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的上訴期限如何計算,民事上訴期限怎麼計算

2022-01-04 15:28:25 字數 3876 閱讀 8063

1樓:南溪

一、民事案件上訴立案期限是多久?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上訴的案件,直接受理,也就是說此時並沒有乙個立案審查的期限。只要當事人是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的,就必須立案受理。

二、當事人行使上訴權,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審案件中的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判決其承擔民事責任的,也享有上訴權。

2、提起上訴的物件必須是依法允許上訴的判決或裁定。當事人不服並依法行使上訴權,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予以糾正的判決、裁定,稱上訴物件。能夠成為上訴物件的,只能是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包括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式或簡易程式作出的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不予受理、對管轄權異議、駁回起訴等未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

調解協議不能成為上訴物件。

3、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民事訴訟法規定,對判決提起上訴的期限為十五日,對裁定提起上訴的期限為十日,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算。

一審判決書和可以上訴的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雙方當事人的,上訴期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日起計算。過了法定期限,法律文書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再行使上訴權。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關於期限耽誤後,當事人申請順延,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的規定,是指人民法院應當審查當事人的申請是否有正當理由;並分別作出准予順延或不准順延的決定,而不是指具備順延期限條件的,仍可作出不許順延期限的決定。對上訴期限的計算還應當指出兩點:

(1)當事人一方在國內,一方在國外的案件,因法律規定的上訴期限不同,必須在雙方當事人上訴期限都屆滿後,判決才發生法律效力。法律規定,國內一方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上訴期限為十五日,國外一方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上訴期限為三十日。十五日屆滿,國內一方當事人未提出上訴,即喪失了上訴權,但法律文書尚未發生法律效力,只有國外一方當事人的上訴期限屆滿後,判決才生效。

(2)必要共同訴訟的上訴期限。應從最後收到判決書的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計算。因為共同訴訟人可能分散居住各地,收到判決書的時間也不同,這樣規定,有利於保護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權。

非必要的共同訴訟中,因各共同訴訟人可以獨立行使上訴權,其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之日起計算。

4、上訴必須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是當事人提起上訴的根據,沒有上訴狀就難以判明當事人是否行使上訴權和上訴請求的範圍,第二審人民法院也無從進行審理和裁判。

在宣告判決、裁定時,當事人上訴的口頭表示,不能代替上訴狀,但當事人已口頭表示上訴的,應當告知他們在法定上訴期限內書寫上訴狀,不要採取簡單的做法,等到上訴期滿以當事人沒有提出上訴處理。但當事人在人民法院告知後,未在法定上訴期間遞交上訴狀的,則視為未提出上訴。

上訴狀中欠缺的部分可告知上訴人補正,但不能以此為理由剝奪其上訴權。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如果當事人將上訴狀直接寄交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後的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當事人提起上訴,應依法交納訴訟費。訴訟費一般應在遞交上訴狀的同時交納。

上述四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上訴才能成立,才能引起第二審程式的發生。當事人已提出上訴的案件,第一審判決、裁定不發生效力。但對第一審人民法院所作的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的裁定效力不發生影響,仍應執行。

2樓:愛理說法

對於裁定上訴期限是10日以內,對於判決上訴期限是15日以內。

3樓:甕淑琴鈄風

院的裁判送達後次日起算。當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從各自的起算日開始;必要共同訴訟中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應以最後乙個收到裁判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來計算;普通的共同訴訟中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限的計算,與一般訴訟中上訴期限的計算方法相同。

民事上訴期限怎麼計算?

4樓:

15天上訴期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開始算。最後期限是12月24日,包括週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明確規定: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 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5樓:cccc煙火

判決日起是2023年12月9日, 那麼最後期限是是2023年12月9日。週末的時間包含在內。

法律規定主要有以下幾種計算方法: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時開始計算。

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計算。

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後經檢查確診並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6樓:愛理說法

對於裁定上訴期限是10日以內,對於判決上訴期限是15日以內。

7樓:笨貓多隻

上訴期限從第一審人民法院的裁判送達後次日起算。當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從各自的起算日開始;必要共同訴訟中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應以最後乙個收到裁判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來計算;普通的共同訴訟中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限的計算,與一般訴訟中上訴期限的計算方法相同。

8樓:孫勝亮律師

應當從你收到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15天。如你2023年12月9日收到判決書,那麼,到2023年12月24日(最後期限)上訴期滿。週末的時間計算在內。

如果最後一天是節假日,可以順延一天。但有些法院是從收到判決書的當日起算,為穩妥起見,建議你提前幾天上訴。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只能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民事訴訟上訴期限中遇節假日怎樣算

10樓:魚要糧

可以順延到節後第一天。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

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第八十三條,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十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期限之內的,不影響計算,到期日在節假日之中的某一天的,順延至節假日後工作日第一天為期限的到期日

12樓:匿名使用者

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節假日指法定節假日,比如星期日、國慶節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內部規定的放假或者休息日不在此限。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比如,期間本應在10月1日屆滿,但10月1日、2日為法定國慶假日,那麼10月3日為期間屆滿日。

節假日如果不在期間的最後一日,而在期間的中間的,仍應計算在期間之內。比如,期間以10月3日為屆滿日,雖然中間有國慶節,但計算期間並不扣除10月1日、2日,仍以10月3日為屆滿日。

13樓:豫

順延至節後第乙個工作日

民事訴訟法對上訴的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這一規定,上訴必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 必須是原案件的當事人提起上訴 必須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期限內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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