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錢包丟失後被人撿到,他只取了錢包裡的現金,其他證件都扔了。問他應該做出什麼賠償

2021-04-02 05:43:49 字數 4010 閱讀 3308

1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你的一切損失,向法院多申請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竟然沒送去警察局 私了? 啊

在銀行撿到錢包扔了犯法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像你所說這種問題屬於物權法裡面的,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根據物權法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 善意受讓人取得動產後,該動產上的原有權利消滅,但善意受讓人在受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權利的除外。

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第一百一十三條 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條 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文物保**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一十五條 主物轉讓的,從物隨主物轉讓,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六條 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你是到以實物,如果你沒有上交你就是以實物保管人,你有權利保管以實物的權利。

像你說的你把東西故意扔了,如果銀行的攝像頭正真拍攝到你拿到此物品的整個過程,那麼物主起訴你就有證據了,這裡存在乙個問題,如果物主說錢包裡有好幾千元,需要證明材料法律上才認可。還有你撿到錢包裡面有什麼東西必要時要找到證明錢包裡確實有這些東西人或其他證據,你個人說了不算。如果物主比較有道德,說自己錢包裡的東西可和你看到的一樣,打起官司來你最多賠付他的錢包和裡面的東西價錢而已。

這種算是民事責任。

建議你去一些法律**上看看,那裡有律師你可以免費諮詢的。

不過這種官司也不好大,打起官司了僅僅丟失了幾百塊錢和一張身份證,可官司費用不知那麼點,沒幾千塊錢是不行的。如果我是物主我認為錢和錢包都是小事,身份證才是大事,現在辦身份證好麻煩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扔了不犯法,關鍵是你沒有證據證明被你扔了,而現有的證據也就是攝像恰恰拍專到是被你裝包裡了,所屬以對你不利,因為完全可以據此推斷是被你拿走了,並向你追討。而你說扔了,是不足採信的,可以認為是你不想還歸失主編造的藉口。

5樓:黃偉好人

金額不大

bai,應構不成立案標準的du

若確實是你zhi將錢包扔了dao,可與失主說明具體版的仍錢包的地權點,試試在公安的街頭攝像頭裡能否看到你仍錢包的動作和沒有從錢包拿錢的動作

可與失主私了的,適當賠付一點精神損失費,金額可在100-150元,態度誠懇一點!

6樓:匿名使用者

算啊,只要你不耍卡上錢,就不算,人民幣沒名字在誰手裡就是誰的,卡要是取錢或者消費了就屬於金融詐騙

7樓:匿名使用者

顯然是不當得利,如果無法歸還得附上民事責任,當然是對方起訴你的話,不過你可以用對方的過失作為辯護理由。

8樓:紀向南

你好,你說的這種情況我遇見過,撿錢包在世界任何國家都不犯法,這個只是道德的一種約束而已,就算有攝像頭也拿你沒辦法,最多就交回去,丟了就丟了,而且這個不是刑事犯罪的,你不用擔心的!

9樓:匿名使用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10樓:唯一的權世界

嚴重,,在法律上,如果人家繼續追究,你要付權責。你想,如果那人說錢包裡有好多錢。。就是訛你。你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犯法倒是還不至於 再說金額也沒那麼大 最多就人家說你拾金而昧咯 這點事沒什麼的 不過當時你要是能交給銀行就好咯 還能落下個好名聲~

12樓:天空靜風

這不是說不說的問題

銀行裡是有攝像頭的 你撿起錢包到你開啟錢包再扔掉錢包 你再解說 我沒拿什麼什麼的 沒人會信的 現在你去銀行調看攝像 能不能找到再次把這錢包撿起來的人 這樣也許會幫到你

13樓:神行知

不算犯法,但是你bai主觀上有將錢包

du據為己有的動機,zhi只是因為錢包裡邊dao錢太少,專而順手扔掉了,客觀上屬實施了扔錢包的行為,同時也讓錢包失去了被銀行工作人員發現並交換給失主的可能性(只要失主能證明是在銀行掉的錢包,銀行也是負有妥善保管並歸還的義務的責任的)你的行為構成了民法上的不當得利,應當賠償失主損失。

14樓:匿名使用者

去派出所說明情況,通過監控可以判斷出你不是偷得,這樣也就算個素質問題,沒有犯法一說,但是最好還是能有銀行的監控,證明你直接扔了!以後別這樣,對自己不好!

15樓:匿名使用者

行賄**立案標準都5000呢!你這個應該也不夠立案標準,不能算犯法。

16樓:笙簫輓歌

……這頂多算民事糾紛~不嚴重啊……是他自己丟了錢包啊,又不是你偷的~

17樓:木姨奶有口難開

人生猶如一本泛黃的相簿 無聲的訴說著 那些已經老去的故事

18樓:閃閃的快刀

1.不犯法!沒有法律條文,你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撿到錢包是正常的,你丟掉不屬於你的東西,讓失主自己尋找完全符合常理,至於以後失主是否找到,那不是你的事情。

3.不接**是你的權利,誰也干涉不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怎麼能扔了呢!!!既然條子找你了你肯定有事情 雙方協商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丟在原地不算犯法,丟遠了就算了,比如丟在自己家裡,可是實際沒丟自己家裡,內但是離開了原地誰容知道你丟哪了呢。誰知道裡面多少錢呢,不好說。不過這法犯的不大,因為金額不大。

賠錢就是,最多再花幾十半個證件。但是如果當事人說的很嚴重的話,比如說裡面有很多錢,有銀行卡,裡面有很多錢,那就有點小麻煩了。當然這個他也是要拿證據出來的,也不會聽他一面之詞。

150沒放自己錢包裡吧。 看了你後面的說法,我現在覺得是有人故意的,然後想詐騙。根本就沒有派出所介入。

而是那個錢包的主人一直在給你們打**。

21樓:匿名使用者

失主的身份證可是個大問題,你就得費心把他找回來還給他畢竟是你撿到專失主的錢包的屬並且丟掉的嘛,你得負起這個責任啊錢不是重要的,身份證可是在重要的啊,很容易被別人利用的,倒是你就更麻煩了

以後你撿到錢包一定要交到警察局啊,不能再糊塗了,會給自己到來很大的麻煩的

有時候還可能會危及生命的

不過這件事你一定要負責到底把失主的身份證一定要找回來。你可以先去丟錢包的地方去找找看,如果找不到就找靠近你丟錢包的人家問問看看有沒有人看到,順著一點點線索找下去總會找到的。

要是實在找不到的話你就只好清秋警察幫助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bai我來做個完整du

解答:1、你的行為沒有zhi觸犯我國dao刑法,也沒有觸犯治安管理法內。

2、你拾到的錢財,在法律上容被稱為不當得利,應該返還。

3、更廣義上來講,你的行為應該是受到道德範疇來調整的。

4、你上面所說的只要是事實,即時你被警察帶去詢問,你就實話實說,你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記得將來在生活中不要在犯這種錯誤啦。看得出你是個"本善之人",這件事的後果只能會給你帶來一時的歡心,但是內心是不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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