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已婚的女人 跟未婚的男人發生的曖昧的關係之後女人回到家裡 會是怎麼想的 會有什麼想

2021-04-12 17:54:44 字數 6436 閱讀 6091

1樓:遊

感覺我也是這樣,區別是待嫁女人和單身男子

2樓:匿名使用者

那女的一定很高興 覺得自己很有魅力· 心中沾沾自喜~··然後發現自己的男人 跟 這個未婚男人 的不同 ····覺得 未婚男人 比較適合現在自己的 狀態·····容易 跟自己的 男人鬧矛盾···

3樓:fl打豆豆

很難有什麼希望 畢竟是有家庭的人 了 男的還是放棄 吧 這對 你們都好

4樓:匿名使用者

擔心、害怕、後悔、激動、彷徨!

5樓:匿名使用者

保密,後悔,又很想繼續。

6樓:爆愛

很懶惰,不想和你聊那麼多,你可以試著問問她去哪了,如果會發火,叫你別管那麼多,你就要小心咯

乙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乙個未婚女人生了乙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7樓:廖明明

重婚罪與非罪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姘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已婚男與未婚女是以夫妻名義或者在外人看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都是構成重婚罪的。

關於孩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與就是說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子女撫養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子女撫養權益。

8樓:五年後的之後

不一定。如果雙方並沒有以夫妻關係同居或者領取結婚證,則不可以算重婚,或者只是***或婚外情。既然是孩子的父親,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

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

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犯罪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擴充套件資料: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修正後的婚姻法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則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規定。在適用這一禁止性規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範調整的通姦、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通姦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願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

通姦、婚外戀都屬於有悖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

一般由道德規範調整。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於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後果。婚姻法不但在總則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且還在其他章節的相關條文中規定了這一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重婚是破壞國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為。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司法實踐中,同時還可以處以重婚者向無過錯方予以損害賠償。

事實婚姻有可能會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對重婚罪的界定,據此,重婚罪有兩種情況,是本人無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名副其實的重婚,對本人來說並不構成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就成為重婚罪的共犯。

當然,相婚者在不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之結婚並不構成重婚。堅持對包括雙重事實婚姻在內的各類事實婚姻均應治罪的認識,現階段還有其實情考慮:其一,事實婚姻在廣大農村還是較普遍的現象,尤其是在經濟文化落後的邊遠山區,事實婚姻占有很高的比例。

事實重婚是敗壞社會風尚的最嚴重的汙染之一,如果法律對事實重婚不予打擊,無疑是對毒化社會風氣的行徑的容忍與放縱。其二,改革開放以來,經濟迅速發展,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其中一些思想意識不健康的人便飽暖思淫慾。有的棄家別子,

另尋他歡,包二奶現象大增,如不以重婚論,會更加嚴重地衝擊社會主義婚姻家庭關係。其三,從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考慮,離婚、重婚使婦女、兒童無家可歸,更不利於對兒童的教育。

9樓:匿名使用者

1、重婚罪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的認定:一是有配偶又與他人領結婚證的;二是有配偶雖然沒與他人(她)再領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明智他人有配偶、仍然與他人又領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

3、乙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乙個未婚女人生了乙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1)如果這男人和那女人又領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

(2)如果他們沒有再領結婚證、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即使生了孩子 ,也不構成重婚罪,只是違反《婚姻法》的違法行為。

4、關於孩子:孩子是男人和那女人的共同子女,如果孩子已經超過2周歲且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ps:不知道樓主是什麼意思,如果還有問題請繼續追問

10樓:蔬菜沙拉果醬

明知對方有妻子有孩子,還要去犯賤的和這個已婚男人生孩子,你是丟你父母的臉,還是本身就不知自尊自愛!你沒男人了嗎,非要纏著乙個已婚的男人,有沒有想過,你爸爸找了別的女人**生乙個私生子 你什麼感受,你的媽媽會怎麼樣,外面那個生私生子的有幾個過的很好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重婚 ,雖然在外面有了孩子,但是他並沒有到那個女的當地登記結婚,怎麼可能算重婚罪呢,能沒有權力奪回孩子這個我就不太清楚了。

乙個已婚女人跟乙個未婚男人搞曖昧,你們是怎麼看待他們?

12樓:匿名使用者

女的佔著兩個位置,未婚男的表面上沒受什麼損失,你能跟已婚女過一輩子嗎?過不了的話,想有個自己的家都難,何必呢?誰願意找乙個跟別人還不清不楚的男人結婚?這個未婚男是上司嗎?

13樓:朱迪

千萬不要這樣,你們都有各自的家庭,會傷害很多人的,搞曖昧很容易出事的

14樓:詮釋情殤巨蟹

正常!當今社會,社交自由

乙個已婚男人跟乙個已婚女人曖昧確不跟她確定關係他是什麼心態

15樓:他說,從前有座山

估計是玩玩的心裡,如果真的愛那個女人,起碼不會在已婚的情況下還去跟那個女子曖昧不清,首先會先縷清自己的感情在去跟別的女人曖昧,鎖定關係,這才是愛,用心感受,什麼都會有答案!

16樓:匿名使用者

難說。感情的事情只有用心才能感受出真假。

17樓:有我

畢竟都是已婚的,沒有必要,玩火**

18樓:此人被大神庇護

確定什麼關係,有必要嗎?做的還不夠壞嗎

19樓:世界第一黑長直

只享受不想負責的心態

20樓:依西西

只是玩玩彼此又不想負責也不想影響家庭

21樓:匿名使用者

也許是彼此需要,畢竟都各有各的家庭。

22樓:天洋

互相利用,玩玩而已,不必當真

23樓:匿名使用者

親愛的,真捨不得離開你。拜拜了!晚安!

24樓:匿名使用者

沒睡過就是找找新鮮感吧。

25樓:嘉爾小番茄

玩玩心態,說放手就放手

乙個已婚男人跟乙個已婚女人曖昧確不跟她確定關係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勿庸置疑的,這個男人一定喜歡上了這個女人。因為他害怕自己把握不住,做後無法收拾的後果。同時也說明這個男人有賊心,沒賊膽。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影響雙方家庭的前提下保持正常關係應該可以做到吧?做不到就別玩。不然會兩敗俱傷的。

28樓:流沔瀲灩

人家有家庭怎麼確定關係。確定情人關係嗎?

希望那個女人三思而後行。不要以後追悔莫及

29樓:讀你讀的懂嗎

只是想當情人,不想給自己留牽絆,若即若離的感覺,只是地下關係,

這明顯就是玩

和乙個已婚女人關係停留在曖昧階段好長時間了 該怎麼做才能更進一步呢 有時候也讓摸摸 其它的都不行了

30樓:匿名使用者

沒事多聊聊 多約出來玩玩 還有就是透露一下你的想法 不要急

如果乙個已婚男人總跟別的女人聊天,聊些曖昧關係的話,他們會有出軌問題嗎?

31樓:葉落隨風

至少在思想上已經有了出軌的念頭,條件成熟後出軌是遲早的事。

32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沒有可能呢?這種男人屬於自控能力差,對家庭責任感相對較弱的人,適當的提醒和收斂一下他是應該的

33樓:婧是簡簡寶寶

會有這個可能。已婚男人,明明知道自己已婚,還和別人聊那麼多,勢必是曖昧說不清的。時間久了對誰都不好。

34樓:周海濤

會,不過也得視情況而定,像有的人真的是單純的聊聊

跟乙個已婚女人可以說曖昧的話也可以親吻就是不願發生關係,晚上打**要是家裡沒人又說愛我有是親我

35樓:匿名使用者

她想堅守自己的最後的底線,就是不能發生關係簡單分析一下

1,已婚

女人?看來有很大專的問題

2,她屬不想離婚

3,她只是尋求安慰,或者換種口味?

4,你不會娶她

5,你看她在即將要發生關係的時候,她的表現是什麼?如果很堅決的不讓你進一步,說明她只是心靈上的空虛。如果你喜歡她,請尊重她。

6,如果她表現的有那麼一絲猶豫,說明她在掙扎。因為一旦突破最後防線,就收拾不了了。

7,這時候不管怎樣,你都不要精蟲上腦,切記!

8,如果捨不得放棄這段虐戀,那就只發展到這。

9,如果想發生關係,那你就等著吧。不要著急惹禍上身

已婚女人和未婚男人喝酒發生了關係之後會愛上他嗎

這個要看感覺了,兩個人相處的感覺,如果不喜歡,也不會發生關係了,發生關係了,很多就會喜歡上,也要看後來的發展,兩個人的感覺,但是不提倡此種感情,畢竟是已婚的,適可而止。也許吧 呵呵,我覺得會愛上這種感覺吧 酒醉三分醒 看 女人已經對男人已產生愛意。你要是不愛你老公了可以離婚和那個男人在一起 如果沒孩...

已婚男人和未婚女人,乙個已婚男人和乙個未婚女人

哎,傻瓜,怎麼女人都不懂得照顧自己呢,你傻了嗎?男人喜歡婚外情的刺激,你傻了嗎?他根本不是真愛你,就算他是愛你的,他總有一天會離開你的,他不可能會放棄家的,更不可能為了你和家裡那面紅旗離婚,他只想能漂多少彩旗就漂多少,有飄多高就飄多高,等有一天他離開你的時候頂多就是難過一陣子,其他的也不會怎麼樣,而...

故事背景 已婚男人和未婚女人。已婚男人每天晚上都要按時回家

這個必須用法律手段解決 感情沒了,那就是人走茶涼,就是想立刻馬上你歸你我歸我,各自己放飛自己。已婚男人和未婚女人 哎,傻瓜,怎麼女人都不懂得照顧自己呢,你傻了嗎?男人喜歡婚外情的刺激,你傻了嗎?他根本不是真愛你,就算他是愛你的,他總有一天會離開你的,他不可能會放棄家的,更不可能為了你和家裡那面紅旗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