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沒借條沒證據,報警有用嗎

2021-06-28 13:24:02 字數 5404 閱讀 9258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借錢不還,**不會立案處理。

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而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錢不還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不會立案處理。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

欠款不還,不屬於警察管理範圍,警察不能處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產,可能會構成詐騙罪,這時候可以報警處理。對於絕大多數借款案件,不能報警處理,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也可以發律師函,主張自己的權利。

2樓:匿名使用者

沒用,經濟糾紛公安機關不會受理。

可以蒐集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錄音、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

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影印件,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後,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於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受理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時間**審理。適用普通程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准可以延長,並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並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樓:匿名使用者

他如果口頭認賬,就可以讓他還錢,不認賬就難些了,要請專家出馬

4樓:寒豆小姐

沒用的!即使有借條,**一般也不受理!

5樓:冰巧

沒有用,什麼都要有證據,空口無憑。

借錢不還的人找不到了。沒有借條。可以報案不

6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1、沒有借條,將難以證明借款的事實。

2、讓對方寫借條或還款計劃或者承諾書。

3、借款不還,屬於經濟糾紛,不屬於公安管轄。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不屬於**管轄的範疇,債權人報警後。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

債權人如果沒有證明借貸關係合法有效的證據,應當儘量多的蒐集證據。

且共同指向債務人欠債權人錢的客觀事實。

債權人在蒐集到足夠合法有效的證據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釋出支付令。

維護己方債權的合法權益。

7樓:雪璧康興騰

蒐集其他能夠證明借款事實的證據,及時到法院起訴。

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借款交付的證據(銀行轉賬記錄等)、瞭解借款情況的證人證言、就借款進行磋商或者形成合意的通話錄音或簡訊都可以作為證據,這些證據形成證據鏈時與借條有同樣的證明作用。

8樓:皆有可能

借錢不還,找不到人也應當及時向法院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借錢不還,沒有借條能報警或起訴嗎

9樓:g買了否冷

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但報警沒用。欠款不還是經濟糾紛案,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報警了警察也不會管。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借貸期滿後,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不能礙於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時催款。

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出借人可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等,這樣訴訟時效就可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

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在借款期滿後的2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依法催收,否則就視為放棄債權,法律不予保護。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十四條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10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1、沒有借條,將難以證明借款的事實。

2、讓對方寫借條或還款計劃或者承諾書。

3、借款不還,屬於經濟糾紛,不屬於公安管轄。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不屬於**管轄的範疇,債權人報警後。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

債權人如果沒有證明借貸關係合法有效的證據,應當儘量多的蒐集證據。

且共同指向債務人欠債權人錢的客觀事實。

債權人在蒐集到足夠合法有效的證據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釋出支付令。

維護己方債權的合法權益。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借錢不還,**不會立案處理。

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而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錢不還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不會立案處理。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

欠款不還,不屬於警察管理範圍,警察不能處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產,可能會構成詐騙罪,這時候可以報警處理。對於絕大多數借款案件,不能報警處理,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也可以發律師函,主張自己的權利。

12樓:匿名使用者

欠款不還是經濟糾紛案,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報警了警察也不會管。

你要蒐集和保留真實的證據,你沒有借條,可以有其他證據,比如還款協議、銀行轉賬回單、當時借款在場的見證人等,經多次催討無效的話,就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兩年內向法院起訴處理。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話,法院可能都不支援你的主張了。

如果欠款人**關機、簡訊不復、跑路了、玩失蹤了,也要依法起訴。這樣可以中斷訴訟時效,法院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缺席判決,等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申請執行。

13樓:知心

沒有憑據,就無法申訴和報警。

借錢不還,但是沒借條,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借條的情況下,要想辦法取得雙方存在借款關係的其他證據,然後去法院起訴。

借條是非常重要的債權憑證,屬於書證,在很多情況下是借款關係存在的直接證據,但是借條不是證明借款關係的唯一證據。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銀行轉賬記錄、通話錄音、往來簡訊的內容、證人證言等證據形成證據鏈來證實借款關係存在。

借錢不還侵害的是債權人的財產權利,《民法通則》第108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15樓:戚廣利

1、你說的辦法也是一個辦法,不是這樣就顯得很笨,並且效果不一定好。

2、你找到債務人,你首先要讓他還款,如果他能夠還你款就最好。如果不能還款,他說沒有款,你可以讓他還一部分,然後讓他寫一個還款計劃,在限定時間還完。與此同時,你都要錄音,這樣你就有證據了。

如果到期還不還,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當然,還有一個辦法,如果服裝店有四千元的東西,你也可以抵債。

16樓:不是沒事幹

你好,你當時借錢給他的時候有沒有旁證? 有沒有他承認借你錢或者承諾還錢的簡訊或通話記錄,如果沒有,那麼很遺憾,你只有認栽了。

這是民事上的借貸糾紛案件,公安機關不會受理的

17樓:吾愛破解

【編者按】

在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可能向別人借錢或借錢給別人,借錢寫借條這是通常做法。但是,能夠張口借錢的人基本上都是關係比較好的親戚朋友,好多的人礙於情面,借錢再讓寫個字據實在是說不出口,也就沒有寫借條。這不,現在出事了!

等該還錢了,對方卻賴著不還(有的乾脆不承認)!這可怎麼辦?

【證據規則】

沒有借條,想要回錢,關鍵是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讓我們學習一下相關民事證據規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三條規定:

“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於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並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本條規定確定了我國民事訴訟中的“優勢證據規則”。

借貸雙方對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係各持一詞。如果一方提供的證據證明民間借貸關係成立的可能性明顯大於另一方提供的證據證明存在其他法律關係的可能性,則可以運用優勢證據規則認定原告主張的民間借貸關係成立並據以裁判。因此,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只要我們能夠提供出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初步證據,如果借款人不能提供足夠充分的證據用來否認借貸關係的發生,那麼,法官支援主張存在借貸關係的一方訴訟請求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收集證據】

【啟示】

好多的案例告訴我們,借錢一定要寫借條。古人云:親兄弟明算賬,先小人後君子。

現實生活中,關係很好的親戚朋友因經濟糾紛導致兩人關係疏遠,甚至鬧上法庭的案例比比皆是。早知如今,何必當初!如果能夠早些時候寫下借條,也不至於鬧到這種地步。

借錢寫下借條,減少以後的糾紛,不僅僅可以保護自身利益,也能讓親朋好友之間的親情和友誼保持長久。不然,可能不僅失去金錢,還將失去親情和友誼。

18樓:ps休閒時刻

一、你的提問,只是一個假設,你的朋友還沒有說不給你錢呢。

二、你的朋友借你的價值4000元的東西不還,這已經是幾年前的事了,從法律上,已經失去了法律時效。

三。在你還不知道對方是否賴賬的情況下,你可以暫時採取既不失朋友的友情,而多長著一個心眼的方法:

1、悄悄地帶一個錄音機,去拜訪你的朋友,不要直接提要錢的事,旁敲側擊地提起那個東西的事兒,巧妙地交談,以獲取他欠你一筆錢的證據。

2、也許他原來是遇到困難沒有還你,也許現在他會還你的。

3、當他沒有你錢的意思時,你下次再去跟他要,如果他不認賬,你就可以憑你錄取的證據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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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蒐集借款的證據,否則即使起訴,勝負難以預料,比如錄音證據證明這筆轉賬是借款,對方也在錄音中承認。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證據,否則該款項的性質不能確定。只要對方在欠條上有他的字跡或者章,一般情況下是沒有問題的。建議帶上轉帳記錄 匯款憑證等相關書面材料,諮詢援助律師 欠錢不還沒有借條,只有銀行記錄可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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