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參加事業單位的政審但未入職,現在想報名考其他單位考試是屬於已就職人員還是無工作單位人員

2021-12-19 04:58:26 字數 3982 閱讀 8025

1樓:山東中公

事業單位政審通過了就不能再去報考其他事業單位了。因為政審結束就意味著單位本年度找人已結束且成功;人事檔案如果已經交了說明已是其單位正式員工,雖然還沒到崗位,但這個編制已經被佔下了。

政審指政治審查。政審工作一般應由基層黨組織負責進行。在進行這項工作時,可以派黨員前去調查,也可以發函請有關單位的黨組織協助調查。

有些政審工作,由於情況特殊,也可以由上級黨組織負責進行。政審的內容和範圍,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應有不同的要求。當前發展黨員進行政審的主要內容應是:

入黨人本人的政治歷史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的情況,對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重大歷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現等。

2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研究生?不是已經考過了嗎?

另外上面的回答有誤,政審結束並不意味著招錄工作結束,有些單位政審的時候會有調檔,而真正錄用要等上級主管部門的錄用檔案發下來才算,在這段時間,考生不算入職該單位。

3樓:意假晴真

你這種情況應該是待業,你考上的事業單位還沒有正式入職你不算有工作只是有工作方向。你可以報考非全日制的研究生這樣工作和學業兩者都可以兼顧到。

4樓:匿名使用者

好不容易考上事業單位還是去工作吧 研究生讀個在職的 到時候考試好像只考兩科

事業單位政審通過了沒正式上班還可以報考其他事業單位嗎?

5樓:勇士何安安

事業單位政審通過了就不能再去報考其他事業單位了。因為政審結束就意味著單位本年度找人已結束且成功;人事檔案交了說明已是其單位正式員工,雖然還沒到崗位,但這個編制已經被佔下了。

政審指政治審查。政審工作一般應由基層黨組織負責進行。在進行這項工作時,可以派黨員前去調查,也可以發函請有關單位的黨組織協助調查。

有些政審工作,由於情況特殊,也可以由上級黨組織負責進行。政審的內容和範圍,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應有不同的要求。當前發展黨員進行政審的主要內容應是:

入黨人本人的政治歷史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的情況,對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重大歷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現等。

6樓:匿名使用者

政審之後一般一周左右就會公示的。

倒是可以報考,但是有必要麼?你是今年考的第乙個單位a,雖然沒上班,但是今年內應該會叫你去報到上班的。

假如你現在報考單位b,現在都還沒報名,然後還要經過面試、體檢、政審等各個環節,你能保證最後的報道上班時間就一定比a單位早嗎?

你有把握一定能考上嗎?

就算能進面試,到你面試的時間,假如a單位還沒叫你上班,你是把檔案要回來還是不要呢?要回來就意味著放棄錄用,萬一b單位考不上怎麼辦?你就雞飛蛋打了。

不把檔案要回來的話,b單位面試資格審查問你檔案存放位址,要你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你又沒辦法了。

不要這山望著那山高了,乙隻燉在鍋裡的母雞勝過一群天上飛的天鵝。

假如你對自己超有信心的,那就現在就和單位a說吧,就說你不去了,叫他把檔案還給你。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了。因為政審結束就意味著單位本年度找人已結束且成功;人事檔案交了說明你已是其單位正式員工,雖然你還沒到崗位,但這個編制你已經佔下了。如果這時候你不去了,單位無法再找人代替你。

只有在面試結束政審未通過情況下,單位才可以遞補錄取。你現在去要檔案也能要回來,但是你給單位在用人上造成了損失,單位肯定會備註的。3年之內你無權參加事業單位、公****,考上了也不會錄取。

再等等吧。一般10月1之後就上班了。上班還要很久這句話本身就不符合事業單位用人制度,應該拖得時間不會太長。

退一步說,你現在就是能考也沒必勝的把握,何苦放棄現在的勝利成果呢。只要你資格沒問題,體檢、政審都過了,去上班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奉勸你一句,人事上的事情沒小事,一定要沉住氣。

以後進了單位這種事經常發生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是考不了了。政審都過了,你就只能等著上班了,不能報考別的了

已經通過乙個事業單位的面試,體檢等,但還未報到,能否參加另外乙個事業單位的考試?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了,只要沒有辦理入職手續,你始終是沒有得到工作保障的。可以多看一下中國人才**等**的職場顧問,多學學求職知識。

10樓:雲南中公專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在編在職事業單位人員已考到另外乙個單位,但未得到現單位同意,這個可以通過辭職入職另外單位嗎?

11樓:濤聲海韻

在編在職事業單位人員,已經考到另外乙個單位,但未得到現單位同意,可以通過辭職入職另外單位,但是要提前三十天書面申請。

如果員工提前乙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而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2樓:念忘秋天

看當地的規定 這個沒有一定的說法 是當地自己規定

我參加了乙個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的考試,馬上就要政審了。我已經從單位離職了,事業單位政審還會去我單位調

13樓:蒼洱白子

首先,你辭職,那麼要去勞動局辦理失業證,把檔案存放到戶籍地人事局。

其次,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不能偽造,因為勞動局那裡有備份的,一查就知道真假的。

14樓:晗小妞說娛樂

這種情況肯定是對你有影響的,政審就是要政審你的資料提交情況,是否是真實的?如果原單位本來就沒有同意你去報考,你偽造了這個證明材料,政審那邊很可能就不會通過,這是乙個誠信的問題,政審一般會實地考察或者會聯絡原單位來了解你的情況,你當時如果報名提供了你單位的具體情況,政審肯定是會省這一點的。

如果你跟原單位關係一鬧的比較僵的話,建議你還是得回去跟原單位說明一下情況吧,只有原單位的領導出面說確實是同意你報考的話,那麼你的認識可能才會過哦,不然的話很惱火

我已經考上事業單位,政審檔案這些都已經交過去了。但是接下來還有更好的有編制的工作也馬上要面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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