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二婚女方有一女判給男方,再婚育有一孩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2021-03-25 18:49:13 字數 1117 閱讀 7043

1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再婚的小孩已經屬於二胎。

2樓:匿名使用者

自願終身只生育乙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簡稱「獨生子女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你自己核對申請條件,符合的就可以申請

1、夫妻生育乙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乙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畫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乙個意外死亡,另乙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乙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乙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乙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乙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乙個孩子,其中乙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乙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男方再婚女方初婚只有乙個孩子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3樓:匿名使用者

《獨生子女證》在2023年9月1日後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乙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獨生子女證》是實行計畫生育時期的產物,現在國家開放二胎,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

4樓:愛喝粥

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如果自願只生育乙個孩子,還能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優待?

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

對自願生育乙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計畫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男方女方都是二婚,女方帶一女孩,男方無孩子。現在想離婚孩子可以隨男方麼

這樣很不合適!除非男方依法辦理對女孩的收養手續,收養要求非常嚴格,首先年齡差要超過35周歲,其次要有撫養教育能力,本人被醫學證明不育或自願放棄生育權利。撫養孩子,做孩子的監護人,首先是直系親屬,有血緣關係的。沒有理由隨無血緣關係的男方,而且再婚夫妻隨著婚姻關係的解除,繼子女關係自動解除。我認為不行。...

我和老公是二婚,他有一女判給前妻,但是戶口又在我老公這邊,如

肯定有的,就算戶口不在這她也有分的你丈夫那1 2中的權力,除非你丈夫另有遺囑註明。婚姻法規抄定,夫妻 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你和你老公即使是二婚,即使他的女兒戶口在他那邊,他女兒對於你和你老公婚後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不能主張任何權利。也即為他女...

我想問下,男女雙方都是二婚,男方有男孩女方有倆個孩子一男一女

奇農嘉嘉普 需要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前提原則是以孩子最大利益出發,達不成協議,可以起訴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印發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的通知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