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豫不決的時候應該怎麼做,當一個人在猶豫不決時應該怎麼做?

2021-07-07 01:32:28 字數 5555 閱讀 1362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人一生中要面臨無數次的選擇,許多人幾乎在每一次選擇中都會猶豫不決,特別是在做出一個重要選擇時,更是十分艱難,甚至是痛苦的。因為既然有選擇,就必然有放棄,有時會為割捨不下的放棄而遺憾、後悔,成為一道籠罩在心頭的陰影長時間揮之不去。

我一個朋友的孩子在高考選報專業時遇到了困難,直到填報志願結束的最後一刻才匆忙做出決定,此後一直在懷疑自己的選擇是否正確。現在孩子已經大學畢業而且發展的很好,按說他應該慶幸當初的選擇了,實際上他也認為這個選擇是不錯的,但偶爾還是禁不住說:“如果選擇了另一個專業或許會更好。

”我說,那只是“或許”,包含著許多不確定因素,可是現在已經證明了你當初選擇的正確性,你還有什麼可遺憾的呢?聽了我的話,他說:“你說得對,我現在也這麼看。

”從此再沒有提過這件事。孩子的可塑性是非常強的,現在的表現與以後的發展並不能等同看待,同時影響選擇的外部因素很多很複雜,這些因素會隨時變化,即使我們認為選擇是正確的,但我們很難說過了若干時間此選擇一定優於彼選擇,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選擇都無法再來一次,後悔是毫無用處的。所以最好的辦法是採取這種態度:

選擇前認真分析,選擇後決不後悔。

在我們家,孩子的事大都由他們自己做決定,我們提供儘可能全面的準確的背景資料,我告訴他們一個非常簡單的選擇原則:一、以51%作為選擇標準;二、選擇了就不要後悔。假定一件事屬於非此即彼的二者擇一的選擇,而且兩者選擇幾乎有著相同的吸引力,這種選擇無疑是困難的。

按照上述原則,對兩個選擇物件進行分析,如果其中一個有51%的選擇理由,就應該毫不猶豫的選擇它,這就是所謂的51%原則。 選擇了一個,就意味著放棄了另一個,就意味著失去了49%。有得必有失,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這時你必須承認這個現實,49%已經變成了零,不必再為它費心思,而應當全力以赴地去籌劃如何把51%儘快地轉化成100%。

我還給女兒設計了一個簡單的“決策模型”:把各種影響決策的重要因素一一列出來,然後根據經驗或個人偏好,按照重要程度給每一個因素加上一個權重,也就是給出一個係數,再根據分析分別給兩個物件一個分值,權重乘以分值就是被選物件在這個因素上的得分。把各種因素的得分加起來,就得到兩個備選物件的總得分,總分高者自然就是最後的選擇。

這個模型還可以進一步完善,比如說,可以按照權重大小或按照得分高低的順序重新排列各個因素等。當然,使用這個模型未必真能對正確選擇有什麼幫助,但可以作為一種心理安慰,“你看,我的選擇是有‘理論’依據的!”我當時告訴女兒這個模型,只是當做一個遊戲而已。

這個原則對於女兒作出重要選擇有一定的幫助,比如是否下決心在家自學;高中是否找一所外地學校;報考人大還是北大等問題,都似乎是一種兩難的選擇,但按照上述原則問題就變得非常簡單了。不能保證用這個原則作出的決定一定是最佳的,實際上也不可能有一個準確的評判標準來證明某個方案最佳,但習慣了這種思考方式,既可以避免猶豫不決,又能夠在作出重要決定後得到心理上的平衡。在用這個原則進行選擇時還有一個“眼光”問題。

比如我在決定要對女兒採取自然教育的方法時就有一個現時和長遠的問題,從短期和區域性(僅從考試成績的角度)看也許應試教育的方法更為有效,但從孩子的全面提高和長遠發展考慮,自然教育無疑更加可取。但對於一些日常小事,則不必牛刀宰雞,儘可以隨你高興了。比如拿十快錢買一頂帽子還是買一副手套都無關大局,只要你自己滿意就行。

據說印度人在兜裡的錢僅夠吃一頓飯或看一場電影時,他會毫不猶豫的決定餓著肚子去看電影,誰能說他的決定不對呢?

既要善於選擇,還要學會放棄,這在經濟學中叫做機會成本。經濟學中,把作出一個選擇或決策時所放棄的東西稱為這一決策的機會成本,在k.e.

凱斯和r.c.費爾合著的《經濟學原理》一書中對機會成本作出了以下描述:

“產生機會成本的原因在於,資源是稀缺的(有限的)。比如時間問題,一天只有24小時。我們必須在此約束一下生活。

“看電影的機會成本是如果你用同樣多的錢和時間所能夠做的其他事情的價值;大學教育的部分成本是你從事全日制工作所能得到的收入;假使你的鄰居今天要修剪他的草坪,他就沒有時間帶孩子去動物園,而這正是修剪草坪的機會成本;比爾和科琳(書中假想的兩個飛機失事中倖存的駕駛員,他們落在一個荒島上)會偶爾決定休息一下,躺在海灘上享受陽光,在某種意義上這一收益是免費的,他們不必為這一優惠支付貨幣。然而實際上,它具有機會成本,躺在陽光下意味著花費時間,否則時間可以用來做其他的事情。在制定日常決策中,考慮一下機會成本有時是有益的。

”我們在作出任何選擇時都必須花費機會成本,利用51%原則,也許可以使你獲得的價值至少不低於機會成本的價值。

在實際生活中所碰到的事情往往是非常複雜的或者是“模糊”的,而且通常不可能用準確的數字來表示,所以這裡所說的51%並非真的要計算出一個準確的數字,而只是提供一個思考問題的方法。當你要作出一個決定時,通過判斷明確了哪個方案“好一些”就可以毫不猶豫地作出選擇。通過這樣的思考方法的鍛鍊,可以使孩子遇到問題時不會優柔寡斷、拖泥帶水,而逐漸養成簡潔明快、善於決斷的良好思維品質。

至於專家們所熱衷的“數學模型”,則另當別論了。

(此為轉貼)

2樓:各處綻放的花朵

有些東西或者有些事有些人,當人們擁有它的時候不懂得好好的珍惜它,愛護它,一旦失去了才感覺到它存在的珍貴和利用的價值,可是一切再後悔已經無法挽回了。

當一個人在猶豫不決時應該怎麼做?

3樓:胡像貓

在猶豫不決時可以應用下面幾個方法:

1、設立標準,然後給你的選項打分。

這個做法有個名字,叫90%法則。當你評估每一個選項時,把最重要的決定標準找出來,然後從0到100,給這個選項打分。如果得分率低於90%,那就自動把評分降為0,並且堅決淘汰它。

因為一旦選擇標準太寬,要選的選項就太多了,就會受到很多幹擾。

2、如果不是百分百地確定,寧可不做。

例如一家專門做傢俱的公司,他們唯一的產品,是一種萬用置物櫃系統。他們這麼做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有一個很獨特的標準,而這種萬用置物櫃系統,是唯一達到這個標準的產品,其他達不到這個標準的產品,他們堅決不做。

3、用最低標準和極端標準來檢驗決定。

比如,你有了一個工作機會,卻不是自己想要的;有人找你幫忙,你願意做,但是沒有報酬。遇到機會的時候,第一步,把機會記下來。第二步,寫下三條“最低標準”。

第三步,寫下三條“理想的標準”,或者是“極端的標準”,你要做的事情也必須滿足這三條標準。

那些猶猶豫豫的事,當開始跨出第一步時,前進就變得簡單了。人生苦短,別留遺憾,做自己人生的主人。

人生總要面臨無數次的抉擇,但請遵從自己的內心,畢竟一輩子不長,多為自己考慮,按自己的心意生活,做自己人生的主人。堅定自己所選擇的,忘記那些放棄的,有主見的人面對抉擇本就不是選擇題,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面對選擇只是更堅定了人生的方向。請記住“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人一生中要面臨無數次的選擇,許多人幾乎在每一次選擇中都會猶豫不決,特別是在做出一個重要選擇時,更是十分艱難,甚至是痛苦的。因為既然有選擇,就必然有放棄,有時會為割捨不下的放棄而遺憾、後悔,成為一道籠罩在心頭的陰影長時間揮之不去。

我一個朋友的孩子在高考選報專業時遇到了困難,直到填報志願結束的最後一刻才匆忙做出決定,此後一直在懷疑自己的選擇是否正確。現在孩子已經大學畢業而且發展的很好,按說他應該慶幸當初的選擇了,實際上他也認為這個選擇是不錯的,但偶爾還是禁不住說:“如果選擇了另一個專業或許會更好。

”我說,那只是“或許”,包含著許多不確定因素,可是現在已經證明了你當初選擇的正確性,你還有什麼可遺憾的呢?聽了我的話,他說:“你說得對,我現在也這麼看。

”從此再沒有提過這件事。孩子的可塑性是非常強的,現在的表現與以後的發展並不能等同看待,同時影響選擇的外部因素很多很複雜,這些因素會隨時變化,即使我們認為選擇是正確的,但我們很難說過了若干時間此選擇一定優於彼選擇,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選擇都無法再來一次,後悔是毫無用處的。所以最好的辦法是採取這種態度:

選擇前認真分析,選擇後決不後悔。

在我們家,孩子的事大都由他們自己做決定,我們提供儘可能全面的準確的背景資料,我告訴他們一個非常簡單的選擇原則:

一、以51%作為選擇標準;

二、選擇了就不要後悔。假定一件事屬於非此即彼的二者擇一的選擇,而且兩者選擇幾乎有著相同的吸引力,這種選擇無疑是困難的。按照上述原則,對兩個選擇物件進行分析,如果其中一個有51%的選擇理由,就應該毫不猶豫的選擇它,這就是所謂的51%原則。

選擇了一個,就意味著放棄了另一個,就意味著失去了49%。有得必有失,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這時你必須承認這個現實,49%已經變成了零,不必再為它費心思,而應當全力以赴地去籌劃如何把51%儘快地轉化成100%。

我還給女兒設計了一個簡單的“決策模型”:把各種影響決策的重要因素一一列出來,然後根據經驗或個人偏好,按照重要程度給每一個因素加上一個權重,也就是給出一個係數,再根據分析分別給兩個物件一個分值,權重乘以分值就是被選物件在這個因素上的得分。把各種因素的得分加起來,就得到兩個備選物件的總得分,總分高者自然就是最後的選擇。

這個模型還可以進一步完善,比如說,可以按照權重大小或按照得分高低的順序重新排列各個因素等。當然,使用這個模型未必真能對正確選擇有什麼幫助,但可以作為一種心理安慰,“你看,我的選擇是有‘理論’依據的!”我當時告訴女兒這個模型,只是當做一個遊戲而已。

這個原則對於女兒作出重要選擇有一定的幫助,比如是否下決心在家自學;高中是否找一所外地學校;報考人大還是北大等問題,都似乎是一種兩難的選擇,但按照上述原則問題就變得非常簡單了。不能保證用這個原則作出的決定一定是最佳的,實際上也不可能有一個準確的評判標準來證明某個方案最佳,但習慣了這種思考方式,既可以避免猶豫不決,又能夠在作出重要決定後得到心理上的平衡。在用這個原則進行選擇時還有一個“眼光”問題。

比如我在決定要對女兒採取自然教育的方法時就有一個現時和長遠的問題,從短期和區域性(僅從考試成績的角度)看也許應試教育的方法更為有效,但從孩子的全面提高和長遠發展考慮,自然教育無疑更加可取。但對於一些日常小事,則不必牛刀宰雞,儘可以隨你高興了。比如拿十快錢買一頂帽子還是買一副手套都無關大局,只要你自己滿意就行。

據說印度人在兜裡的錢僅夠吃一頓飯或看一場電影時,他會毫不猶豫的決定餓著肚子去看電影,誰能說他的決定不對呢?

既要善於選擇,還要學會放棄,這在經濟學中叫做機會成本。經濟學中,把作出一個選擇或決策時所放棄的東西稱為這一決策的機會成本,在k.e.

凱斯和r.c.費爾合著的《經濟學原理》一書中對機會成本作出了以下描述:

“產生機會成本的原因在於,資源是稀缺的(有限的)。比如時間問題,一天只有24小時。我們必須在此約束一下生活。

“看電影的機會成本是如果你用同樣多的錢和時間所能夠做的其他事情的價值;大學教育的部分成本是你從事全日制工作所能得到的收入;假使你的鄰居今天要修剪他的草坪,他就沒有時間帶孩子去動物園,而這正是修剪草坪的機會成本;比爾和科琳(書中假想的兩個飛機失事中倖存的駕駛員,他們落在一個荒島上)會偶爾決定休息一下,躺在海灘上享受陽光,在某種意義上這一收益是免費的,他們不必為這一優惠支付貨幣。然而實際上,它具有機會成本,躺在陽光下意味著花費時間,否則時間可以用來做其他的事情。在制定日常決策中,考慮一下機會成本有時是有益的。

”我們在作出任何選擇時都必須花費機會成本,利用51%原則,也許可以使你獲得的價值至少不低於機會成本的價值。

在實際生活中所碰到的事情往往是非常複雜的或者是“模糊”的,而且通常不可能用準確的數字來表示,所以這裡所說的51%並非真的要計算出一個準確的數字,而只是提供一個思考問題的方法。當你要作出一個決定時,通過判斷明確了哪個方案“好一些”就可以毫不猶豫地作出選擇。通過這樣的思考方法的鍛鍊,可以使孩子遇到問題時不會優柔寡斷、拖泥帶水,而逐漸養成簡潔明快、善於決斷的良好思維品質。

至於專家們所熱衷的“數學模型”,則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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