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無血緣關係的兄妹能結婚嗎

2021-05-02 12:45:31 字數 3406 閱讀 6445

1樓:華律網

首先給大家引入乙個法律概念,擬制血親,也就是這裡提到的無血緣關係的兄妹關係就是典型的擬制血親。法律規定的兩種禁止結婚的情形(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自西周以來,出於倫理和生理兩方面的考慮,我國便禁止同姓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說法。

事實上,各國法律也都在一定範圍內禁止血親結婚。因為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後代,而沒有血緣親屬關係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優良的後代。(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發現新的不宜結婚的病種,故《婚姻法》沒有規定什麼是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只規定為「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具體由行政法規或有關部門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不過登記的話會很麻煩,而且會有很多異樣的眼光

3樓:消極or積極

和我差不多呀,我和我妹就有想結婚的衝動,但是已經不可能了,生活圈不一樣經歷的也不一樣,多出去看看或許你會改變現在的想法

4樓:姚詩邰書桃

按道理說你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可以結婚,不會對下一代有什麼影響,也不違背道德。只是這種關係結婚的真是很少的,一般人都不會認同的。有時還要顧及一些鄰居,親戚及朋友人們看法的,你自己考慮清楚吧。

再婚家庭,兄妹無血緣關係,可以結婚嗎?

5樓:華律網

首先給大家引入乙個法律概念,擬制血親,也就是這裡提到的無血緣關係的兄妹關係就是典型的擬制血親。法律規定的兩種禁止結婚的情形(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自西周以來,出於倫理和生理兩方面的考慮,我國便禁止同姓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說法。

事實上,各國法律也都在一定範圍內禁止血親結婚。因為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後代,而沒有血緣親屬關係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優良的後代。(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發現新的不宜結婚的病種,故《婚姻法》沒有規定什麼是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只規定為「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具體由行政法規或有關部門規定。

6樓:筱興

可以的,因為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沒關任何法律障礙

再婚家庭,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不能結婚嗎?

8樓:偽wower帝

沒有,這完全就是道德綁架,沒有血緣關係,都是半路夫妻,雙方子女相愛就不允許?要是有這個奇葩的法律那才叫奇怪!難道不認識的2家人,父母結婚了,雙方子女互相有好感就不能結婚,那麼如果父母再次離婚,這對子女是否可以結婚?

本來就不是一家人也沒有血緣關係,就是一張紙決定組成了乙個家庭而已。那麼離婚就應該可以結婚了吧!因為沒結婚時是2家人,所以其子女可以結婚。

又因為父母結婚導致所以子女不能結婚,兩家人變成1家人。故原本就是2家人,所以父母再次離婚,雙方子女就可以結婚,那麼雙方子女結婚後。雙方子女的父母復婚難道法律會不允許?

無非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怕別人說三道四,完全沒必要這樣理會他人的看法,因為這根本就不是道德倫理問題。再說一遍本身這2家人就沒有血緣關係。

9樓:xiao彭

規定只要沒有血緣關係,不是近親的情況下都是可以結婚的,不過鑑於同乙個屋簷下相處的,本來就是一家人,這會讓父母比較尷尬,其他親戚會說話,在住的地方影響不太好。

所以不提倡這樣婚姻。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中學課本裡是這樣說的:直系血親和旁系三代以內血親,以及患有醫學上不適合結婚的人,不適宜結婚。我這兩天也在看家的n次方,也在琢麼這個問題,也許真是像1樓說的,不是不能,是不提倡……

1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23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第二章 結 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12樓:老後生

沒有血緣關係,可以結婚。而且,財產不會外流,好事!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規定,是不提倡。

14樓:貧道乃儒家沙彌

再婚夫妻的子女形成了擬制血親,在法律層面不允許結婚

15樓:天天1看

能結婚的,因為她們沒有血緣關係的,

16樓:濮陽興林

沒有血緣關係,按婚姻法,只要符合條件,可以結婚。

17樓:匿名使用者

再婚家庭子女結婚應該可以結婚只要是沒有血緣關係。

求一本再婚家庭的兄妹戀

18樓:愛錢的皮皮

《當時已惘然》,應該是你要找的~很不錯的一部**啊

19樓:旋轉123木馬

《珊瑚海戀人》吧,我看過,蠻感人的

當你甘心情願地做乙隻珊瑚蟲,誰又會是你的那片貝殼海?在這個童話般空靈的世界裡,出身豪門明楓與小苴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一場變故後,小苴成為了楓的姐姐,楓的家族也被居心叵測的人佔據。楓只好離開小苴,遠赴國外,而小苴也成了不談感情,只要婚姻的以陌的未婚妻。

五年後,楓功成名就,帶著女友羅湘君回國。。。。。

沒有血緣關係的兄妹可以結婚嗎,沒有血緣關係的兄妹能結婚嗎

首先給大家引入乙個法律概念,擬制血親,也就是這裡提到的無血緣關回系的兄妹關係就答是典型的擬制血親。法律規定的兩種禁止結婚的情形 1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自西周以來,出於倫理和生理兩方面的考慮,我國便禁止同姓為婚,有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的說法。事實上,各國法律也都在一定範圍內禁止血親結婚。...

求助!這樣的血緣關係能結婚嗎,沒有血緣關係的兄妹能結婚嗎

可以的 他們的外公的父親是兄弟 一代他們的外公是堂兄弟 一代他們外公的女兒是隔一代的堂表姐妹 一代他和她之間是隔兩代的堂表哥妹 一代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禁止近婚,現在他們已經在三代以外了,如果從法律上來說是可以結婚的。不過從血緣來說,始終屬於接近近親關係,血緣有些相近,日後的愛情結晶有可能不是非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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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遺傳病來說是指5代以內,有遺傳病的機率,即便有血緣關係5代以後就沒事了,像你們雖然沒血緣關係可以結婚但是名譽可能會收到相應影響 葉子木木的忠飯 如果女方是男方姐姐 或妹妹 的法律上的養女或繼女,也就是說如果男方的女性同輩親屬的戶口和女方在法律上具有母女關係,原則上是不可以的。除了以上這種情況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