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數額較大檢察院不起訴的條件

2022-02-08 07:05:05 字數 5808 閱讀 9547

1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盜竊犯罪案件,如果屬於以下情形之一的,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經公安機關二次補充偵查後,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 、

7、檢察院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的;

8、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9、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盜竊罪構成犯罪的檢察機關不起訴的條件 10

3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可以爭取到,退贓退賠,獲得被害人諒解,雙方達成和解的(需要和解協議書),可以不起訴。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4樓:匿名使用者

盜竊罪構成犯罪的,檢察機關不起訴的條件或情形主要是四種:

1、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2,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盜竊罪構成犯罪的檢察機關不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5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可以爭取到,退贓退賠,獲得被害人諒解,雙方達成和解的(需要和解協議書),可以不起訴。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盜竊罪什麼情況下檢察院會不起訴

6樓:睿智小寧

根據《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

1、已滿16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法院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情形: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7樓:野馬幫何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不起訴: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五)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未成年人涉嫌盜竊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驗期內沒有下列情形,考驗期滿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一)實施新的犯罪或者發現決定附條件不起訴以前還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訴的;

(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者考察機關有關附條件不起訴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盜竊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且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但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上述和解程式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9樓:戚廣利

盜竊是公訴案件,報案後公安局立案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所以,受害人不起訴檢察院起訴,法院依法判決。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未成年人金額較小的

盜竊罪2200元檢察院能否判決酌定不起訴,會不會影響事業單位工作

11樓:好心情站

不好判斷,因為盜竊罪除了數額標準外,還要根據其他情節作出綜合判斷,比如主動投案,全部退贓、退賠等。一般來說,2200元已經達到或者剛剛達到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司法解釋只規定一千元至三千元,具體多少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比如河南、北京規定盜竊罪的立案標準為2000元,上海規定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是1000元)。根據你的情況,如果主動投案、全部退贓退賠,可以不按照犯罪處理(當然可以免予起訴)。

如果沒有主動投案、退贓退賠等法定情節,司法實踐中對於達到立案標準的案件,檢察院很難做出不予起訴或者免予起訴決定。

如果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可以做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的判決。如果法院不是判處有期徒刑罰的,比如判處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單處罰金,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員身份可以保留(不給予開除處分),但要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附: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2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1次會議、202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3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執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二、根據《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

1、已滿16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三、《刑法修正案(八)》: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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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 刑罰在3年以下,認罪態度良好的話,可能會在1年左右,至於罰金這個得看當地的情況來定了。這個犯罪人主動退贓並主動投案只是在量刑上會有所幫助,並不會影響構成了 盜竊罪 的實際情況。退贓 投案都是可以從輕 減輕或免於處罰的條件,還要看是初犯 偶犯還是累犯,是否造成後果 如救災扶貧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