應該告訴病人,應該告訴病人。。應該告訴病人。。。。。。

作為醫生,如果病人得了絕症,是否該告訴他真相?

19樓:匿名使用者

視乎家屬的意思,不能亂說的,否則吃官司。

2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我們得認可我們的論點,不應該告訴。因為,一則我們告訴了病人之後,會給他一種心理上的壓力,認為絕證是無法救治的,從而從心理上放棄了對醫生**的配合,不能達到好的**效果。二則從很多癌症全癒者病例來看,大多數的人都要有積極的心理配合**才成功**的,你告訴他,他心理防線的崩潰,無疑等於提前宣判了他的死亡。

21樓:黃會彥

視病人的樂觀程度,還要結合家人的態度

22樓:白斑研究中心

你好,從心裡學角度來說。乙個身患絕症,不知病情,瀕臨死亡的人,比正常人更怕死。因為事情突然,沒有準備,很多事情還沒有來的及想來的及做,就要去另外乙個世界,這讓人無法接受的。

每個人都有心裡防線,不說則已,還有寄託,一旦這道防線被點破,將勢不可擋,精神瓦解崩潰,比疾病還要猛烈。如果告訴他,說明這個醫生沒有做好救死扶傷的職責,而是間接助推了死亡,這是很殘忍的。那麼作為乙個醫生,你讓你的病人痛苦的離去,你是要負責任的,對於沒有任何招架之力的病人,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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