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房子能變更成大產權嗎,什麼情況下小產權房可以轉為大產權房

2022-01-14 06:22:55 字數 5056 閱讀 7836

1樓:華律網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也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而是由鄉**或村委會頒發,也叫「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習慣叫法。因為它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以,它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大產權房即「小產權房」的相對詞,也就是購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權證》,也有了《土地使用權證》。可以合法的進行二手房交易,其對房屋所佔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大產權房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完整的權利。

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鄉產權」「集體產權」,它並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說的再直白一些,「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房產。根據我國的土地政策,目前來看小產權房是無法轉換成大產權的。

2樓:金果

這種情況只有期待國家對於小產權房的政策改變了才可以出現。

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房」,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大、小產權房的爭議不在房屋所有權,而是土地使用權。對小產權的解釋主要有3種:

1、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乙個產權分割來的。

2、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3、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鄉產權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前兩個解釋的小產權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即可自由買賣,其法律規定較為明確。而第三個解釋的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3樓:找法網

目前小產權還無法變成大產權。只有通過國家行為。將集體所有土地轉成國有土地,才有可能變大產權。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或村頒發,亦稱「鄉產權房」。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小產權即是土地及房屋不是歸國家所有的大產權房,而是歸農村集體所有。按照國家規定城鎮戶口的人是不能購買農村集體所有房屋的(即宅基地)。現在一些在銷售的小產權房,所謂的房產證其實是由當地鄉鎮一級蓋章生效的,並不屬國家承認的,如果有糾紛,自然由地方**來解決。

所以是變不成國家承認的正規商品房的

5樓:娛樂這個feel倍爽兒

1、從我國對土地的管理理念與土地管理的價值取向來分析,短期內我國還不會放開集體土地的流轉。因此,小產權房屋向產權房的轉化還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同時,即便今後小產權房屋可以轉化為產權房,從現有的土地制度來看,購房人還會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如此一來購房人購買小產權房屋的費用也就與購買商品房相差無幾。

2、 小產權房的產生是違法的,因為它違背了城鄉土地規劃利用的總體布局,也違反了關於農地轉為城市建設用地的法律程式,所以它本身是不合法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官方解釋是不可以的。但是時間久了就說不好了。

什麼情況下小產權房可以轉為大產權房

7樓:金果

這種情況只有期待國家對於小產權房的政策改變了才可以出現。

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房」,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大、小產權房的爭議不在房屋所有權,而是土地使用權。對小產權的解釋主要有3種:

1、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乙個產權分割來的。

2、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3、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鄉產權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前兩個解釋的小產權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即可自由買賣,其法律規定較為明確。而第三個解釋的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8樓:浪子心丶

大產權房——全部產權。

根據***《關於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規定:凡按市場價購買的公房,購房者能夠擁有全部產權。市場價也就是住宅市場的行市**或牌價**。

國家和地方**不予壓低和抬高,隨行就市,任由買賣雙方商定,只要雙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場價購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擁有了住宅的各項支配權利,也就是擁有了房屋、住宅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在這裡,房屋的全部產權與房屋的所有權是等同的,只不過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

相對於「部分產權」而言,「全部產權」才有存在的意義。

小產權房——部分產權。

***《關於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職工購買公有住宅,在國家規定的住房面積內,可以按標準價**。職工購房後另外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但**要在購買5年以後才能進行,原售房的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關稅費後,按個人與單位或**各自所佔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從這裡可以看出部分產權和全部產權的一些區別。

部分產權與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在於,部分產權是強調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而對收益權和處分權的行使則限定在一定範圍之內。

從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來看,小產權房屋轉化為產權房還缺乏法律依據。而從我國對土地的管理理念與土地管理的價值取向來分析,短期內我國還不會放開集體土地的流轉。因此,小產權房屋向產權房的轉化還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

同時,即便今後小產權房屋可以轉化為產權房,從現有的土地制度來看,購房人還會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此一來購房人購買小產權房屋的費用也就與購買商品房相差無幾。

通過上面的介紹,相信您對小產權房和大產權房也有了初步了解。在實踐中,小產權房擁有的是部分產權,其買賣、流轉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所以您不是想買就可以買的。

對於小產權房是否可以轉化為真正意義上的產權房,現今還缺乏法律依據,就目前來看,我國還不會開放集體土地的流轉。

9樓:房產諮詢與服務

房產權本來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種定義,但由於我國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會上一些約定成俗的說法,對「大產權」和「小產權」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解釋。

第一種解釋: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乙個產權分割來的,相對講發展商的大,購房人的小。這種解釋對購房人分清買的什麼房沒有太大關係。

第二種解釋: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發證書的叫小產權。購房人要注意的是鄉鎮**發證書的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

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第三種解釋:買的房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對這個區別購房人可從合同第一條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確認。

房地產商提供的土地證明如果是通過「劃撥」得來,就是這裡說的「小產權」;如果是通過「出讓」或「轉讓」得來,就是這裡所說的「大產權」。

小產權任何時候都不能直接轉為大產權,除非土地性質傳送轉變,目前的政策法規決定了這樣的事情是不能發生的。

10樓:蝸牛淘房

小產權房是不可能轉為大產權房的

「小產權房」並不是乙個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目前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鄉產權」「集體產權」,它並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說的直白一些,「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

另一方面,在買房過程中界定大產權房與小產權房,最主要的標準是看房產所佔土地的**。如果是當地**劃撥或者轉讓的,屬於大產權(經濟適用房除外)。這類房產在建設之初就已經向國家繳納了相應的土地使用費用,個人在購買後,受到國家的認可,可以**、抵押。

而小產權房其土地是「集體所有制」,建設用地一般是鄉**集體所有,以鄉**的名義開發。這類房產只能由這個鄉的村民購買居住,不受國家承認。

11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這種情況只有期待國家對於小產權房的政策改變了才可以出現,而目前還看不到希望。

12樓:找法網

目前小產權還無法變成大產權。只有通過國家行為。將集體所有土地轉成國有土地,才有可能變大產權。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或村頒發,亦稱「鄉產權房」。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13樓:可耕地埠掠

小產權房產無法變成大產權房產,

「小產權房」並不是乙個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目前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鄉產權」「集體產權」,它並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說的再直白一些,「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

說得簡單一些,小產權房沒有「兩證」,或只有房產證而沒有土地證。所以不能上市交易。

大產權是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得合法權利

小產權房能買嗎,小產權房子值得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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