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和小車在路口相撞責任會怎麼劃分

2021-07-25 21:16:20 字數 4392 閱讀 7919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如果摩托車無證駕駛,那麼摩托車承擔主要責任;

(二)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在路口,那麼另外一方很可能次責。

(三)如果小車和你都在同一個車道,因為摩托車瘦小,這裡就要看誰能證明對方超車。(事實誰超車無所謂)看誰能證明。誰超車誰全責。

(四)小車輪子有沒有壓線,如果他的輪子壓線,他全責。

(五)如果他輪子沒有壓線,那麼肯定你的車把超過車道線。摩托車屬於越線行駛,摩托車全責。

(六)如果不好確認責任,那麼就根據交警制定的責任認定書進行劃分責任。

2樓:府楣青

理論上,將摩托車換成汽車,如果對方駕駛員無證駕駛,又沒有避讓主路車輛,肯定是對方全責。但是中國國情是要和諧,所以小車很可能被劃分為有主要責任,摩托車次要責任,因為摩托車肯定沒有保險,而小車有。

3樓:匿名使用者

馬上報警。事故科按過錯大小定責。認定書拿到後損失方起訴責任方和對方保險公司

4樓:

1#輔路應該讓行主路,如果主路車不是特別快都是輔路全責。還有一點就是無牌無證可能影響這個案子的責任劃分或者另案處理

5樓:童話太子

答: 摩托車和小車在路口相撞b負主要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嚴格按交規來講的話,從岔路口出來的車輛,需要停車或減速注意觀察後通行,另外轉彎要避讓直行。那麼也就是說摩托車要承擔主要責任。

為什麼不是摩托車承擔全部責任?因為交規上也有規定,在通過路口或岔道口時應減速慢行。所以小轎車要承擔次要責任。

摩托車和小轎車相撞,責任怎麼劃分?

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首先說明,這是我個人觀點,不代表群眾意見我個人認為,雖然雙方都有責任但摩托車車主佔的責任比較大,從你敘述的過程來看最主要的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摩托車手續不齊全,沒有行駛證件,第二個,摩托車超速行駛。

但是即使這樣也得考慮當時是在什麼條件下相撞的,比如是否是交通崗,是否存在紅綠燈問題,以及所在城市或劃分割槽域是否禁摩問題,還有就是是否存在酒後問題。

個人看來,如果存在交通訊號燈,汽車闖紅燈左轉彎外加下道行駛就會佔的責任比較大一點,但即使這樣責任認定書下來摩托車也不會佔太大便宜,但是汽車駕駛人要是酒後駕車的話,一切都好說了,汽車駕駛人責任佔大多數..

希望可以幫到您..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小車和摩托車相撞首先拍照記錄認定事故責任,檢視雙方車輛及駕駛員的所有證件是否符合上路要求,再根據責任判斷事故責任方。

9樓:匿名使用者

小車正常左轉,左轉燈為綠燈,摩托車(加油的)橫穿斑馬線,怎麼定責。

摩托車和轎車在十字路口相撞,責任劃分問題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訊號燈的路口,應尊循主幹優先通行。主次不分的,應讓右邊無車的車輛先行。搞懂這二條,就不難確定那方責任了。

小汽車和摩托車相撞,責任怎麼劃分?

11樓:

小汽車和摩托車相撞,責任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劃分的,如果對方涉嫌酒後駕駛,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對方漫天要價的可以讓公安部門進行調解,如不服調解的可以直接走司法程式。車輛在發生事故後會進行鑑定,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可以領會車輛。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小車和摩托車相撞首先拍照記錄認定事故責任,檢視雙方車輛及駕駛員的所有證件是否符合上路要求,再根據責任判斷事故責任方。

13樓:廣航浚736湘

既然報了交警,責任認定自然會有分曉。因為報了保險,對於漫天要價那保險公司也不會答應。走正規程式,對方無證照駕駛摩托車更佔不到便宜。

交通事故處理有一套程式而且需要時間,本人可以去交警隊過問,人和車子都需要耐心等待。

14樓:煙雲逸客

你也是夠了,對方酒駕你還有什麼好說的,直接報警走保險。還替對方隱瞞酒駕事實!到時候讓你賠錢的時候就知道哭了!

小轎車與無牌無照的摩托車在一十字路口相撞,交警應該怎樣劃分事故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1、誰在主道上?2、有無訊號燈?3、無牌無照的摩托車只與交警部門有關係,與小轎車沒有關係。

16樓:汪雲彪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交警出具的為主,不知道現場情況,不好出主意。

摩托車和小車相撞誰責任大

17樓:中顧法律網

每當我們開車走在路上時,總能看到路上有一些減速慢行,注意安全等等的安全標識,這些都是為了我們的出行安全考慮,但是交通事故還是時常發生,而對於如何處理交通事故中雙方責任,國家也有明確規定,那麼當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摩托車與小車相撞,摩托車撞小車誰的責任呢?

一、摩托車撞小車誰的責任?

(一)如果摩托車無證駕駛,那麼摩托車承擔主要責任;

(二)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在路口,那麼另外一方很可能次責。

(三)如果小車和你都在同一個車道,因為摩托車瘦小,這裡就要看誰能證明對方超車。(事實誰超車無所謂)看誰能證明。誰超車誰全責。

(四)小車輪子有沒有壓線,如果他的輪子壓線,他全責。

(五)如果他輪子沒有壓線,那麼肯定你的車把超過車道線。摩托車屬於越線行駛,摩托車全責。

(六)如果不好確認責任,那麼就根據交警制定的責任認定書進行劃分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構成的條件

(一)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必須有一方使用車輛(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而對另一方當事人的範圍並無要求。另一方可以是與交通活動相關的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為目的,但其活動或者行為與交通有緊密聯絡的其他人。

(二)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範圍內。根據第119條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例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具有一定公眾通行的場所。

除此之外的地方發生的車輛事故,不能稱之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門接到當事人的報案後,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定,對該事故作出事故認定,並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雙方的賠償標準也可參照交通事故相關法律法規及解釋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

(三)若事故屬於交通事故,則必須有一方的車輛是正處於行進狀態,否則不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

(四)事故當事人對於事故的發生在主觀上處於過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至少有一方在開車或者行人行進過程中存在過錯行為、造成一定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後果,否則不構成交通事故。

三、責任劃分標準

(一)負主要責任的情形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髮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不管是開什麼車,都要有安全意識和交通意識,出了交通事故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千萬不可為了逃避責任而肇事逃逸,這樣不僅要負責還要賠償損失。

18樓:

如果沒有訊號燈並是撞在小車左側,應該是摩托車主責,小車負次要責任。

摩托車和轎車在路口相撞,責任劃分問題

曲雪曼穆波 沒有訊號燈的路口,應尊循主幹優先通行。主次不分的,應讓右邊無車的車輛先行。搞懂這二條,就不難確定那方責任了。十字路口兩車相撞怎樣劃分責任? 先看路口有無讓行類的標誌,沒標誌的話越野車全責。依據是安全條例52條內第2項 第五十容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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