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羅馬的王政時代,實行的政治制度是

2021-03-03 23:40:30 字數 5763 閱讀 5778

1樓:偽德公尺特里

這個題目明顯有問題的

實在要選就選b 因為第六代王改革之前基本上可以算是軍事民主制度 第七代王其實是不算軍事民主制的 但是其他三個答案都根本不符合

古代羅馬的行政機關和軍事機關

2樓:獨孤的查查

羅馬的共和國實行貴族寡頭政治。執政官是最高行政長官,設有兩名,必須出身於貴族,由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兩人權力相等。

古羅馬王政時代政治制度的內容;它是氏族制度向國家的過渡時期,其特徵是軍事民主制;主要內容有:1.庫里亞大會即羅馬的人民大會;2.

元老院即長老院(相當於庫里亞大會的預決機構);3.王或勒克斯(軍事首長,身兼最高祭司和審理某些案件的審判長);

3. 古羅馬共和時代政治制度的內容;它打破了由氏族貴族壟斷政治的局面,是以大土地占有制為基礎的新老貴族聯訣執政,全體羅馬公民有限參與的寡頭民主制;其內容有:1.

人民大會(兩種形式:森杜里亞大會即百人隊大會;以及特里布大會即平民大會);2.元老院:

處於權力的中心地位;3.行政官吏:執政官(兩人組成,擁有軍事權和民政權),**官(國家緊急狀態下元老院任命的特殊官職,有最高的軍事權和民政權),行政長官(訴訟方面的最高長官),監察官,保民官,

4. 古羅馬帝國時代政治制度的內容;實行的是軍事**統治.先後採取了三種體制:

(1)元首體制(奧古斯都體制),他只用元首,保民官和軍事長官的稱號,實際上凌駕於元老院、一切**和全體人民之上

(2)四帝共治體制,戴克里先把帝國劃分四個部分,由四個統治者治理,兩名為奧古斯都,兩名為凱撒

(3)君士坦丁體制,他廢除四帝共治體制,從而成為羅馬世界唯一的統治者,是徹底的君主**政體

5. 古羅馬帝**事**統治元首體制的含義;即奧古斯都體制,奧古斯都保留共和制的形式,人民大會,元老院,執政官,監察官,保民官等機構仍然存在,他本人通過共和制的合法程式當選為元老院的首席元老,人民大會的首席公民,並被任命為終身執政官(兼監察官),終身保民官,行政長官和軍事長官稱號;實際上是凌駕與元老院,一切**和全體人民之上.同時還建立了一套與共和制政權並存的元首製新機構:

元首的督辦員,元首的御前會議,元首的內務府.帝國的實質在於行省.

6. 古羅馬帝**事**統治四帝共治體制的含義;宮廷衛隊首領戴克里先由軍隊擁立為帝從此君主取代元首成為帝國君王的稱號,羅馬進入正式的君主制統治時代.他把羅馬分為4個部分由4個統治者治理,2名為奧古斯都,兩名為凱撒,他掌握帝國的最高權力.

在四帝共治體制下,元老院的權力被剝奪,所有與共和制相關的職位均成了榮譽稱號,全部權力集中在君主和以君主為首的官僚機構中.

7. 古羅馬帝**事**統治君士坦丁體制的含義; 君士坦丁廢除了四帝共治制,從而成為羅馬世界唯一的統治者,所有高階軍政**完全由皇帝指派,皇帝的意志成為唯一的法律,皇帝本身也已神話. 君士坦丁體制是徹底的君主**政體.

8. 古羅馬氏族社會解體向城邦過渡的必然性;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某些氏族逐漸變成氏族貴族,並掌握權力,而平民無權分得公地且無權參加庫里亞大會和擔任公職,卻要納稅和服兵役,這種只盡義務不享有權力的地位引起平民和貴族間的鬥爭.隨著平民的人數超過貴族,且在經濟和軍事上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對於政治上受排擠受擺布和受歧視的地位越來越不能忍受,他們要求形成中的羅馬城邦國家按照財產的多寡而不是按照氏族門第來確定管轄下的居民的權力和義務.

此外,氏族制度也越來越表現出它不適應羅馬統治和擴張的性格.導致了羅馬第六王塞維.圖里烏的改革,並且打亂了氏族血緣關係.

9. 古羅馬政治制度發展的三個階段; 經歷了王政時代、羅馬共和國時代、羅馬帝國時代

10. 古羅馬政治制度對現代西方國家共和政體的影響和意義:

(1)古羅馬政治制度第一次以共和國概念替代城邦概念,是國家發展史上的乙個重要事件

(2)古羅馬共和政體被認為是一種混合政體

(3)羅馬法是古代世界各國法律中內容最豐富,體系最完備,對資本主義法權概念的發展影響最大的法律,是羅馬人留給人類最寶貴的遺產之一。

希望能幫助到你,請採納哈,不懂可以再追問。

3樓:超級江湖小生

管理古羅馬公共事務的機構帶有軍事民主制性質,主要有:1庫里亞大會:由全體氏族的成年男子參加,其任務是決定戰爭,選舉包括「王」在內的高階官吏,對重大問題的議案進行表決。

2元老院,又稱長老議事會,由羅馬 300個氏族的顯貴組成,協助「王」處理一些重大問題,並由它首先討論。3「王」,由庫里亞大會選舉產生,擁有軍事、審判、祭司等權,但無民政權。第六位「王」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執政時(約西元前578~前534),依靠平民的支援進行改革,促成羅馬奴隸制國家的最終形成,把古羅馬的政治制度推進了一步。

共和時代王政時代末,「王」塔克文暴虐無道,羅馬人憤而逐之。約於西元前 509年建立了由羅馬貴族掌權的共和國。共和時代早期,羅馬政權掌握在元老院、公民大會以及執政官、監察官等行政長官手中,逐步形成寡頭共和政體。

貴族當政,平民無權,平民與貴族之間進行了長期的鬥爭,平民終於取得了設立平民保民官和平民會議、擔任高階官職等一系列權利,促進了羅馬共和政體的不斷完善。其政治機構主要有:1執政官。

共和時代始設,從森圖里亞會議(百人團會議)中選出2人,任期 1年,掌管最高軍事和民政權力。最初多為貴族獨佔,西元前366年起始從平民中選出1人,任滿後可進入元老院。2公民大會。

此時森圖里亞大會已取代了以氏族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庫里亞大會。其職權是選舉高階官吏,決定是否對外宣戰,表決執政官提交的一切議案,但大會通過的所有議案須經元老院的最後批准始能生效。由於各等級投票數額不一,故實權掌握在少數貴族手中。

3元老院。成員已由100人增至300人,最初為貴族壟斷,後卸任執政官及上層平民亦可加入。元老院是最高權力和決策機構,總攬行政、立法、外交、軍事、財政、司法等大權,也是羅馬共和政體的代表者和維護者。

並設有保民官、財政宮、監察官、司法官等。

西元前3~前1世紀,由於不斷進行對外擴張,羅馬已從乙個蕞爾小邦發展為地跨歐、亞、非三洲的奴隸制大國。西元前 1世紀,經過多次大規模的奴隸起義和平民的反抗鬥爭,羅馬共和國出現了嚴重危機,共和政體已不再適應當時形勢的需要,共和時代末先後出現了l.c.

蘇拉和g.j.凱撒的**。

西元前27年,元老院授予g.屋大維「奧古斯都」的尊號。於是屋大維確立了個人的**統治,共和國宣告復亡,羅馬從此進入奴隸制帝國時代。

帝國時代羅馬帝國通常分為前期帝國(西元前27~公元284)和後期帝國(284~476),前期帝國採用普林斯制,後期帝國實行多公尺那特製。兩者本質一致,旨在建立軍事**的**帝國,但各有特點。

普林斯制一般稱為元首政治(或元首制)。普林斯是拉丁文 principatus的音譯,意為第一公民或首席元老。普林斯制形成於奧古斯都在位時期(西元前27~公元14)。

奧古斯都逐一戰勝政敵,結束了長期的羅馬內戰。他承襲凱撒的傳統,企圖重新確立個人的**統治。但是,共和制在當時還有影響,維護共和政治傳統的社會力量依然存在,促使奧古斯都採取元首政治的傳統方式。

這種政治制度是古羅馬奴隸制國家從共和走向帝制過程中產生的,在政治上具有過渡性。普林斯制的基本特點是:1公民大會、執政官、保民官、元老院等共和時代的國家機構名義上繼續存在,元首可以援引共和時代的政治制度為依據而擁有各項個人權力。

2國家機構的原有職能逐漸變化,或被削弱(如元老院),或名存實亡(如公民大會),一些重要的職位為元首長期占有,如奧古斯都連續多年擔任執政官,獲得終身保民官的職權,元首成為掌握實權的民政機關的主宰。後來元首還兼任大祭司長,在宗教事務中起主導作用。3普林斯制的主要支柱是軍隊,元首享有最高元帥的稱號,他不僅擁有指揮軍隊的最高權力,而且成為駕馭整個帝國的最高統治者。

因此,元首政治是披著共和外衣的君主制。一般認為,奧古斯都就是羅馬帝國的第一位皇帝。元首政治形式上尊重元老院,故近代一些學者也稱羅馬帝國前期奉行的是元首與元老院的兩頭政治。

多公尺那特製多公尺那特是拉丁文 dominatus的音譯,意為君主制。g.a.

v.戴克里先繼位(284~305),把共和制的外衣完全拋棄,代之以公開的君主制。從此,羅馬帝國的政治制度由普林斯制轉變為多公尺那特製。

多公尺那特製的特點是:最高統治者的正式稱號是"多公尺那斯"意為(主人、統治者);自詡其權力起源於神,其命令具有法律效力,對臣民擁有生殺予奪之權;採古代東方君主的宮廷朝儀。戴克里先統治時期,羅馬帝國被分成4個部分,由4個統治者共同治理,形成了「四帝共治制」的局面,但由戴克里先掌管全權。

他為了加強君主**政體,鞏固**集權的奴隸制帝國,實施了行政、軍事、財政及幣制等多項改革。

王政初期,羅馬按氏族部落召集武裝力量。到王政後期,相傳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約西元前578~前534在位)實行改革,根據財產原則劃分公民為 5個等級,規定各等級中17~60歲的公民皆有服軍役的義務,從而建立了公民兵制(見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改革)。王負責徵集和統率軍隊。

公民兵出征須自備武裝和給養,戰後即解散,返回家園重操舊業。當時作戰隊形是排成密集方陣,重灌步兵在戰鬥中起決定作用。

共和國建立後,特別在西元前4世紀,由於戰爭的頻繁和擴大,羅馬軍事制度發生了一些變化。傳說中將此變化歸之於著名統帥m.f.

卡公尺盧斯(?~西元前365)實行的改革,其實這些變革並非一人之功和一時之效,而是經歷了長期的過程。大概起初在軍隊中發放軍餉,並由國家供給**和給養,後來逐漸改進了軍事組織、戰鬥隊形和**裝備。

繼而在布匿戰爭中又有多方面的改進,終於建立起一套較為完備的軍事制度。當時羅馬軍隊的基本戰術單位是軍團,通常由4500人組成,包括3000名重灌步兵、1200名輕裝步兵和300名騎兵。重灌步兵為軍團的主力,配備投槍、短劍、大盾、金屬頭盔、胸鎧和脛甲。

每個軍團分為30個中隊,每個中隊又分為兩個森圖里亞(centuria,又譯「百人隊」)。中隊按士兵年齡和經驗分成三類:由年輕人和由成年人組成的中隊,各有120名重灌步兵;由老兵組成的中隊,只有60名重灌步兵。

戰鬥時,年輕人組成的中隊居前,稱為槍兵;成年人中隊居中,稱為主力兵;老兵中隊居後,稱為後備兵。這就是著名的羅馬軍團三列隊法。輕裝步兵和騎兵亦分為小隊,戰鬥中輕裝步兵通常配置於軍團前面,騎兵則掩護兩翼。

征服義大利後,羅馬軍隊中還有臣屬於羅馬的城邦或部落即所謂同盟者提供的大量輔助部隊,配合軍團作戰。最高軍事指揮權掌握在執政官手中。軍團的指揮官是 6名軍事保民官,系由公民大會推舉或由執政官委任。

下級軍官中最重要的是森圖里奧(centurio,又譯「百人隊長」),從士兵中挑選任命。羅馬軍紀嚴酷,違犯者受到嚴懲甚至處死。行軍和紮營都作嚴格規定,宿夜必須挖溝築牆,建造營地,以防突然襲擊。

公民兵制隨著城邦危機顯露出其弱點。西元前 2世紀末,著名軍事家g.馬略(西元前157~前86)實行軍事改革。

其主要之點是推行募兵制,招募以前無權參軍的貧苦公民到軍中服役;提高薪餉,延長服役期限;同時為了加強軍隊的機動性,改變軍團的編制和作戰隊形(見馬略軍事改革)。此後,羅馬開始出現職業軍,軍隊參與社會鬥爭,逐漸成為奴隸主權貴爭權奪利和實現**統治的工具。

奧古斯都建立帝國之後,又對羅馬軍事制度作了改革:以精銳軍團組成常備軍,並配備以輔助部隊,駐紮於行省和邊防要地;還建立近衛軍拱衛羅馬,保衛元首及其家族;軍團的編制基本照舊,但軍中要職由元老和騎士擔任;軍團士兵仍從羅馬公民中招募,輔助部隊則從行省和附庸國非羅馬公民中徵集,近衛軍僅來自義大利的羅馬公民。這三者的士兵在服役期限和薪餉方面都有很大差別,輔助部隊的退伍士兵可以獲得羅馬公民權。

後來,由於羅馬公民權的擴充套件,行省居民在軍團中的比例日益增加,軍團和輔助部隊的差別逐漸縮小。到公元 2世紀,駐行省的帝**隊就地徵兵,並修築了永久性營地,完全成為當地駐軍。此時,軍隊裝備有所改進,騎兵的作用較前增強。

l.s.塞維魯(193~211在位)對各類軍隊的招募地區和待遇作了改革,使每個士兵都有公升任軍官的可能,允許士兵和家屬住在一起。

皇帝p.l.v.

e.加列努斯(260~268在位)則不讓元老在軍中任職,並且擴大騎兵在戰場上的作用,建立一支機動的騎兵後備軍。3 世紀末和4世紀上半葉,g.

a.v.戴克里先(284~305在位)和君士坦丁一世實行軍事改革,把帝**隊分為邊防軍團和機動軍團,加強軍隊的機動性,以應付危機(見戴克里先的改革)。

晚期帝**隊中顯著的變化是「蠻族」成分愈來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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