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合夥開公司他投資七成我投三成但他讓我做法人,只佔公司股

2021-04-22 14:08:58 字數 4192 閱讀 7260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主要與淨利潤有關,和心理平衡點相關!

跟朋友合夥開公司,資金我三他七法人是我,負責技術,他負責管理,我佔公司百分之四十股份他佔六十合理嗎

2樓:常年收玉公尺

這個要看你們關係如何了,

關係好的話你佔10的技術股就可以了

要是一般的話最好爭取到20

3樓:01拯救

算合理。 別計較那麼多 要不然不一心 公司容易倒 先把公司做起來再說

我和朋友合夥開辦公司他是法人佔七十股份,我佔三十股份,利潤怎麼分配,我有權監督公司的運營和財務狀況

4樓:默默勿聞

你有30%的股權,就證明你是這個公司的股東,你當然有權利監督公司的運營,但是如果你們之間,另約定,你只分利,不管公司運營的話,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5樓:編外工程師

利潤也是37分,你有權監督管理

6樓:一戰到底

掙一百塊 你有三十 他有七十

和別人合夥開店,我佔股份百分之六十他佔百分之四十,他經營我們分紅利各百分之五十,開業後支出各投入百

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朋友,直接想法分了,賺了必分,賠了就扣,沒公德心。不信你看,久了沒你好處!

8樓:華香紫菜包飯

和他溝通訂規章制度!你這事跟難辦

9樓:吉他π_π三部曲

都是朋友不好說出口,那就兩人擺一桌借酒講話把事攤明白

10樓:匿名使用者

拆了,分店,唯一的辦法

11樓:手機使用者

我也是合夥的,你們是做什麼的

和朋友合夥開公司,利潤和股份怎麼分配比較好?

12樓:匿名使用者

1 既然出資是一來

人一半,而主要日常管自理也是你bai,理所當然在分配上應該du是一人一半

zhi才對。你的想法不對,與

dao朋友合夥是人合,你雖然在利潤分配上不是很看重,但心上卻感到很不舒服,這是潛在的隱患,你必須與朋友在合作之前講清楚。朋友歸朋友,做生意歸做做生意,有的時候你把別人當朋友,別人未必把你當真正的朋友,在他的眼裡,可能也是你的真正感覺,他認為你就是給他打工的,這種感覺你必須在合作之初就向他說明,否則你越往後作這種感覺就會越強烈,如果小店賺錢還可以掩蓋這種隱患,如果不賺錢的話,矛盾就會一觸即發。

2 誰做法定代表人可以協商的。

3 再找乙個第三人的想法也是可以的,只怕你這樣提出來,你的朋友又有許多想法,合夥不一定會持續下去的。

4 做公司與做朋友一定要分開,二者不可混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你們兩**東的話copy,誰來做法人確實很重要,按你所陳訴的情況我覺得你做法人比較合適,因為你在店與管理店的機會比較多,對於時時的決策佔了先機,然後你們兩個人的合夥協議上也要註明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品牌以後的歸屬問題等等都要詳細標明,這對於你個人的長期發展是有好處的,另外我個人覺得你也可以通過做這個店也可以學習對方的長處,把整體的公司運做熟悉好,這對於你以後的發展也至關重要!以上觀點僅供參考。

14樓:hijack愛學習

投資金額如果是一樣多的,應該是利潤對半分比較合適吧。然後工資或者獎金可以根據後期實際店鋪的貢獻來分配。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可以協商爭

取一些管理和決策權利,因為他對於本行業不是很熟悉,股份版可以各佔一半;二:如果你想

權幹出自己的事業,自己做法人當然最好,如果發展良好,將來可以讓朋友退股或者另尋合作方式;三:公司不大,財務也不是太複雜,沒有必要再多乙個人來分享你不大的蛋糕。以上是本人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16樓:匿名使用者

1 既然出資是

來一人一半,而主要日常管

自理也是你,理所當然在分配上應該是一人一半才對。你的想法不對,與朋友合夥是人合,你雖然在利潤分配上不是很看重,但心上卻感到很不舒服,這是潛在的隱患,你必須與朋友在合作之前講清楚。朋友歸朋友,做生意歸做做生意,有的時候你把別人當朋友,別人未必把你當真正的朋友,在他的眼裡,可能也是你的真正感覺,他認為你就是給他打工的,這種感覺你必須在合作之初就向他說明,否則你越往後作這種感覺就會越強烈,如果小店賺錢還可以掩蓋這種隱患,如果不賺錢的話,矛盾就會一觸即發。

2 誰做法定代表人可以協商的。

3 再找乙個第三人的想法也是可以的,只怕你這樣提出來,你的朋友又有許多想法,合夥不一定會持續下去的。

4 做公司與做朋友一定要分開,二者不可混同。

17樓:匿名使用者

合夥創業遲bai早是要散夥的 發展du

好了要zhi分 不好要散

如果dao是發展好了 做大專了 想分的時候當初沒約定股屬份怎麼分的話 一般是按最初投資的比利算的既然樓主錢是一人一半 股份就該一人一半

至於說你朋友懂不懂專業我告訴你無所謂 因為你朋友是跑業務的 其實他的身份在企業前期比你重要多了 多少企業都是跑業務跑出來的 先給別人當業務員 等經手的客戶多了 自己出去抓一灘 每個企業基本都是從跑業務開始的 這裡只能說你跟你朋友同樣重要 缺了誰都不行

既然分工上同樣重要 就必須從投資上劃分 還是那句話 一人一半

跟朋友合夥開公司我方佔49%股份。他方佔 51%。我方是法人。請問這中間有什麼厲害關係嗎?公司誰說了算?

18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代表人是代抄表法人襲來處理公司事情的,因為法人他是個機構,必須有具體的人來作為其代表來行使其權利承擔其義務。乙個公司,不是某個人說了算,現代公司制度是要求設立董事會、股東會的,你可以參考《公司法》具體規定就知道公司的權利設定了,但有一點,誰占有股份多,誰勢必在公司的決策上占有優勢,因為股份多少決定著董事長的人選,以及董事會成員席位的多少,而董事會決定著公司經理人的人選。你股份少,董事會裡對方必然會占有優勢。

和朋友商量合夥開公司 口頭協議是我佔四成股份 但註冊公司時上面是朋友和他老婆的名字 我的權益有保障嗎 50

19樓:創業保姆

首先,親兄弟du明算賬;

其次,zhi有限責任公司,要dao麼獨資,要麼3人以上50人以內專共同出資,而且屬每**東的出資,都需要證明的;

第三,你們都已經投資了差不多了,顯然雙方都是很努力的;

第四,有什麼疑問,可以直接找你朋友說,例如,要求出具法律效力的投資證明等,這個沒什麼不可說的;

第五,公司基本靠你支撐,你在努力幹活的同時,別忘記自己又是股東;

第六,並不像你想像的或者像其它朋友說的那樣駭人聽聞;有問題,還是直接和你朋友說,把事情解決了,不要憋在心裡;你自己該得的權利必須維護。

20樓:匿名使用者

立即要bai求作工商變更登du記,將二人公司變更成實際出zhi資人占有相應

dao股份的公司版。

補簽合作協議很難辦權的,什麼樣的合作? 出資合作? 代持股權合作?

。。。。都會後患無窮,你的權益很難保障。

公司登記方面可以隨時變更,如果對方不肯變更,那只能說明他們是合夥騙你錢。這樣,你只有收集證據(特別是出資證據)向法院起訴,索回自己的錢或股份,然後和你所謂的朋友分道揚鑣了。

記住:親兄弟明算賬。

21樓:匿名使用者

請明確抄

註冊的公司型別bai

,是合夥還是有限責

du任?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有zhi註冊資本的,dao也應該有合資協議。你應該可以這麼做:

首先,簽訂補充協議,明確你的出資份額;

其次,根據出資份額,要求你朋友將屬於你的份額過戶給你。

如果他們都不配合,那麼你要收集好你出資的證據,例如當初你出資三成的銀行資金調撥證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都有驗資報告的,你可以從工商內檔調出來檢視,驗資的具體情況。

從你描述的情況看,公司靠你支撐這是最大的談判籌碼,動之以情,合作共贏,先簽訂出資補充協議,以後即使去到法律程式,你的權益也好保障了。

22樓:藏獒

ni 您只是瞎忙和了,你只能算個打工的,讓朋友退錢給你吧,或者把他老婆換成你的注資人!

2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找個律師諮詢一下。

我跟朋友合夥開公司,前期意向投資時沒有籤書面的投資協議,我原本計畫投資二十萬,但是只打款十一萬五

問題太複雜了,沒有投資協議怎麼證明你的股份,打款有何證明?還有不明白你說的法人?是法定代表人?問題太多建議找律師諮詢!勝算看證據!去請律師 不真實的簽章都是無效的 合同法 公司法的好多條款你都佔理 抓緊請律師 然後去找法院 建議你從公司股東協議這些材料簽字入手去報案。是否能構成犯罪。需要看具體調查回...

朋友告訴我,他跟他朋友合夥開公司。一人投資200萬。為什麼工商局查這個公司是自然人獨資公司

乙個公司自能有乙個法人。你朋友只能是股東的身份。我乙個朋友,告訴我他跟他兄弟合夥開個公司。一人投資200。我去工商局查,結果這個公司是個自然人獨資 這會存在問題抄,也就是襲 說如果公司是他兄弟的獨資,法律上看不出他的權益在 那麼他就沒有資格替公司簽訂合同。也就是說他的話就不具備法律效力。親兄弟明算賬...

我朋友,他說他跟他哥們合夥開了個公司!他投資180萬,他朋友投資200萬。我去工商局查,這個公

一種可能是他沒有投資,如果投資了,註冊資訊上肯定能查到 一種可能只是借錢給他朋友的純借貸形式,不算投資,但這種可能性比較小。那你要問你朋友,真相他肯定知道。我乙個朋友。說他跟他好兄弟合夥開個網咖。一人投資了180萬。結果我去工商局查了。這個公司是個自然人 可能,不過得看人 有的人真的是會以情義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