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收據上蓋收款專用章有效嗎,財務收據上蓋收款專用章有效嗎?還是應該蓋財務專用章

2022-01-14 03:12:18 字數 4215 閱讀 4660

1樓:匿名使用者

蓋收款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都有效。

收款收據只適用於非經營性的往來款項,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經營性的收入,必須開發票,不能開收款收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該規定沒有指明發票上具體應該加蓋單位財務印章還是發票專用章,只是指明應加蓋兩者之一.

綜上所述,在給客戶的票據上蓋財務專用章,還是發票專用章,或是在發票上加蓋本單位財務章的做法都是正確的。

2樓:簡單說保險

如題所述,是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收據必須由財務開出且所涉經濟內容不存在違法事項;一般,單位的財務收到款項應予開出收據,且收據必須加蓋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才有效,以證明單位收到款項;但是,如果非財務收到款項(或物件),那麼,所開出的收據則非財務經辦,此時,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則未必能起到法律效力,應根據具體情形加以分析判斷;收據上應該蓋的是財務專用章,公章用於文案以及公告、決議、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為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製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並經單位領導授權後使用,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於內部財務管理,但不得用於銀行結算。省財政廳為此還專門行文予以規範。

拓展資料:

1.會計中心對財務專用章的使用範圍嚴格限制,並採取與會計主管印章雙人分管、保險櫃另行存放等項措施,以確保印鑑安全。

2.單位開戶時的賬戶名稱為單位法定名稱,預留銀行印鑑為單位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和單位確定的財務負責人印章。其中財務專用章由會計中心核算部儲存,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印章由單位報賬員負責儲存,於每次報賬時對支票審核無誤後才蓋章。

銀行賬戶開設後,經單位審核同意並在開戶申請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單位銀行賬戶的使用,需中心與單位分別執存的三個印鑑加蓋齊全方為有效,否則銀行不予受理。

3.區別主體身份的作用。在法律行為主體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情況下,由於乙個組織體在物理上不能實施簽字行為,需要通過作為其代表人的自然人實施簽字或蓋章行為,法人的印章便起到乙個區別主體身份的作用。

財務收據上蓋收款專用章有效嗎?還是應該蓋財務專用章

3樓:匿名使用者

蓋收款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都有效。

收款收據只適用於非經營性的往來款項,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經營性的收入,必須開發票,不能開收款收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該規定沒有指明發票上具體應該加蓋單位財務印章還是發票專用章,只是指明應加蓋兩者之一.

綜上所述,在給客戶的票據上蓋財務專用章,還是發票專用章,或是在發票上加蓋本單位財務章的做法都是正確的。

4樓:歧平惠丹楓

你現在還沒有到工商、稅務上註冊,是不能刻工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因為這些章都是需要備案的,我記得備案得上公安局。

如果有備案的章的話,收據上蓋財務專用章就可以了,現金收訖是出納付款的證明,主要是針對會計來說的。

5樓:一中御用號

甲與乙訂立貨物訂購合同,合同第第三條:訂金一萬元正(以乙方實收金額為準)。收款收據為:

「茲收到甲xx貨物訂購合同定金現金人民幣十萬元整」,收款人:乙(簽名)。現乙長時間未執行合同義務,問甲是否能向乙要求返還二十萬元?

注:出現合同條款與收據「訂金」與「定金」差異的說明:合同條款由甲、乙雙方事先協商一致,但對「訂金」與「定金」的書面含義均不夠了解,且對金額也未最終確定,暫定為一萬元。

在甲方確認「定金」含義及甲、乙雙方確認訂金(定金)金額為十萬元後,甲在列印合同時未注意、未進行對原先擬定的合同底稿訂金條款進行更正,致出現不同。合同條款及定金收據由甲方列印,且列印在同一張紙張上。

在收據上蓋發票章,有沒有法律效力。

6樓:

收據上蓋發票章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在我國法律中有明文規定。發票是專用的,收據不能作為發票來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2023年12月12日***批准、2023年12月23日財政部令第6號發布 根據2023年12月20日《***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其中第六章第三十五條第六小節規定: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二)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資料的;

(三)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體程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儲存、報送開具發票的資料的;

(四)拆本使用發票的;

(五)擴大發票使用範圍的;

(六)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擴充套件資料:

「物業公司每個月都貼通告催我們交物業費,可為什麼從來不給我們開發票?」昨日,市民郭先生向記者反映,他交了物業費後向物業公司索要正規發票,卻只拿到了一張收據。

而自從去年12月入住所在小區後,他已經多次索要發票未果,物業公司方面也每次都以「只有收據沒有發票」為由拒絕開票。

昨日上午,家住市區麥地南路的郭先生來到物業管理處交物業費,總共114元,清點過錢數,物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填寫了一張收據交給了郭先生,而當郭先生向物業公司索要發票時,工作人員則以「我們這沒有發票,收據就是憑證,證明你已經交過物業費了」為由進行了解釋。

「收物業費時,我們提供給業主的都是機打收據,加蓋公司財務章,如果要開具發票,我們會告訴業主要繳納5%左右的稅。」

該工作人員認為,只開收據而不開發票應該不算是偷稅漏稅行為,因為物業公司根據各自收入和性質,每個月都會向稅務單位上繳營業稅或者淨額稅。

針對大部分物業公司在收取物業管理費時以收據代替發票的現狀,惠州市地稅局發票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收取物管費應主動向業主開具發票,如果沒有提供稅務發票,則涉嫌偷稅漏稅。

消費者在消費後向經營者索要發票既是對自身正當權益的維護,也是保護國家稅收的光榮行為,因此,業主交物業費時向物業公司索要發票是理所應當的。

如果市民向物業公司方索取發票未果,可憑收款收據(加蓋公章)向惠州市地方稅務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進行舉報。

同時,對於部分物業公司「提供發票需要額外加收5%的稅」的行為,惠州市物價局收費管理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物業公司在業主繳費後開具發票是應該的。

如果額外收取發票「稅點」,屬於亂收費行為,一旦物業公司拒絕提供正規發票或加錢開票,業主有權拒絕繳費,並向稅務和物價部門舉報。

7樓:霸燈

發票專用章不可以讓別人亂蓋的,會給自己惹來麻煩。別人可以用加蓋你飯店發票專用章的收據開餐飲費報銷,讓稅務局查出來後,會認定你公司偷逃稅,對你公司進行處罰,等等。總之,麻煩會很多,建議及時將這些收據收回作廢,以免給自己帶來隱患。

8樓:法律實務研究

1、收據就是收據,加蓋公章、發票章的,可以證明該單位收款的事實。

2、收據即使加蓋發票章,也不能作為報銷或者納稅的憑證,如需要報銷,可向該單位索取正式發票。拒不開具正式發票的,可以向當地稅務局投訴、舉報。

9樓:華榮華榮

收據上蓋發票章也是白條收據,如果對方用了這枚收據,稅務會追究這枚發票來至於**,也就是蓋章這家責任,情節嚴重,數額較大會執行1——5倍的罰款。

10樓:匿名使用者

在收據上蓋發票章,有法律效力。讓稅務局查出來後,會認定你公司偷逃稅,對你公司進行處罰0

11樓:南海珊瑚礁

發票是專用的,並且有編號,稅務局要看編號的。

12樓:哈哈親愛的

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為發票專用章僅僅是作為在稅務部門備案的專用印章,其使用範圍是嚴格限制的。也就是說,在印章管理人員的安排上,一般獨立於開票人、相關銷售人員即可,是無須專門的財務人員或公司的領導對發票專用章進行專項的管理的。

注意:發票專用章是在稅務局備案的開具發票的專用印章,是與發票開具的行為緊密相關的,其用途即證明發票開立的事項是公司行為。

收款收據是作為企業非經營性收入的票據,單位的款項收取是財務部門的責任範圍,加蓋的印章說明財務部門代表企業收取了收據註明的該筆款項。按照收款收據的管理規範,加蓋的應為財務章,說明財務部門對此筆款項收入的確認。

抵賬協議上可以蓋財務專用章嗎

1 抵賬協議上可以蓋財務專用章。但建議未取得發票時,有收款收據作依據。2 收據是企事業單位在經濟活動中使用的原始憑證,主要是指財政部門印製的蓋有財政票據監製章的的收付款憑證,用於行政事業性收入,即非應稅業務 3 內部收據是單位內部的自製憑據,用於單位內部發生的業務,如材料內部調撥 收取員工押金 退還...

求乙份財務會計主管在轉賬支票上蓋法人章沒注意金額導致多轉錢的檢討書加急叩謝

檢討書來 公司領導 因在轉賬支票上源蓋法人章bai沒注意金額導致多轉du錢。過程具體zhi細節自己寫 對此錯誤追dao悔莫及,定當盡力追回損失,並接受公司處罰。名字日期 本人因抄某日某時在某支票簽發蓋章時因工作中的疏忽和粗心大意導致公司 元錢款的損失,為此我深感內疚和痛悔!為了今後更好的工作我會牢記...

謝謝你。親,剩下的錢財務說因沒有查到收據一直追要怎麼辦?請問

這裡首先我們要明確乙個問題就是,當時你從財務拿出這筆錢是寫了借款單據的是不是?現在借款單據沒有了,那說明說明問題我是不是可以說根本就沒有借你這筆錢,或者說我已經還了這筆錢,借款單據財務已經給我了,而我由於跟財務之間不存在資金拆借了所以我把借款單據銷毀了,現在的問題就是要證明你從財務借了錢,而不是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