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後,婚前個人按揭購買房產,婚後可以做公證約定為雙方共有嗎 如果有按

2021-04-18 03:26:48 字數 3236 閱讀 9607

1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加名字就是了,何必去公證?

按揭的房子可以加名字

帶著結婚證先到貸款的銀行開證明,再到房產局去辦就可以了

2樓:大源

婚後可以辦理加名手續,不用做公證都可以的。

3樓:曹成_律師

你好!可以公證為共同財產。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共同還貸。新婚姻法中是怎麼規定的?

4樓:園林植物手冊

按照《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因此,根據這一條款:

1、寫兩人名字離婚時各分一半。寫一人名字歸那一人所有。

2、婚姻關係持續期間,夫妻需要加名或去名都只收工本費。

3、辦房產證的手續相關事宜請諮詢當地房產局或房產登記機構。

5樓:南京邵律師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這一條,寫兩人名字離婚時各分一半。寫一人名字歸那一人所有。

婚姻關係持續期間,夫妻需要加名或去名都只收工本費。

辦房產證的手續相關事宜請諮詢當地房產局或房產登記機構。

6樓:子文

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吧,記得採納哦!

首先,要明白,婚前買房婚後買房,這個時間,不是看領房產證的時間,而是買房合同生效時間,一般是簽訂買房合同的日期。所以你這個情況屬於婚前財產。

然後來回答你的問題:新婚姻法,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分三種情況

1、房產證上寫乙個人(首付人)的名字,手續就是普通的辦房產證的流程。這個**有【house.o.cn/news/952.html】。

離婚以後財產怎麼分割?房屋的所有權應屬登記名字一方,但婚後共同償還的貸款和房屋因此增值的部分應屬共同財產,並依法作出分割。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律師指出,「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也就是說,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後用婚後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根據出資情況,要將財產**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只要是用婚後共同財產還貸的,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這套房屋應屬產證登記人所有,另一方可要求返還自己清償貸款的部分。

2、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程式和上面一樣),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寫幾個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

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乙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無需糾結,必須只能是乙個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乙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誌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這種情況房產怎麼分呢?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該房產就是兩人共有,分配時要要房產證寫兩人名字時雙方之間是否有什麼書面的約定(並且最好公證一下),如果有約定就按照約定的內容分配;如果沒有約定,那就是平均分配了。

3、房產證上寫乙個人名字,並且這個人不是首付方

有時候有這樣的情況,可能因為戶口的問題,首付的那方想在另乙個城市買房,但是沒有該城市的戶口,於是寫了對方的名字。這樣的情況,房子屬於房產證登記名字的一方,首付方付的首付屬於借給登記名字一方的錢,離婚時房子歸房產證登記名字的一方,但房產證登記名字的一方需向首付方返還首付款,並對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進行分割,以及婚後共同還貸期間房屋增值的部分進行分割。

7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後辦的房產證都是2個人的名字,共同共有,屬於共同財產,離婚後,一人一半。

有一種情況是,婚前男方買的房。合同是乙個人的名字,但現在房子都是期房。等到交付的時候,已經結婚了。

要去辦理房產證。房產部門辦理的時候也會問你是否是單身的,如果是單身要寫單身證明的。如果結婚就要加對方的名字。

但很多人不想加對方的名字,因為房子是自己貸款的,也可以叫對方寫放棄這個財產的乙個證明,但一般寫這個女方都會不高興的,不如加上。很多都是這樣的情況,怕以後有矛盾。最好是,男方單身買房,早早辦理好房產證。

辦理好再結婚,這樣就省事了。

還有一種情況是,寫的男方乙個人的名字,但婚後要女方共同還貸款。如果雙方離婚了。這個只要女方拿出還貸款的依據。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也是有女方的份的,一般就是你給她錢的補償了。

如果房產證是你乙個人的名字。基本按房產證認定。離婚後女方分不到你的房。如果結婚8年後離婚,對方可以分割到這個房子。

希望不要因為房子影響你們的婚姻。房子只是乙個住的地方。

8樓:草莽樵夫

你的問題在婚姻法解釋三中有明確的規定。婚前買房,婚後**在買房人名下,婚後共同還貨的,按解釋規定,若將來離婚,房產歸買房人所有,但共同還貨的部分要進行分割,如房子價值增加了,就增加部分也應分享。至於婚後才去**,是不是辦乙個人,還是二個人,就由自己決定了。

寫二個人的,離婚時房子就平分,包括買房時的首付款;因此,如果二人共同出的首付就無所謂寫一人,還是二人了。

9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上,還需要完成貸款,房產證上唯一的人的名字加上女人的名字

婚姻共同償還

但法律會保護你的利益: br />規定:從該名男子擁有的財產,婚姻償還的一部分,它的價值增值部分的人應該是在現金補償的形式,對女人(注:

婚姻不管是誰還款,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償還,所以沒有必要儲存的銀行交易記錄,尤其是故意的)

新婚姻法婚前房產,新婚姻法夫妻婚前財產

已經做了公證為共有,該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的話原則上就是一人一半。要是沒有公證,該房產可以認定為個人財產,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一人一半,記住和工資高低無關,沒有特別約定的,工資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對方不上班,你上班乙個月工資1萬,也是一人一半。依據為新出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

新婚姻法婚前父母買房問題,新婚姻法出台後婚後一方父母全款買房是屬於個人財產嗎

既然已經登記了名字。即可視為明確表示贈與了雙方,應當共同分割。當然,如果能夠證明,當時的贈與是受到脅迫的,可以解除贈與。這時,要適用合同法的規定。你說的是婚前購買房產,沒錯吧?如果兩人沒有拿結婚證,去買房子,寫了兩人名字在購房合同上 不然不可能辦下來兩人名字房產證 那麼。賣房子的會要求兩人去辦理購房...

新婚姻法關於房產,婚前男方付全款買房,婚後男方同意房產證加女方名字,就是說女方對該沒有支付任何錢款

我來替你回答這個問題吧,男方同意加女方名字時,有沒有進行財產書回麵約定呢?有約定就答按照約定來分配。如果沒有約定,那就算作是男方贈與女方的房產,平均分配。確認兩者的財產分割關係,首先要檢視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時,夫妻雙方有無書面或電子郵件等形式的 約定 如果有 約定 按 約定 的內容分割,如果雙方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