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得到工傷賠償,離職後還會有就業補助金嗎

2021-06-05 09:17:20 字數 1638 閱讀 3747

1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工傷職工在領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之後,可以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以及工作情況選擇辭職,也可以選擇繼續留在用人單位工作。

2.工傷職工無論是否離職,都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2樓:寧靜致遠

應該有的。請問你已得到的工傷賠償是兩筆一次性補助金嗎?

工傷辭職後又到原單位上班再辭職可追討工傷再就業補助金嗎?

3樓:baby無知的螞蟻

工傷員工辭職時如果有傷殘者,可要求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果沒有傷殘就沒有。如果單位未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在員工離職後再次入職並不影響員工索取賠償的權利。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對應金額的賠償金,但是勞動仲裁的時效性為一年,在員工第一次離職距今超過一年後是無法通過勞動仲裁進行索賠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樓:什麼都不想

可以的。 就業補助金就是在離職或合同期滿後發放的

5樓:空白支票

不行!補助金只有乙份

工傷辭職後單位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的賠付有時間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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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是不是要離職才有的賠,工傷賠償當時沒有辭職,可不可以等到以後想辭職了在要求賠償後面兩個一次

你好,不是的,繼續在職的,有一次性傷殘賠償金,如果決定離職會多兩項,即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滿意,希望你能採納 並給予評價 需要法律幫助,我願意助你一臂之力。 功宜珈藍 為你的服務單位工作中所受的傷都可以申報工傷,但是能不能報工傷看你在單位的地位和人際關係了!對人而言吧! 差不多先...

離職對工傷賠償有影響嗎,請問工傷沒賠償之前自己辭職對賠償有影響嗎?

對賠償沒有影響,因為工傷保險待遇只與傷者個人工資 傷殘等級以及所在地的工傷保險政策法規有關,與勞動者離職時間無關。但是,對於勞動者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的流程可能會帶來麻煩,因為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都需要用人單位的密切配合,過早離職對於以後與公司的關係有影響,最後可能會影響到傷者職工申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