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多久後可以探監,探監需要什麼手續

2021-03-05 09:18:25 字數 5280 閱讀 1229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般探監時,需要攜帶個人的身份證件。

1、會見人需出具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

2、首次到監獄會見親屬、被監護人的,需帶地方公安機關出具的會見人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到監獄獄政部門辦理會見證。

3、會見人係港、澳、台籍的,需經省監獄管理局批准後,方可到監獄辦理會見證。會見人係外國籍的,按照《外國籍罪犯會見通訊規定》(司法部76號令)執行。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處刑罰後,應當在乙個月內送交服刑地執行。

根據《監獄法》規定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會見親屬,但並沒有明確具體日期,各地監獄規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體服刑監獄規定執行。

2樓:未來法律

判刑多久後可以探監

一般來說,判決書生效後乙個月內移送到監獄執行,罪犯到監獄後,在規定的時間可以探監。

其法律依據是《監獄法》第15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乙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什麼時候可以探監

一般相關規定是只有在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判決生效後,家屬就可以申請會見了。

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

注意:在監獄探監並不只限於親屬,朋友或其他人經過申請得到批准後也是可以見的。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誰可以探監

根據我國《監獄法》第48條的相關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親屬範圍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及其配偶等,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但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幹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物件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物件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

探監要帶什麼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具體可以諮詢實際的監獄單位。

探監需要什麼手續

1、會見人需出具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

2、首次到監獄會見親屬、被監護人的,需帶地方公安機關出具的會見人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到監獄獄政部門辦理會見證。

3、會見人係港、澳、台籍的,需經省監獄管理局批准後,方可到監獄辦理會見證。會見人係外國籍的,按照《外國籍罪犯會見通訊規定》(司法部76號令)執行。

4、罪犯會見時可接受下列物品:

(1)內衣、**、線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2)內容健康的書、報及學習用品;

(3)適宜監獄內開展的文化體育活動用品;

(4)經監獄醫院或衛生所簽單同意的外購藥品。

要注意,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不可以的。

以上內容由朱明瑛律師提供,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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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之後多久能探視,親人需要準備那些程式才能探視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監獄法》規定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會見親屬,並沒有明確具體日期,可按各監獄規定執行。

親人需要辦理如下程式才能探視:

1、要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和戶口本,並到相關派出所/公安局開具與服刑人員的關係證明。一般來說只有服刑人員直系親屬允許探監,旁系親屬和朋友除非關係特殊(如為服刑人員獄中消費主要資助人員),一般不得探視。

2、打聽具體能探視的時間,服刑人員每月能接受探視次數最多兩次,且具體哪天也有明確規定,因為監獄內設有多個監區,每個監區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屬會見,法定假日(如春節五一)另行通知。

3、到了監獄,有專門科室辦理接見手續,可詢問大門門衛具體位置。手續辦理一般用時20分鐘,在會見室等待服刑人員一般10-30分鐘,請自行算好時間。

如服刑人員本月2次會見次數未滿,那麼早上接見了下午亦可接見。一次會見時間只有30分鐘。(其他監獄可能會有差別)接見不允許帶任何物品給服刑人員,想要給親人帶點食品衣物的想法可以趁早打消。

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

會見時,應當有辦案人員和看守幹警在場監視。對外國籍人犯,少數民族人犯和聾啞人犯,還必須由辦案機關聘請翻譯人員在場。

會見中,嚴禁談論案情,不准使用暗語交談,不准私下傳遞物品。違反規定不聽制止的,應即責令停止會見。

2、《監獄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處刑罰後,應當在乙個月內送交服刑地執行。根據《監獄法》規定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會見親屬,但並沒有明確具體日期,各地監獄規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體服刑監獄規定執行。

4樓:華律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但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如果屬於涉嫌犯罪還正在審理期間,避免串供影響對案件的偵辦,不允許人犯與外界通訊和會見,只有委託的律師可以會面。

如果已經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會在五日內發出家屬通知書,通知內容中包括看守所的位址、會見日期和有關準備手續等內容 。如果沒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詢公布的**詢問。

5樓:如一

判決一生效就可以探望,一審10日後,二審宣判時當天。

1、在公安部門偵查期間,只允許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

2、等到法院定刑以後,家屬就可以探望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

時間條件規定只有的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監獄法》規定,第二十條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親人需要辦理哪些程式才能探視

首先,要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和戶口本,並到相關派出所/公安局開具與服刑人員的關係證明。一般來說只有服刑人員直系親屬允許探監,旁系親屬和朋友除非關係特殊(如為服刑人員獄中消費主要資助人員),一般不得探視。

到了監獄,有專門科室辦理接見手續,可詢問大門門衛具體位置。手續辦理一般用時20分鐘,在會見室等待服刑人員一般10-30分鐘,請自行算好時間。

如服刑人員本月2次會見次數未滿,那麼早上接見了下午亦可接見。一次會見時間只有30分鐘。(其他監獄可能會有差別)接見不允許帶任何物品給服刑人員,想要給親人帶點食品衣物的想法可以趁早打消。

6樓:可愛的武含蓄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探視程式:

1、首先,要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和戶口本,並到相關派出所/公安局開具與服刑人員的關係證明。一般來說只有服刑人員直系親屬允許探監,旁系親屬和朋友除非關係特殊(如為服刑人員獄中消費主要資助人員),一般不得探視。

2、打聽具體能探視的時間,服刑人員每月能接受探視次數最多兩次,且具體哪天也有明確規定,因為監獄內設有多個監區,每個監區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屬會見,法定假日(如春節五一)另行通知。

3、到了監獄,有專門科室辦理接見手續,可詢問大門門衛具體位置。手續辦理一般用時20分鐘,在會見室等待服刑人員一般10-30分鐘,請自行算好時間。如服刑人員本月2次會見次數未滿,那麼早上接見了下午亦可接見。

一次會見時間只有30分鐘。(其他監獄可能會有差別)接見不允許帶任何物品給服刑人員,想要給親人帶點食品衣物的想法可以趁早打消。

拓展資料:

3、罪犯服刑期間的義務

(1) 遵守法律、法規和監規紀律,接受監獄管理和教育的義務【《監獄法》】

第七條第二款 罪犯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監規紀律,服從管理,接受教育,參加勞動。

(2) 接受勞動改造的義務【《監獄法》】

第六十九條 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必須參加勞動。

(3) 罪犯有愛護國家財產,保護公共設施的義務;

(4)罪犯有維護正常改造秩序,自覺接受改造的義務;

(5)罪犯有檢舉違法犯罪活動的義務;

(6)遵守《監獄服刑人員行為規範》的義務。

一般情況下,親人探視的時間,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乙個月不超過三次,每次會見時間大概30分鐘左右。探視時,要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和戶口本。

7樓:讓甫薄又菡

《監獄法》第40條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

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幹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物件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物件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近親屬是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8樓:呂小敏兒

判決一生效就可以探望,一審10日後,二審宣判時當天!探視時,要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和戶口本。

二、親人需要辦理哪些程式才能探視

1,首先,要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和戶口本,並到相關派出所/公安局開具與服刑人員的關係證明。一般來說只有服刑人員直系親屬允許探監,旁系親屬和朋友除非關係特殊(如為服刑人員獄中消費主要資助人員),一般不得探視。

2,打聽具體能探視的時間,服刑人員每月能接受探視次數最多兩次,且具體哪天也有明確規定,因為監獄內設有多個監區,每個監區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屬會見,法定假日(如春節五一)另行通知。

3,到了監獄,有專門科室辦理接見手續,可詢問大門門衛具體位置。手續辦理一般用時20分鐘,在會見室等待服刑人員一般10-30分鐘,請自行算好時間。如服刑人員本月2次會見次數未滿,那麼早上接見了下午亦可接見。

一次會見時間只有30分鐘。(其他監獄可能會有差別)接見不允許帶任何物品給服刑人員,想要給親人帶點食品衣物的想法可以趁早打消。

探監可以帶什麼東西,探監的時候可以給犯人帶一些什麼東西進去

一般常用的日用品,食物都是可以攜帶的,但是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才行。探監時間和要求如下 1 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2 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週六週日不是探視時間。3 並不是...

好朋友判刑後,我可以去探監嗎,判刑之後,朋友可以去探視嗎

按規定是不行的,只有直系親屬才允許探監。但是對於一些罪行不重的服刑人員,為了更好幫助其改造,一些監獄也允許朋友探監。1 主體條件。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內能行使探監權。但容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

剛判刑的犯人,家屬可以馬上去探監嗎?要向監獄申請家屬會見嗎

剛判完人在看守所裡不再監獄 如果不上訴可以接見直接去看守所就可以除了禮拜天禮拜六 可以,但僅限直系親屬。根據 監獄法 第40條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 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