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要告我合同詐騙這算什麼啊別人告我合同詐騙,但是我根本沒有受益,我會敗訴嗎

2021-03-05 09:19:31 字數 2030 閱讀 2904

1樓:匿名使用者

一、據你所說,派出所不能立案。刑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構成合同詐騙罪:(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

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你只是未經房東同意把租賃物轉租而已,只能導致出租人即房東擁有合同解除權,不會構成犯罪。

二、有效。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只是你未經同意擅自轉租,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三、你自己列印並簽名的合同無效。畢竟簽名不是房東自己本人親自籤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如果你列印的那份合同只是供第三人閱讀,而且與原合同一模一樣的話,那你跟第三人簽訂的轉租合同有效。但是,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五、國家一般只承認真名簽章。

當然,如果你的筆名比較出名,而且只屬你一人專有的筆名,法律會承認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是轉租的問題。如果你和房東的原合同中有禁止轉租的約定,你便不可轉租,如果擅自轉租,出租人可以解除與你的租賃合同,同時可以要求你負違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事後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可以解除與你租賃合同,你和次承租人的合同自然終止,你要對次承租人(不知情的)承擔違約責任。

對於你事後自己準備的合同書,肯定是無效的,以本來簽訂的那份合同為準。關於是否是詐騙,我覺得你的租客有點大驚小怪了,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或者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的行為。

從主客觀或是結果來說,你雖然按自己意思複製原合同,但基本內容並沒有不實,況且你主觀上絕對沒有故意的意思,所以夠不上合同詐騙,公安機關應該不會立案的,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最後你說的筆名是那種作者發表作品時用的別名嗎?

不是你的真實名字吧?如果是這樣的話,一般來說是有效地,但如果參與訴訟你要負舉證責任的,證明那是你的筆名並證明是你所簽。希望你的問題早日解決。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明顯是你的問題了,存在合同

欺詐嫌疑!你跟房東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你自己列印的肯定無效啊,必須是房東親筆簽名,模仿的怎麼能行啊,有合同欺詐嫌疑了、你跟第三人簽的無效,轉租第三人的,必須取得房東的同意,不同意的,無效筆名是肯定無效的,你開玩笑了,拿個筆名籤

別人告我合同詐騙,但是我根本沒有受益,我會敗訴嗎 60

4樓:飄遙豚

一、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或者隱匿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二、 個人借用單位的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以出借單位名義簽訂經濟合同,騙取財物歸個人占有、使用、處分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構成犯罪。

所以,如果你並沒有得到利益,就你所述很容易證明,詐騙不成立,你雖然使用的公章,但只是違反公司規定,不涉及刑事犯罪。但是你轉租房子,要承擔租房方因你違約造成的損失。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敗訴的,因為你是代表公司,簽合同雖然是你籤的,但這也是公司行為。

詐騙罪要坐幾年牢,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的區別?還有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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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 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利用簽訂合同詐騙錢財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勢,不僅侵犯了他人財產權,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與經濟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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