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別人的錢,但我現在沒有錢還,那個人要起訴我,那麼我會受

2021-08-01 01:49:21 字數 5638 閱讀 6981

1樓:

即使敗訴,也只會承擔償還欠款義務。不會被量刑承擔責任的。

2樓:四哥有法說

1、欠錢不還,對方起訴到法院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依法查詢、執行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和存款等。

2、債務人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會被司法拘留,嚴重的會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如果債務人確實沒有能力歸還,不會進行司法拘留、判刑的。

3、《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樓:制己制理

不會有什麼制裁 最多就是判你還錢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民法規定普通訴訟時效為2年,有兩種情況。

1、欠條規定了具體的還款日期。

這種情況下,從到期日次日起開始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

2、欠條沒有具體規定還款日期。

這種情況下,從開具欠條之次日起開始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

他起訴你沒有什麼好處,也就是強迫你還,如果你實在沒有現金,他可以申請把你的固定資產財產保全。如果你不還,那些固定資產到期就會歸他了。

建議兩人協商具體日期和還款方式。如若不行,法庭上見對他來說沒有多大好處。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那個人借錢有沒有說到怎麼時候還呢?

6樓:杯茶品人生

不會受什麼制裁,最多你只是敗訴而已.法院會根據借條的真實與否作出判決.

1,如果借條是真實的,會判你按照借條上約定的款項在規定期限內還清.

2,如果借條是假的,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你勝訴.

3,如果要證明借條是假的,需要你提出相應的證據,通常為筆跡的真偽鑑定,但很麻煩,需要提出申請,付鑑定費,但是否批准要由法院認定.

4,寫借條時是否有證明人或其他人員在場,如果有可得到“證人證言”,(對你有利的證據)。

5,借2萬寫2萬6,你也夠可以的,下次寫借條最好要一式兩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請問我借別人的錢,又借給另外一個人了另外一個人沒還給我,我又沒錢還我借的人,這個人起訴我了我能起訴

7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1、你是可以起訴另一人的。

2、你向別人借錢,你又借給另一人,這是兩個法律關係。出借方有權要求你還錢,你將錢款另借給他人的,不能作為不還錢的理由,所以,出借方是有權起訴你的。

3、而你將錢款借給他人,對方不還錢的,你也是有權起訴對方的。

4、如果你們三人能協商一致的,可以讓出借方直接向另一人索要錢款。

我現在沒有錢還銀行貸款他要向法院起訴我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

8樓:徭念雲

首先,個人貸款不還會給您的信用記錄抹黑。不良信用記錄會成為您下次貸款的“絆腳石”,而且,到期不還款,銀行還是會按照每天的利息來計算,拖的越久,利息越高,如果您有餘錢的話,還是規規矩矩按期還款,這樣以後需要貸款也會更加容易。

逾期後,銀行會先發簡訊提示借款人還款,或者會有銀行工作人員打**催款,如若再不還,將會有銀行工作人員上門催收。

相信很多朋友都會按時還款的,但是如果這樣的情況下,借款人還是不還款的話,銀行就會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假設你辦理的抵押貸款,那麼你的抵押物有可能面臨拍賣。拍賣的錢先用於償還剩餘本息、訴訟費、律師費等各種費用,如果還有剩餘金額,則將如數返還給借款人。

這個流程少說也要等個三個月之久,才能將資產兌現成現錢,在此期間,借款人可以籌集資金,贏得資產爭奪戰,用資金的歸位讓貸款機構撤訴。

有人就說了,我不抵押,看銀行能拿我怎麼辦?信用貸款跟抵押貸款是一樣的,如果借款人沒有抵押物,則需要用個人名下資產償還借款。

所以,申請貸款的朋友,還是老老實實按照相關規定按時足額還款,正所謂“好借好還再借不難”,貸款也一樣。

不還貸款對於普通人來說會導致罰息、留下不良信用記錄,也會對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9樓:胡小抽

如果你真的有欠銀行貸款沒有還的話,銀行起訴後法院會判決你在一定的時間內付清欠款,到期你還是沒有還的話,銀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你也可以要求與銀行進行協商。

10樓:咎靜晨

如果金額比較大,會有刑事責任。但是不要相信銀行以外的人。以免被騙

我因為欠人家錢被起訴,現在的問題不是我不願意還她錢,而是我現在沒有償還能力。法院一般會怎麼判?

11樓:

欠錢被起訴,卻沒有償還能力。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和你協商之後給予裁決,例如抵押不動產償還,尋找責任連帶人償還等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債務人在借款時與債權人簽訂借款合同或協議,借款到期後,債務人應按照約定依法履行還款義務,對於欠款不還的債務人,債權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

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的幾種後果。

1.以後可能有還款能力的,債務人應分期償還。

這種情況是說,債務人暫時無法償還欠款,但是債務人通過以後的工作或其他行為能夠慢慢償還欠款。債權人和債務人可以經雙方協商,雙方無法協商的,可以由法院進行判決,根據債務人的實際情況,重新簽訂分期償還債務的協議書等。

2.失去還款能力的,就債務人現有財產進行償還。

此種是指債務人目前沒有償還債務的可能性,且債務人已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確實不可能再有憑藉其自身努力而增加財產的可能,那麼法院在執行時只能就債務人現有的財產講行償壞。

3.惡意不還的,債務人應承擔刑事責任。

為了打擊惡意不還款的債務人,我國專門制定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旦發現債務人明明有還款能力卻拒不執行的,那麼法院將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12樓:博愛傑傑

想辦法還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13樓:

會拘留你,你應該先給對方打成協議,分批分期還,別讓對方起訴你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沒有償還能力可以協商掙錢之後慢慢還款。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會判決讓你還錢。如果對我的解答還算滿意,請採納答案並給好評吧,有什麼法律問題還可以進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諮詢,您的肯定是對我的最大鼓勵!

16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根據雙方之間的證據以及訴訟請求和答辯意見作出判決

17樓:退休人二

那要看你的償還能力,如你是單身,又沒車沒房,官司贏了也沒辦法,只有等你有錢後再還。

18樓:魔芋咖哩飯

用你的固定資產抵押,比如房子車子

19樓:匿名使用者

綜合案情判,是否應該還,和是否有能力還,是兩碼事。

我借了別人十萬塊錢,對方把我起訴了,法院也判了。昨天執行局的人找我了要我還錢可現在我沒有該怎麼辦? 50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被執行人確沒有財產的,法院會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再恢復執行。同時你會被錄入到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成為“老賴”。

21樓:匿名使用者

到最後可能會變成刑事案件,要判刑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好借好還,不要拖到現在這樣子,多難為情

欠別人十萬塊錢快一年了可是沒錢還現在人家要去起訴我法院會怎麼判?當時借的是高利貸可欠條沒有寫,

23樓:嶽輝律師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24樓:

首先高利貸是不合法的。你當時借錢沒有書面上的協議或者說當時沒有第三方證人在場,是不構成借貸的。

25樓:在百花洲彈奏月光曲的白狼

沒事 別怕 讓他起訴好了 何況沒借條。我欠高利貸一百多萬也沒事

26樓:匿名使用者

有轉賬憑據的話,法院一般會支援,利息的話按2分計算

27樓:郭楚凝

你這是做死的節奏啊…… 高利貸啊……高利貸…… 這你也敢……

28樓:抗靜楓

如果是朋友不還,那太不地道了,會混不下去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證據法院也無法定罪…

30樓:朱雀陛下

沒錢條法院不一定受理案件

我借了別人的錢又把這錢借給了其他人現在別人還不了我,我就還不了他,借錢是三分的利息他要起訴我,我是

31樓:心浮氣躁

首先這兩者在法抄律上不會有直接關襲系。因為你在這裡面的關係應該不是一個作為一箇中間人關係。你是分別與兩個人,發生了兩筆的債務關係。

其次這兩次借款都是屬於債主與債務人的關係,只不過,你在這兩個債務關係裡分別充當了債主與債務人的身份。

我的建議是,首先與你的債主進行協商,因為你應該與你的債主屬於親近的關係,首先與他進行溝通,表明你確實想還錢的想法和舉動。其次呢,如果你們兩人之間有欠條的話那就在欠條上補充上還款日期並且支付對方利息,這樣對方會對你產生一定的信任。最後,如果實在不行,就和對方簽訂分期還款的協議,分12期或者6期,在一年或半年之內還清(這個可以自己去協商處理)。

注意談判的語氣和態度。而且更要注意最好不要和你的債主說3分利的事,這樣對方會有損失感。對談判有反作用。

可以說借個家人或者朋友了。

實際上你的3分利的借款與別人起訴你的關係並不大,你們一定要有字據說明。給你的債務人一個最後還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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