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媒人介紹雙方訂婚,結婚日子都已訂下來,男方又不想結婚了,一

2021-04-17 00:54:40 字數 3194 閱讀 9253

1樓:君同法律**諮詢

都已訂下來,男方又不想結婚了,一直在暗版示讓女方說分手,返還彩權禮。最後是他父親帶媒人去找女方索要彩禮,按當地風俗是不允許給的,所以女方拒給。男方把女方訴至法院,傳票都已強制發給女方,女方怎麼以法律來保護自己?

(沒有訂婚協議及字據,沒有結婚證),是不是男方拿不出字據,女方就可以不給他彩禮?(傳票上寫的是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約)

我訂婚了,可是又不想結婚了,可是媒人說不行,一定要結婚,還嚇唬我說他們家人很多很厲害,如果不結婚會

2樓:匿名使用者

退婚唄,他花在你及你家人的禮金等還唄。訂婚法律又不保護的。

3樓:叛逆的燕子

不會的,把訂金還了,還有訂金所用的花銷給保險,我們家這邊是這樣的,至於媒人的話就是嚇唬你的,她不想你退親,但是,事關自己一輩子的大事不能隨便,再嚇唬你,你也嚇唬她,你就說,以後我過得不好,或者不開心你付的起責任嗎?你拿什麼付?媒人的責任是給人提供資源不是逼婚。

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自由,只要前期沒有發生什麼具體的事情,你怕她幹什麼,媒人不過是想促成結婚多拿點好處罷 了

5樓:兩天只

當初又沒什麼不考慮到這些問題?

6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害怕,有法律的,把他給你的東西還給他,不能拿自己一輩子開玩笑,媒人想賺錢,你沒幹壞事,怕什麼呢,不卑不亢的去說

7樓:匿名使用者

請您找律師或法院、民政局婚姻部門諮詢一下

8樓:色天下下天色鬼

跟男家談一談不行的話/就放風出去,自己曾經做過陪坐ovo

9樓:侢見妑圊舂

那就要看你到底喜歡不喜歡和你訂婚的人了。如果喜歡,就應該訂婚。如果不喜歡的話,不是外界因素能影響的。

10樓:儂

嫁過去不是更慘!下次嚇唬你時錄音存證

11樓:匿名使用者

她媽的逼,婚姻是自由的大姐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擦,幼稚,現在都這樣了以後結了婚能幸福嗎,

13樓:歡樂多

這樣你就更不能屈服了

14樓:手機使用者

你就算結婚不離婚最後還是不會幸福。強扭的瓜不甜

15樓:浸透心

為什麼呢,不喜歡為未婚夫還是不敢

16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是大事,終身大事啊!自己考慮好

17樓:爽朗的快樂先生

這是要挾,不用放在心上的,現在是法治社會

18樓:綠皮青蛙

你這一定是相親沒認識多長時間就訂婚的吧?悔婚要謹慎,要想清楚是到底為什麼不想結婚,是因為覺得人不好還是其他方面的原因?婚姻不是兒戲,若是真的覺得跟這個人過不了,那還是趁早悔婚吧!

不過悔婚的一方要把那方人為你花的所有開支都還回去,如果你是男方悔婚的話,那麼為女方花的錢可能就要不回來了。

19樓:胡松

這社會還無法無天就,差不多,就不要結婚,說結婚就結婚啊,你以後怎麼過啊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太膽小了

你太娘們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訂婚之前怎麼不想好呢

我和她戀愛三年多了,三年之前是託媒人介紹的已經訂婚了,但她媽一直不讓結婚,就這樣我和她一直托著,我 200

22樓:匿名使用者

知道孝敬父母!你是個很不錯的帥哥,有時間的時候!沒事把你女朋友約出來,告訴她有重要的事情!

就算是好聚好散的一天吧!浪漫一下!好好的玩一天,最後跟她溝通一下我們為什麼分手!

如果她真的不留戀你了,不珍惜你們這段感情,你已盡心了!不要在耗了!那就瀟灑的分手吧!

然後跟父母實話實說!父母不會傷心的!他們會理解你,因為他們都希望自己的寶貝兒子以後的生活會是開心幸福的!

23樓:愛笑的曲終人

雖然說現在都追尋於自由戀愛 但是父母這方面還是不可抗力因素的,你應該交流,深度交流從深處了解 這可能會讓找到你的方向 方向不是別人提供給你的 而是自己去追尋的 因為各種境況都要因人而異

24樓:yy莫默默

長痛不如短痛,趕緊退了吧,跟父母說好情況。這樣都沒感情的,留著何用呢?強扭的瓜不甜。我相信他既然說出這樣的話就是準備好了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說的內容,好像是真的你女朋友不喜歡你了,你帶個朋友過去,直接去問她,只要她說不喜歡你了,不願意跟你了,你們就好聚好散,總託著也不是回事,你告訴你女朋友,既然是她先不喜歡的,讓她退回彩禮錢,還有你送的禮物?的錢,退回來給你媽,就實話說好了,你媽也能接受啊,如果不退,就讓她和你結婚。

26樓:葛薇

結婚以後你們感情不好你父母更傷心,好聚好散吧,問問她的意思,如果如你所料,還是把事實告訴你父母,讓他們明白現狀,總比蒙在鼓裡好。

27樓:小嘍夫人

那你就和她父母商量一下,或者和你父母商量一下,要麼就好好談,把婚給結了,要麼大家都不要浪費時間,不然到最後愛的越深陷的就越深,對大家都不好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跟他說要過就過,過不下去就分手吧。

29樓:安逸

那你愛他嗎? 男的愛你嗎?你們兩位最好對這件事互相聊一下溝通這樣耽誤著對誰都不好,讓男的問他媽媽給個時間,如果溝通了還這麼拖著,姑娘我勸你趕緊分手吧

男女雙方已經訂婚,女方已經住在男方家裡一段時間,如果女方不想結婚了該怎麼辦?

30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長痛不如短痛如果你現在不處理將來也是麻煩事情 聘禮你應該讓女方給你多少退點必進女的和你住了一段時間了 現在你不處理以後女的和別的男人跑了怎辦?現在跑的太多了 到時候人才倆空你說不對嗎?

31樓:匿名使用者

把東西推給男方解除婚約 自己的幸福重要啊

32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和男方溝通,直面問題。花了男方的錢要退給人家。終身大事非兒戲。

按風俗習慣雙方經雙方媒人介紹後認識。交往一段時間,女方覺得不合適就不交往了,但男方給女方的錢定金兩

這樣的情況明顯就是屬於詐騙了,超過了一定的金額,可以直接去警察派出所備案,當然要有證據證人 那是不合理的,女方要把2萬塊全部退還給你才對 告他,要是這樣的話,都去當沒人了 兩人處物件但交往一段時間雙方感覺都不合適,因為我們這邊習俗要給女方見面禮女方不願意要退還禮錢 男方 讓女方提唄,約她出來談。見面...

我和老公經媒人介紹結婚,婚後犯病才知道婚前有過精神病,想離婚怎麼辦 媒人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 無財產分

2001年4月28日公布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是關於婚姻無效和婚姻可撤銷的規定。自此,中國婚姻法正式確立了婚姻無效制度。修改後的婚姻法為了明確劃清無效婚姻與合法婚姻的界限,在第十條中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 重婚的 二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 婚前患...

我和女友是經媒人介紹認識的,不到倆月就結婚了,光給禮錢就花了我126000元

沒有結婚證 bai,不屬於婚姻關係,你du們雙方只zhi是同居關係dao。不存離婚的問題。專 你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屬彩禮,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未辦理結婚登記不屬於合法的夫妻,退婚時女方應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