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離婚後各自再婚又都離婚,兒子跟前夫,8年後能復合嗎

2021-03-27 10:43:55 字數 5824 閱讀 9166

1樓:du小度娘

你們可以復合,但是不能生孩子了。

違反計畫生育法。

你和前夫離婚後,兒子歸前夫。婚姻解除。前夫再婚再生育給女方撫養。又再和你結婚,你們就是復合之前的婚姻,不能再生

2樓:

如果雙方同意是可以的。你兩是婚後自駕遊了幾年。

3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前夫的意思。

離婚8年了,而且前夫再婚兒子都六歲了,離婚了讓我回去復婚還能復婚嗎?

4樓:呆笨笨傻

雖然說離婚了,但是你前夫再婚,那麼他又離婚的話,想回去復婚那也是可以的。但是他結婚了以後你就不能回去了。

5樓:乙隻小麻雀

你願不願意復婚,主要還得看你對他有沒有感情,你對他還有感情的話,那你可以和他復婚,並且你們還有乙個共同的旅遊,也讓他有乙個完整的家庭。

6樓:蘇徹

我覺得你們離婚八年的時間都沒有想過要復合,現在他又經歷一段婚姻,然後離婚了才想起你來嗯,既然兩個人當初過不到一起的話,現在繼續找在一起,應該矛盾還是存在的,所以不建議你去復合

7樓:清閒自在

我個人覺得已經特別的婚姻,而且你自己也不是很願意,就沒有必要回去復婚。

8樓:體娛荒原

不想復婚就算了

因為很多時候婚姻還是要自主一點

因為很多時候我們都有自己的見解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看你自己如何想的了,能接受就復婚,不能還是算了吧

10樓:快樂天使

要找乙個雙方缺點都能各自認識,各自承認,願意逐漸改,同時能彼此容忍的伴侶。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看你自己了。你這個前夫也是個奇葩人物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恐怕沒有說服了,因為畢竟已經離婚這麼多年了,彼此都已經適應了自己的生活,即便是挽回在一起了,有很多裂痕還是無法挽回的,因此至於怎麼覺得還是看你自己的選擇。

13樓:果然果

應該是不能復婚,畢竟你們的感情已經沒有了,而且就算你們也沒有以前的感覺,而且還多他乙個兒子

14樓:2011de春天

關鍵看你自己,你對他還有感情嗎?如果不想不用勉強自己。

15樓:wan平凡的生活

只要你們還愛著對對就可以復婚。

16樓:大愛而已

這是把婚姻當兒戲了嗎?你可要考慮清楚了。

17樓:月朗星稀

如果你們彼此都想復婚,你還對他有感情,就遵從內心,選擇復婚,因為愛情是自己的事,為了幸福自己做主就好。

18樓:匿名使用者

考慮清楚了就行,如果覺得可以復婚就復婚,不可以聽從自己的想法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復婚了,復婚前一窩後一塊的更幹活不好

20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非要復婚呢?而且復婚又有什麼好處呢?我認為你還是需要認真考慮的,離婚是為了什麼?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把婚姻當過家家呀,當年離婚就有不可調合矛盾,還要去找死,有必要嗎?。

22樓:0蘇堤春曉

都這種情況了,怎麼還可能復婚呢?難道婚姻是兒戲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們是不是還有感情,什麼原因離的,最主要的是你能不能接受那個孩子。

和前夫離婚後再婚有一子又離婚,還能和等她的前夫復婚嗎?

24樓:飛越無限極

婚姻不是不斷作對比而找到合適的,婚姻是靠兩人用心經營,不斷維繫的。覺得不適合就從新尋找另一段婚姻,只會增加更多的痛苦,和損害更多的感情。

2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男人 應該不是真心喜歡你的 對你的好也只是暫時的 應為我們都是男人 我懂

您好,我和前夫離婚後,孩子一直隨前夫生活。前夫再婚後,又有了2個

26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復《最高法關於人民制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我和前夫離婚8年了!有個兒子跟了前夫,一開始前夫讓我去看孩子,後來就不讓我看孩子,孩子偷偷來看我,

27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之間的離婚,不能剝奪了你與孩子的母子關係。你怕打擾到孩子也不對,時間能夠體現出感情。你可與你前夫協商,定期看望孩子。

如對方不允許或拒絕,你可起訴至法院,訴取探視權。(若長時間不與孩子接觸,會逐步生疏了)由此可見,你前夫大老爺門心眼夠小的。

28樓:業餘夢神

估計你前夫把你們共同的兒子教壞了?說你一堆壞話?時間久了?使得兒子對你這個親媽有著「誤解」?……

要真是這樣的話,你這個前夫夠壞的啊!

同樣是前夫,和「李亞鵬」差距咋這麼大啊!

29樓:瀟玉張放

你既然選擇了組建新家庭,就不要惦記著以前了,有什麼事幫忙一下還可以理解,沒什麼事你接近他們當然會狐疑了,前夫不待見你吧,既然他們都躲著為什麼你還要去打擾別人?

30樓:匿名使用者

連合影都沒有,你這個媽當得哦……

我和前夫離婚已經好幾年了,他前年再婚後又離婚了,我去年再婚了,他現在又老是拿孩子想要和我再復婚,我

31樓:倉老師的兇也

孩子太小,而你在內心對他還有感情,是經過冷靜思考的,還有就是離婚這段過程中,他有沒有往好的方面變化。綜合考慮之後,都是正面的,那就復婚唄,畢竟還是原配的夫妻好。

如果你已經走出離婚的陰影,生活過的很平靜,或者過的你結婚時還要好,而且你還有撫養孩子的能力孩子也長大了,那就不要復婚了。

也要詢問一下孩子的意見。

32樓:太陽花

孩子還是您的孩子,您能為他做什麼盡量去做,孩子總是會長大的,總有一天會理解的。好好經營您現在平靜的生活吧!

33樓:s6貨源加我賺錢送小專案

既然你已經在婚了,就該和前夫保持距離,他是他,孩子是孩子,如果你們真的可以因為孩子在一起,那就不會有今天了。一樣可以幫助你。

34樓:丹曉兒

如果他老是糾纏不清 你應該把這事跟你現在丈夫好好商量該怎麼解決

35樓:心想

哎!要不介紹給我好吧!

我離婚8年左右了,29歲了,異地戀,女兒11歲跟前夫生活,前夫再婚生了兒子又離婚了。

36樓:羅巍律師

你好,你現在女兒是11歲,如果要是女兒願意和你一起生活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

37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做法不好,已經在女兒的心靈上留下了痛徹心扉的傷疤,不如讓她安安靜靜的長大,不要去打擾她的生活,讓她留下美好的記憶和回憶,可以去看她,求得她的諒解,在物質給她補償。

女兒終會成長長大,終會有自己的生活,倒是你還年輕,生活的路還很長,解決自己的後半生生活才是生活中的重中之重,只有自己過好了,經濟寬裕了,有財力能力了才好給女兒絲絲安慰,撫平她內心的傷痛。

拋棄現有的工作去女兒的城市從新找新工作和生活,這無可異議,你的目的是想能看到女兒,感受女兒的氣息,給她媽媽的憐愛。

女兒幼小的心靈已承受了很大的磨難和烙印,好不容易平息的哭泣和安靜的情緒,你又何必去攪亂,你去看女兒,必給她帶來情緒激動和情緒低落的兩重天,不利於她的學習,生長發育。所以,不建議去女兒近的地方工作,如果真有心,愛女兒,痛女兒,自己早點擁有個幸福的家,才是對女兒最大的痛愛,才有能力去看女兒,幫助女兒。

38樓:長沙福海

完全可以在女兒一塊區域工作,多點接觸把母愛補上。

39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離婚,作為母親是有探望女兒的權利的。

如果現有工作不理想,想

換工作,為了方便換工作近點也可以。如果現在工作還可以,不建議換工作,現在好工作不好找,再加上現在交通方便,乙個多小時的車程不算遠。

另外還要看女兒和男方那邊的態度。

40樓:蝸牛的浪漫

你想你女兒想照顧他 你就可以行動起來 這種事沒有對錯 母愛不是對錯衡量的

41樓:冰封的肥龍

沒毛病,畢竟是身上掉下的肉,從哪個角度都沒有拒絕讓你見女兒的理由

42樓:龍商百科

離婚了,去哪生活根據自己情況選擇確定,不需要徵求其他人的同意,

43樓:冰棒

這個想法是對的 再次離婚 說明你前夫是個有問題的人呢

44樓:

愛情是坎坷的,婚姻更是曲折的,過好了是親人,過不好是仇人。

戀愛容易,婚姻不易,婚姻是需要夫妻雙方來經營的,經營的好,那就幸福久久,經營的不好,就反目成仇了。

婚姻,是兩個人一起成長,共同扶持,在艱難的人生道路上,互相遮風擋出,互相關照。但如果這一生的風雨,都是對方帶來的,那你還不如乙個人去找太陽。

4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想要回女兒的扶養權,女兒11歲,她可以選擇,如果女兒想和你在一起可以要回扶養權。

46樓:曹曉靜律師

夫妻雙方離婚的,雙方仍是孩子的監護人,您作為母親,有探視孩子的權利,探視對孩子的成長更為有利。建議您考慮個人問題、考慮孩子的成長。

47樓:匿名使用者

凡事要忍,人很奇怪,失去才知對方的好。祝福你。

48樓:匿名使用者

去吧,那樣能經常看到女兒

49樓:爽朗的心誠實

再婚、、、、。是你的唯

一、、。

50樓:啊扭哈say喲

你這8年裡沒有男朋友嗎

51樓:匿名使用者

想去就去吧!沒人說什麼

我與前妻離婚後各自再婚卻放不下感情與孩子決定復合,現我又再離了而她仍捨不得與她老公的情愛,我該怎辦

52樓:匿名使用者

很糾結。而女人是多情的,尤其是和她一起生活過的男人,大多數女人都是很難放下的。內現在看來不

容是你的問題,你好像很容易就能放下你現在的老婆,但是是你前期放不下她現在的老公,所以我覺得問題不是你能怎麼辦,而是她怎麼辦。你能做的就是好好和她溝通一下,另外,我覺得你也應該適當為你現在的妻子想想,因為你就算是想和你前妻復合,對於現在的妻子而言,也是一種傷害。

53樓:冷海寧的煩惱

唉!你的人生觀有問題!假如你的第二任妻子現在也放不下你們的感情,你又會怎麼辦,你的決定就是你想要的答案。

54樓:匿名使用者

古語有云:唯有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反反覆覆即小人行為加之又是女子,可想而知。兄弟奉勸你一句算了吧!

離婚後前夫再婚,後來又離婚了,現在又來找我想要我回去,因為孩子他說自己教育無能為力,孩子跟我比較親

既然你都再婚了,就不要想以前的事情了,很多事情是不能回到過去的,你應該明白,你也要讓他明白,好好過你的日子,至於你的孩子你還是可以去看看的,畢竟是你生的,只要你現在的老公不介意的話。你如果現在的婚姻還不錯,你可以和現在的老公談談是否願意接受這個專孩子,如果他接受屬那就好辦了。如果你也想孩子,孩子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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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後,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