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交強險是2023年到2023年到期可是保險公司給我的是2023年的,能不能用

2021-04-20 04:23:59 字數 710 閱讀 5725

1樓:完美守望者

可以用的,如果怕交警罰款,建議隨車攜帶交強險保單。

2樓:風一樣的螞蟻

可以用的 現在都是電子版的 貼不貼標識都一樣

3樓:雙子雨過天晴

可以用,保險標誌的貼是寫的保險到期日,不是說哪一年的保險。現在有的地方保險是電子的,有的地方還是會看保險標的,建議還是列印出來,哪怕不貼也沒事

交強險在2023年10月到期後又在2023年月1月開始續交?

4樓:啊啦啦啦啊啊

可以用,保險標誌的貼是寫的保險到期日,不是說哪一年的保險。現在有的地方保險是電子的,有的地方還是會看保險標的,建議還是列印出來,哪怕不貼也沒事

2023年12月25日買了2023年的交強險,2023年1月10號又買交強險,為什麼要交兩年?

5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12月25日買了嗯,19年的交強險,那是買到19年12月25日嗯,2023年1月10日這又要交的是2023年到2023年的交強險

6樓:匿名使用者

交強險是一年一次,你之前買的到2023年底就失效了,當然要重新買了

7樓:匿名使用者

交強險必須年年購買,購買一次車險的有限期是一年。

理賠,交強險賠償一萬是不分的嗎,交強險的10000醫療費分責任嗎

簡單說金融 1.是不分的,交強險醫療賠償最多一萬元,這個是不分責任大小的,只分有責和無責。2.交通事故中,交強險賠償的1萬元,是指傷者的醫藥費,前提是清洗止賠償對方不賠償自己,還必須是機動車有責任的情況下,但不分責任大小,只要有責任交強險就是賠償的,最高是賠償1萬,不超過1萬的,按照實際發生的錢數賠...

我交強險每年1月份到期購買的2023年的車險到期時份為什麼保險公司給的強險標誌年份是2023年

我的正好和你相反,我的交強險到期是2020.12.9日,車標給我的是2021年的有問題嗎?你買的是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的保險?那應該發2020年1月的標誌。後來怎麼解決的啊,我的是2020年一月份到2021年一月份的保險,給我的保險標是2020 咋倆換了 我的2019面到期給成2020年的...

交強險都賠哪些專案,哪些專案是交強險賠償的

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的規定,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 喪葬費 死亡補償費 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護理費 費 交通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 住宿費 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用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