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和逮捕有什麼區別啊,拘留和逮捕的區別

2021-12-22 08:32:26 字數 5150 閱讀 6824

1樓:京師周潔律師

(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照刑事訴訟法而非刑罰所採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拘留是依照治安處罰條例採取的處罰辦法。司法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也是一種刑罰,其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2)適用物件不同

刑事拘留的物件是違反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分子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公共安全拘留的物件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未構成犯罪的。司法拘留的物件是當事人、訴訟程式的其他參與人或者是發生擾亂民事或行政訴訟秩序的案件的局外人。

(3)目的和結果不同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新國家及其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和刑事拘留的結果,一般是逮捕、拘留刑事拘留時間可以轉化為支付。公安拘留的目的是懲罰和教育違法分子。公共安全拘留期是教育懲罰的終結。

司法拘留的目的是懲罰對法律秩序的損害,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與判決無關,如果被拘留的人承認錯誤,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擴充套件資料:

刑事拘留的具體適用是: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而採用的強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採用的強制方法。明確它們之間的區別,避免混淆,在司法實踐中是十分必要的。

2樓:戚廣利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在看守所羈押兩個月時間。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3樓:匿名使用者

逮捕與拘留的區別:適用物件和條件不同,批准和決定機關不同,羈押期限不同。 拘留包括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治安拘留是指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司法拘留指在民事、行政訴訟或法院執行過程中,對妨害訴訟活動(如:作偽證、衝擊法庭、妨害證人作證、隱匿轉移被查封、扣押的財產、阻礙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逃避執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決定,屬於強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

若後被無罪釋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逮捕是犯罪嫌疑人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逮捕一般由檢察院或者法院作出。

被刑事拘留的人一旦被批准逮捕,一般就要上法庭接受審判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本質上倒真沒有多少區別,都是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

只是在運用中的作用有不同之處,逮捕人是件嚴肅的事情,它的條件也是相當的高,當行為人尚不夠逮捕條件,而又情況緊急必須對其行為加以限止的情況下,逮捕就無能為力了,拘留就是專門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而產生的,相對逮捕而言拘留的條件要低的多,老刑訴訟法規定是「罪該逮捕情況緊急」,就夠了拘留的條件了,而逮捕的條件確嚴的離譜,叫「犯罪實事基本查清。」現在刑拘的條件更是要低些而又更加具體。

還得說明刑拘不是逮捕的必經階段,如果情況不緊急的就不用先行拘留再轉逮捕,而可以根據查清的事實徑行逮捕。

5樓:豬豬女孩舞會

逮捕是什麼意思,拘留和逮捕的區別有哪些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行政拘留,則是一種行政處罰,刑事拘留與逮捕均為刑事強制措施,刑事拘留為逮捕的前置階段,在刑事拘留期間,查明犯罪事實,有可能處刑罰的,才會逮捕。

7樓:匿名使用者

1、拘留跟逮捕都是刑事強制措施,但是是兩種不同的強制措施,都是為了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不具有懲罰性,他們抓你是怕你跑或者幹其他可能影響日後起訴你的事情。2、拘留最長37天,逮捕可以無限期,但一般是兩個月。3、執行機關都是公安局,但是決定機關有不同。

拘留呢只有偵查機關和檢查機關可以(法院的拘留不是這個拘留是司法拘留),逮捕檢查院批准和決定,法院只能決定。

8樓:匿名使用者

拘留是公安局說的算,逮捕是檢察院說的算。

拘留和逮捕的區別

9樓:華律網

刑拘是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二者區別如下: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採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行政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採取的,具有處罰性質。

2、適用物件不同:刑事拘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4、適用目的不同:

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懲罰一般的行政違法者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機關。

10樓:低調額低調額

(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而採用的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處罰。治安拘留是依據《治安處罰條例》採用的一種處罰辦法。司法拘留是強制措施,同時也兼有處罰性質,它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2)適用物件不同

刑事拘留的物件是觸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物件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司法拘留的物件是實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訴訟秩序行為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或案外人。

(3)羈押的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羈押法定期限為3~7日,最長不超過30日。治安拘留的羈押期限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擴充套件資料

刑事拘留的具體適用是: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而採用的強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採用的強制方法。明確它們之間的區別,避免混淆,在司法實踐中是十分必要的。

11樓:豬豬女孩舞會

逮捕是什麼意思,拘留和逮捕的區別有哪些

12樓:向濤

這個區別就大啊,拘留只是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一定的時間,但是逮捕就不是呢,這個事沒得時間期限的。

13樓:

呵呵呵呵:拘留形式上有三種: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三.刑事拘留:

拘留一般是指在一定時間內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手段(通常不超過15天,可以延長得批)。

逮捕是指::①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②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③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害性。因此在一定時間內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手段。

呵呵呵呵,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14樓:匿名使用者

逮捕是國家司法機關所採取的、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

這一規定要求逮捕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15樓:

先行拘留的物件: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逮捕的物件: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

拘留和逮捕有何區別,拘留和逮捕有什麼區別啊?

拘留包括治安拘留 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是指對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司法拘留指在民事 行政訴訟或法院執行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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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有什麼區別嗎,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有什麼區別??

刑拘是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二者區別如下 1 法律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 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採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 行政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採取的,具有處罰性質。2 適用物件不同 刑事拘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