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張違停的罰單,可日期確寫月以後的,請問我可以拒絕交嘛

2021-04-09 02:47:22 字數 4184 閱讀 8988

1樓:手機使用者

兄弟,別聽他的胡言,先去交通局,改一下日期,然後交了,要不就給去和警察喝個茶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拒交,好不容易逮著那幫東西的失誤。

就算以後走法律程式也能贏。

違章停車被貼罰單,去處理有時間限制嗎?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道違章停車被交警貼了違章停車單,有時間限制。

1.非現場(違停貼條、監控抓拍、移動測速)處罰的,沒有時間限制,但也要在車輛年審前處理掉,否則車輛不給年檢。

2.現場開的處罰單必須在15日內到指定銀行交罰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中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等規定,最高可加處1倍罰款。

同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乙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需要提示的是,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即違法停車貼條、電子警察攝錄等),只要交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裁決,駕駛人就應該按照「處罰決定書」規定時間在15日內去繳納罰款,否則就會因逾期被加處罰款,同時,記分還可能會被轉入下乙個記分週期。

交通違章罰款,交警抓到現行的,當場出具罰單,就必須在15日內到指定銀行交款,超過15天,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等等。

4樓:7壺

道違章停車被交警貼了違章停車單,有時間限制。

1、交警現場開的處罰單,必須在15日內到指定銀行交罰款,超過15天,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

2、非現場處罰的,沒有時間限制,但也要在車輛年審前處理掉,否則車輛不給年檢。

3、現場開的處罰單,這個處罰決定書列印後也是15日內必須交罰款,否則超過15天,也是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

《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中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等規定,最高可加處1倍罰款。

同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乙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需要提示的是,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即違法停車貼條、電子警察攝錄等),只要交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裁決,駕駛人就應該按照「處罰決定書」規定時間在15日內去繳納罰款,否則就會因逾期被加處罰款。

同時,記分還可能會被轉入下乙個記分週期。

處理的方式:拿著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到違處大廳,工作人員調出你的違法資訊,確認是你的車輛違法了,當場列印處罰決定書,拿著決定書到指定銀行交罰款。這個處罰決定書列印後也是15日內必須交罰款,否則超過15天,也是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

擴充套件資料

違章停車管理規定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行人路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公尺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公尺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公尺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違章停車罰款和扣分

根據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定:

一、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公尺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 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公尺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三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乙個月。

三、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200元,記六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23年廢止,根據202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違章停車怎麼處理

1、違停貼條違章行為屬於非現場違章,在車輛年檢日期之前把罰款繳納就可以了,無任何滯納金。在繳納罰款前必須要去交警隊執法站,開具違法行為處罰通知單(因為違停貼條及電子眼拍的違章行為屬於非現場違章,交警會向當事人提供證明當事人違章行為的影像記錄。

當事人認可後才會開具違法行為處罰通知單,算是從法律上已正式告知當事人有交通違法行為了。如當事人不認可,可復議),然後15日內再去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超過15日法律規定日期就開始收滯納金了。

2、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你本人駕駛證去當地任何乙個交通支大隊的執法站就可以了,如對處罰有異議,必須得去非現場違章路段管轄所在地的交通執法站申請復議。

參考資料

5樓:哈璟以雲嵐

你帶著你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去就近的交通隊接受處罰就可以了。

沒有嚴格的時間限制。不過你最好可以在自己的車驗車前一兩個人處理完這些,否則影響驗車。

6樓:簡簡單單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中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等規定,最高可加處1倍罰款。同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乙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需要提示的是,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即違法停車貼條、電子警察攝錄等),只要交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裁決,駕駛人就應該按照「處罰決定書」規定時間在15日內去繳納罰款,否則就會因逾期被加處罰款,同時,記分還可能會被轉入下乙個記分週期。

7樓:匿名使用者

哎呀你說這事弄得,銀行怎麼也不告訴聲,好在我覺得不大對,別回頭扣押金

違停罰單日期寫錯了,明明是19號,罰單寫的是16號。罰單還需要繳費麼

8樓:毛秀才嗎

處罰單主要資訊錯誤,按照公安部的規定,應予撤銷處罰,你可以到法制科申訴撤銷。

我的違停日期交警寫錯了,這個怎麼辦

9樓:友望未來

可以拿,行駛證去車管所一號視窗申訴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寫錯了正好,去執法的交警大隊申訴就會給你撤銷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日期不重要,看你是否違章了,如果違章交罰款就行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寫錯時間只要證明罰款單上的時間你不在這個地方停車。你就可以讓他們撤銷罰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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