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已婚男人同居一年了,一直以夫妻相稱,可是沒有登記也是重婚

2021-04-09 04:19:54 字數 3564 閱讀 2605

1樓:手機使用者

你們兩人都犯了重婚罪 因為你明知他有妻子 與他同居以夫妻名義相稱 不能要求賠償 按刑法來說 規定有配偶或與有配偶的人同居或以夫妻名義住在一起 可以判兩年有期徒刑

我國法律有沒有規定已婚女人和已婚男人同居,是不是重婚罪?

2樓:北京君泰張律師

依照目前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及司法解釋的規定,重婚罪有兩種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也就是,同居者即使沒有登記結婚,也存在成立事實婚姻的可能。

由於我國對事實婚採取的是限制承認主義,即有條件地承認事實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實婚具有法律效力時,才能成立事實重婚罪。2023年11月21口最高人甩法院頒布的《關於審理未辦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第一,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以前,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第二,2023年3月15日《結婚登記辦法》施行以後,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同居的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第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現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公布施行,由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以時間為界限對事實婚的法律效力採取了限制承認主義。

因此,《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所有的事實婚都將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不存在「重婚」的問題。據此,事實婚只有被承認有法律效力時,才被確認為一種婚姻關係,也才談得上與其它婚姻關係的重合,從而構成重婚罪。若事實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則當事人所謂的「夫妻關係」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確認,反而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謂「重婚」也就無從談起了。

事實上,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和已婚女人同居多久才算重婚罪

3樓:美的整過容

和已婚女子同居沒有時間限制,只要是構成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則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沒有領取結婚證,不算重婚,除非構成法律認可的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

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2023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2023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

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

2、雙方自願結婚;

3、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樓:天蒼炎大神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沒有領取結婚證,不算重婚,除非構成法律認可的事實婚姻。

如果已婚男人跟另外乙個女的在一塊兒偷偷摸摸的同居,這樣一般不認定構成重婚罪。

2、重婚罪的判定,是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同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都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

另外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群眾、當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群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而法院也將根據違法行為的情節是否惡劣,造成的後果是否嚴重,這些情形來綜合認定,只有達到了一定的社會危害程度,才會構成重婚罪。

5樓:

和已婚女人同居判定為重婚罪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但如果雙方以夫妻共同名義生活或是登記結婚的,那就會構成重婚罪。

對於重婚,可以認定是再一次登記結婚手續,在法律的明文規定中,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則構成重婚罪。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擴充套件資料

重婚罪的犯罪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6樓:法律快車

對於非法同居算做重婚的時間是沒有規定的,同居並不能直接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犯罪狀態有兩種,一種是前婚登記婚,後婚登記婚,構成犯罪,另一種是前婚登記婚,後婚事實婚,一方與小三長期穩定的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也構成犯罪。

7樓:天安

這不是構成重婚罪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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