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女人說結婚可以現在不辦結婚證

2021-03-04 00:03:24 字數 2032 閱讀 3031

1樓:玍毳

不辦結婚證不叫結婚,只能算同居。不受任何法律保護

2樓:周芯同

那就先不結婚在一起過,以後什麼

時候想辦結婚證了,在結婚唄,

沒結婚證,也要不了孩子

二婚女人說一輩子都不領結婚證是什麼意思

3樓:雲夢之巔

很多再婚的人士,都是不願意領結婚證的。不單是怕麻煩,主要是怕財產上有糾紛,會得不償失。

4樓:

看多大年紀,如果已經4,50歲了,的確沒必要領,兩個人只是個伴,如果不和說分就能分,都這個年紀了開結婚證的目的是什麼??除了造成雙方子女財產糾紛還能有什麼好處???現在如果年紀大了再婚都不領證

5樓:天道酬勤

因為她怕了,領了證責任多了,牽扯也多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沒準備和你一輩子

7樓:光棍女人

不信任你,更不信任婚姻,怕結婚後過不好,避免以後分開麻煩,你沒有給對方足夠的安全感,生活上經濟上都沒有能力讓她心安

8樓:愛的

二婚女人不願意

bai辦結婚證du

到原因可能是因為程式比較復zhi雜,心裡dao沒有安全感,以及對版這段婚姻沒有足夠的把握。第一權種原因因為程式比較複雜,也就是說,由於經理過第一段婚姻,那麼再去辦第二段婚姻時程式是比較複雜的,所以不願意辦理結婚證;第二種原因心裡沒有安全感,也就是當再去民政局辦結婚證時,可能會想起以前的場景,所以說不願意面對現實;第三種原因對這段婚姻沒有足夠的把握,也就是說面對這次再婚的感情自己對這段感情沒有十足的把握,不知道是否能夠長久下去。所以總地來說,二婚女人不願意辦結婚證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程式比較複雜或者是心裡沒有安全感,以及對這段婚姻沒有足夠的把握導致的。

二婚的女人為什麼不想辦結婚證

9樓:

可能因為辦理結婚證了,就算真正的夫妻了,不辦只是非婚同居而已。

10樓:阿鳳

因為曾經被婚姻傷害過,有了懼怕心和戒心,所以更需要那個男士有足夠的誠心和耐力給這個女子溫暖和安全感,她就會放下戒備,融入到再婚的生活中去

11樓:zxz人生如戲

結婚是一種約束,沒有領證自由

先結婚沒有結婚證。現在二婚能不能打結婚證

12樓:華律網

事實婚copy姻作為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結合。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結合。自2023年2月1日以後,《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並不代表法律將徹底不承認事實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形成事實婚姻,即使沒有到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仍然可以認定是重婚。

在農村地區存在很多未領取結婚證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情況,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自2023年2月1日以後,我國《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我國目前只承認合法登記結婚的婚姻,對於沒有領取結婚證之後又再次領取結婚證結婚的,在法律意義上並不屬於二婚。

13樓:

不用,民證局都有檔案,直接拿著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去辦結婚證就行

女人二婚堅決不領結婚證的真正原因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婚受到傷害太大,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了。

所以二婚她不領結婚證,這樣如果二婚不快樂的話,隨時可以走人,不用太麻煩。

15樓:123mm開始跑

下次結婚不用被知道是三婚

我們雙方都是二婚女方提出辦結婚證男方總是找理由?

那就證明這個男人不愛你 還有就是他還沒有想和你結婚 所以你就不要著急和他結婚了 就算結婚了 你們也不會幸福 愛是相互的 已經是二婚了幹嘛還那麼著急結婚呢 考慮好了吧 不要讓以後的你再去後悔 可能是男的只是想有乙個人陪並沒有打算結婚,都是二婚結婚男的認為沒有必要。那說明男方還有顧慮,暫時還沒有跟你結婚...

我快結婚是二婚男朋友說結婚家裡不貼喜字。想問結二婚要不要帖喜子

我認為結婚的方式只是一種形式而已,重點是感情。每天都要把它當做是彼此嶄新的一天。把曾經的矛盾拋卻,把過去的感情保留。結婚女方家要貼喜子嗎 要貼的啊,如果女方家就乙個女兒可以貼双喜,如果女兒還有 其他兄弟姐妹,那就貼單喜字 當然還要看當地的風水習俗了 這個當然是要貼的了都是喜事為什麼不貼啊我們這裡結婚...

先結婚沒有結婚證。現在二婚能不能打結婚證

事實婚copy姻作為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結合。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結合。自1994年2月1日以後,婚姻法 不再承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