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2021-12-25 08:13:44 字數 4119 閱讀 7667

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案件舉證時需注意:

(一)當事人自然情況的證據:

1、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登記書、復婚證;

2、有**人的,其**人身份的證明和**事項、許可權、期限、形式的委託書。

(二)當事人婚姻基礎方面的證據:

1、婚前相識、相戀經過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紹人等的證言;

2、有關物品、信件;

3、包辦、買賣婚姻的證人證言;

4、婚後情況自述、鄰居、知情人證言。

5、其他可以證明婚姻基礎的證據。

(三)證明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且無和好可能的證據:

1、草率結婚,婚後仍未建立感情的陳述及相關知情人證人證言;

2、一方暴力侵犯另一方的證據及有關人員的證言;

3、證明一方婚前採取隱瞞情況等手段騙取婚的證據;

4、人民法院對一方的重婚認定法律文書,或一方被判長期徒刑的判決書;

5、一方有不忠實另一方或具有賭博、酗酒等惡習的證據

6、公安機關對一方失蹤的證明,人民法院對一方失蹤的判決書;

7、縣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的診斷書;

8、雙方婚後長期分居的證明;

9、其它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

(四)證明夫妻財產的相關證據:

1、雙方各自財產的**證據,財產取得時有關證人證言;

2、共同生活期間取得財產(如房屋產權等)的證據;

3、取得債權的證據

4、個人債務及家庭債務的證據。(夫妻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並各自承擔所負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如果發生糾紛,夫妻一方中認為是其中一人的單獨債務的,舉證責任由主張的一方負擔。

)(五)證明撫養子女能力的相關證據:

1、雙方的經濟收入證明;

2、雙方教育水平的證明和生活環境優劣的證明及其他參考情況;

(六)女方懷孕期間或分娩後一年內男方起訴離婚的證據應具備以下規格:

1、通姦懷孕;

2、淫亂或**懷孕;

3、非法與他人姘居或重婚懷孕;

4、分娩後一年內下落不明的證明。

(七)對判決不准離婚或調解和好的,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離婚的必須具備下列規格: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無法**的醫院證明;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判決書;

3、被告與他人通姦或淫亂、**,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或有關人員的證言、被告的陳述。

(八)其它原因的證明。

2樓:北京的劉律師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

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乙份,發給對方乙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式,**前不組織你們調解,**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3樓:021婚姻律師

您好。針對離婚問題,您需要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4樓:劉大來律師

這要看你主張了哪些事實。 一般就是要證明對方的過錯以及財產的多少,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條件和不利事實。

5樓:戚曉然

感情破裂的證據,共同財產的證據,有孩子的話,有利於撫養孩子的證據

6樓:乜懋任玉蘭

易軼律師解答:您好,很高興能幫你回答關於離婚證據有哪些,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相關的問題。離婚證據根據證明的物件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外遇過錯證據(錄音、錄影、**等)

2、賭博證據吸毒證據

3、共有財產證據

4、家庭暴力證據

5、重婚證據

6、影響夫妻感情的其他證據

除提供一般證明、證據外,離婚糾紛還須按照訴訟請求內容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1、婚姻關係的證明(結婚證、戶籍簿或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

2、婚後感情、離婚原因的事實或證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3、子女情況的證明,即:子女姓名、性別、出身年月、生活狀況等,婚生、非婚生繼子女或養子女的說明和有關證明;

4、財產、經濟狀訴的證明,即財產性質,**、發票、清單及債權債務憑證,有儲蓄的,應提供數額、帳號、戶名、存入日期、種類、銀行存摺持有人等證明材料,或能起證明作用的其他有關材料。如財產轉移,應作說明和提出證據,包括原、被告的經濟狀況及其證明;

5、住房的性質(公房、私房、聯建公助房等)、戶名、面積、間數、常住人口等情況。

6、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還應有其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

當事人只要根據以上分類收集離婚證據,在訴訟過程中對己方是非常有利的。但是這證據的收集要保證其合法性。建議還是請乙個婚姻家庭方面比較專業的律師幫助你。

沒有法律基礎的人自己來蒐集這些證據還是由一定難度的。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案件舉證時需注意:

(一)當事人自然情況的證據:

1、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登記書、復婚證;

2、有**人的,其**人身份的證明和**事項、許可權、期限、形式的委託書。

(二)當事人婚姻基礎方面的證據:

1、婚前相識、相戀經過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紹人等的證言;

2、有關物品、信件;

3、包辦、買賣婚姻的證人證言;

4、婚後情況自述、鄰居、知情人證言。

5、其他可以證明婚姻基礎的證據。

(三)證明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且無和好可能的證據:

1、草率結婚,婚後仍未建立感情的陳述及相關知情人證人證言;

2、一方暴力侵犯另一方的證據及有關人員的證言;

3、證明一方婚前採取隱瞞情況等手段騙取婚的證據;

4、人民法院對一方的重婚認定法律文書,或一方被判長期徒刑的判決書;

5、一方有不忠實另一方或具有賭博、酗酒等惡習的證據

6、公安機關對一方失蹤的證明,人民法院對一方失蹤的判決書;

7、縣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的診斷書;

8、雙方婚後長期分居的證明;

9、其它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

(四)證明夫妻財產的相關證據:

1、雙方各自財產的**證據,財產取得時有關證人證言;

2、共同生活期間取得財產(如房屋產權等)的證據;

3、取得債權的證據

4、個人債務及家庭債務的證據。(夫妻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並各自承擔所負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如果發生糾紛,夫妻一方中認為是其中一人的單獨債務的,舉證責任由主張的一方負擔。

)(五)證明撫養子女能力的相關證據:

1、雙方的經濟收入證明;

2、雙方教育水平的證明和生活環境優劣的證明及其他參考情況;

(六)女方懷孕期間或分娩後一年內男方起訴離婚的證據應具備以下規格:

1、通姦懷孕;

2、淫亂或**懷孕;

3、非法與他人姘居或重婚懷孕;

4、分娩後一年內下落不明的證明。

(七)對判決不准離婚或調解和好的,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離婚的必須具備下列規格: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無法**的醫院證明;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判決書;

3、被告與他人通姦或淫亂、**,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或有關人員的證言、被告的陳述。

(八)其它原因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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